高考即將開始了
希望同學們在認真備考的同時
以下小知識也要牢記哦!
PART.01
踏實備考 不走歪門邪道
為了讓孩子考上心儀的學校,有的家長想盡各種辦法,有的花重金找“門路”,更有甚者找人替考,但往往是上當受騙,人財兩空。
普法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PART.02
收好裝備 不帶違禁物品
日常生活中,有不少同學為了生活、學習的便利,隨身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翻譯筆等工具。但在進入考場前,一定要仔細核查是否攜帶違禁物品,莫讓一時疏忽,造成心中悔恨。
6月3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發布,其中明確規定:
考生只能攜帶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墨跡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量角器、削筆刀、無封套橡皮等考試文具進入考場,且應裝入透明文具袋,并須將透明文具袋放在考桌上。其他任何物品(書包、文具盒、眼鏡盒、各種“墊板”、書籍、紙張、計算尺、計算器、涂改液、修正帶等)不準帶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等用品。
嚴禁攜帶以下物品進入考點:1.手機、手表、手環、耳機、智能眼鏡、無線電收發裝置,其他帶有通訊功能的設備;2.各種照相、攝像、掃描、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3.易燃、易爆、管制器具及其他違禁物品。
PART.03
規律作息 不輕信“聰明藥”
每當高考臨近,號稱能提高成績的“聰明藥”就頻頻出現在大家的視野,但所謂的“聰明藥”實則有著極大的使用風險。
所謂的“聰明藥”主要包括哌醋甲酯、莫達非尼、阿德拉等,具有成癮性大、耐受性和副作用強等特性,全部屬于國家管制的精神藥物。
這類藥物長期或大劑量使用,會產生一些精神癥狀,如靜坐不能、易怒、運動障礙(抽搐)、興奮、失眠、困倦、疲勞、頭暈、抑郁、情緒不穩定、定向障礙、幻覺甚至躁狂,還有不可忽視的成癮性。斷藥后會出現注意力渙散、精神萎靡、暴躁抓狂等癥狀。
高考不是人生的終點
愿你不負數載光陰
走向廣闊天地
來源:央視新聞、科普中國、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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