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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陳偉綱等人集資詐騙、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被害人信息登記核對公告
被執行人陳偉綱、吳根榮、肖家誠、溫欣雅、許紅粉、郭楓等人犯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22)閩刑終11號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判決涉財產部分依法立案執行,并已部分執行到位。為便于正確統計被害人范圍和實際損失金額,便于后續發放執行到案款項,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本院決定啟動被害人信息登記、核對、確認工作。現就陳偉綱、吳根榮等人詐騙案被害人信息登記核對確認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5年6月6日--2025年7月5日。
二、申報方式:
書面提供佐證材料,郵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
三、被害人登記范圍:
陳偉綱等21人詐騙案的被害人。
四、損失金額確定標準:
實際投入金額減去實際收入金額(不區分本息)為實際損失金額,無實際損失金額的被害人不納入登記范圍。
五、申報受損信息應提供的證據材料:
需詳細闡述集資人員、時間、金額、本人投資的銀行賬戶卡號及事情經過,提供完整的銀行流水記錄等相關佐證材料。請確保每筆銀行流水都顯著標明,以便于識別。
六、申報須知:
1、在補充申報期限內,請投資受損人務必相互轉告,并確保在2025年 7 月 5 日之前完成申報工作。一旦申報截止,本院將啟動嚴格的信息審核流程。審核完畢后,將啟動首批案款發放工作。請注意,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的投資受損人,將無法納入首批案款發放名單。
2、被害人登記確認完畢后,本院將依法進行審核,確定被害人名單及相應的實際損失金額。案件后續執行情況及執行款發放日期,請關注本院微信公眾號公告。
附:核對過程中,有其他問題的,可以在工作日的下午15時至17時聯系0595-22139918咨詢。
來源: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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