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今天一大早宣布,對沈伯洋之父沈土城創辦的臺灣企業兆億有限公司進行懲戒。這次懲戒大快人心,對那些一邊賺大陸錢一邊卻資助“臺獨”的企業與個人,必定擴大威懾效應。今后,為了強化懲“獨”,可考慮對臺企實施更嚴格的政治背景篩查,建立“負面清單”,禁止與“臺獨”關聯企業合作。
國臺辦這次回應“堅決打獨”的民意,從善如流,出手動作快準狠。香港《文匯網》昨天揭露,“反中急先鋒”的“臺獨”頑固分子、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家族企業——由其父親沈土城創辦的臺灣公司兆億有限公司,在大陸做生意大賺特賺,2008年以來經常與浙江、廣東、福建等地企業開展貿易往來與業務合作,交易商品涵蓋紡織品、石材、建材、自行車配件、輪胎等貨物,交易金額達上億元人民幣。
看到了嗎?僅僅幾年功夫,在大陸就上億元人民幣交易額!然后回到臺灣就成為他兒子沈伯洋搞“反中抗中”“獨立建國”的“臺獨”基金,成為賴清德“臺獨”集團的金主。
此外,沈土城資助兒子搞“臺獨”,抹黑詆毀大陸的同時,卻被爆在深圳長期包養一位來自河南的“小三”張某,單單2018年至2019年間就五次和張某在深圳福田區某酒店開房,還一起赴香港旅游。
沈伯洋家族企業賺錢的模式,是從大陸采購商品之后,轉手賣往厄瓜多爾等地,低買高賣,賺取差價。
這是典型的用掩護手法“以商養獨”模式,而且還是涉及到清單內的“臺獨”頑固分子!于是國臺辦快速核查,并確認“臺獨”頑固分子沈伯洋之父沈土城在臺灣企業兆億有限公司擔任負責人,該公司與大陸某些企業存在貿易往來與業務合作,從中謀取經濟利益。因此決定對兆億有限公司實施懲戒,禁止其與大陸組織、企業、個人進行任何交易、合作,并將對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2024年10月,沈伯洋與曹興誠被大陸列入“臺獨”頑固分子清單。當時國臺辦就宣布,對“黑熊學院”及沈伯洋、曹興誠實施制裁,禁止沈、曹及其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黑熊學院”及沈、曹的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決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并將依據《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有關規定,采取其它一切必要的懲治措施,依法終身追責。
國臺辦說到做到,今天宣布對沈伯洋關聯企業兆億有限公司的制裁,可謂精準打擊與經濟威懾并重,直接切斷“臺獨”企業在大陸經濟利益鏈。
此次制裁不僅打擊了沈伯洋及其家族企業,更重要的是向其他潛伏或潛在的“臺獨”金主傳遞明確信號:大陸打“獨”是玩真的,毫不手軟,“臺獨”行為將付出高昂代價。
事實上,國臺辦近年來通過舉報專欄、法律文件等手段,已累計對12名“臺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實施懲戒,形成“露頭即打”的治理范式。例如,對蘇貞昌等人的制裁導致其金主減少政治獻金,部分企業因擔心被牽連而停止資助“臺獨”。
大陸對“臺獨”的法律威懾也長效化,已構建起立體化法治體系,包括《反分裂國家法》《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等,明確對“臺獨”行為的刑事追責和終身追責機制。其中《意見》規定“分裂國家罪”最高可判死刑,并對潛逃境外者實施缺席審判,這從根本上瓦解了“臺獨”分子的僥幸心理。
我特別想講的是,國臺辦設立的“臺獨”頑固分子舉報專欄,本質是一種“公眾參與打獨”的長效機制,這種類似“人民戰爭”的模式不僅擴大了線索來源,更通過輿論曝光迫使“臺獨”分子陷入孤立。這次沈伯洋家族企業在大陸賺錢被揭露,雖然不是通過舉報專欄,而是通過媒體公開報道,但效果一樣。國臺辦出手非常快,值得點個大大的贊。
至于如何完善“打獨”機制,除了進一步落實執行現有的政治、軍事、經濟、大陸“聯合威懾”手段外,或許可以對臺企實施更嚴格的政治背景篩查,建立“負面清單”;進一步細化《反分裂國家法》配套措施,明確“以商養獨”行為的法律界定和處罰標準。從金融反制角度上說,可限制“臺獨”金主的跨境資金流動,凍結其在大陸資產,禁止相關企業在A股上市或融資。
“反獨”的同時,深化兩岸經濟社會民間交流融合,尤其通過青年交流、文化合作等方式,增進臺灣民眾對“一個中國”的認同,削弱“臺獨”思想土壤。強化兩岸融合發展與臺灣普通老百姓民生聯結,通過擴大兩岸經貿合作、惠臺政策,讓臺灣民眾切實感受到“臺獨”之害與統一之利,從根本上瓦解“臺獨”社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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