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些朋友聊讀書,他們中有不少人說,雖然讀書的習慣還在,但讀到的內容卻記不住多少了。那么,記不住的書還要讀嗎?我有一個觀點:依然要讀,因為,閱讀不僅是為了記得,有時也是為了“忘卻”。
我有一些永遠忘不掉的書:四大名著,金庸小說,《楊家將》《岳飛傳》《聊齋志異》《平凡的世界》等等,但若要我說出其中精彩的情節與細節,也記不得多少了。這些書之所以“忘不掉”,是因為它們已經成為我人格與性格的一部分。我在帶著這些書賦予我的特質與價值觀生活、思考。
我記得的書都是好書,我從書中得到的益處都是“營養”,閱讀本身就是一場兼具“吸收”與“過濾”的過程,留下那些好的,忘記那些不好的;或者說,感念那些好的,警惕那些不好的,都很重要。差書沒必要被記得,好書中如果有一些糟粕,也需要被篩除,因此,閱讀過程中,“忘記”有時候反而比“記得”更為有力。
這么說是因為,人天生具有擁抱美好的本能,一切與文明、道德、原則及秩序相關的記載,不僅會被一代代人繼承下來,還會對諸多個體形成終身有益的影響,所以當讀者面對美好的時候,是無需費力去理解和接受的,那些美好會以潤物無聲的方式,浸入一個人的精神中,成為一個人的言行舉止。
但與此同時,不要忘了,春風中夾雜著沙塵,清澈河水下沉積著淤泥,同樣,閱讀有時也會遭遇烏云與風暴襲來,它們同樣會給人留下深刻記憶,有時候刻意忘卻,反而比較困難。如果作為一名讀者,在“迎風行走”或“赤腳過河”時,懂得回避沙塵、不沾臟污,其實就已經具備了強大的選擇能力——選擇記得和選擇遺忘,決定了一個人的人生走向和生活方向。
可能有的讀者會覺得,自己對于閱讀沒那么深刻的要求,就是單純地將閱讀當成生活日常,希望能記住一點兒有益的啟發,但結果是讀完之后沒幾天,就全忘掉了。沒必要因此而煩惱,沒被記住的閱讀,也是有益的,這么說是因為:如果選書錯誤,本質上不是讀者的問題,也不是書的問題,而是一本書與一個人有了錯誤的相遇,這個小小的誤會本身沒有什么傷害性,忘了也就忘了;如果書選對了,讀得也很愉快,那么記不記得住更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愉快的過程,作為一種情緒會成為記憶的一部分,只記得讀書帶來的這點兒快樂,也是閱讀豐厚的回報。
有一年,我大量閱讀了一些人物傳記,都是厚厚的大部頭,讀的時候也很認真,并沒有一目十行,但一兩年過去,這些傳記里的內容能被記得的很少,每本書中,可能只有一兩個情節或一兩個觀點留在了我腦海里,我并不為此感到遺憾。很神奇的是,此后每當在別的讀物或別人的言語中,聽到這幾部傳記的主人公名字時,都覺得與他們甚為熟悉,覺得曾了解過他們諸多,甚至會將他們當成記憶深處的“朋友”,這樣的感覺,實在太好了,受到這樣的激勵,我會依然將閱讀行為繼續下去。
受此啟發,我意識到寫作也不盡然是為了記得,有些時候也是為了忘記。有人可能會問,難道被印刷出來的、白紙黑字的內容,主要不是為了被記住嗎?從功能層面看,寫作的確實現了這樣的效果,但從感性層面看,寫作具備批評、和解、告別等諸多功用,如果一名寫作者通過書寫解決了自己的問題,與一些矛盾、困惑徹底作別,那些被寫出來的內容,便成了可以被忘卻的“過去”,它可能會對別的讀者有用,但對于親手寫出來它們的作者來說,已經是徹底的過去時了。
有些作家不肯談論自己過去的作品,這是因為他們必須在遺忘的基礎上才可以進行新的寫作嘗試。那么作為讀者,如果把閱讀當成一場“為了忘卻的紀念”的行為來看待,是不是會放松很多?讀書不是為了得到什么啟發,也不是非得從閱讀中收獲些什么,哪怕讀完就忘也無所謂,這樣的閱讀態度,或許能把自己從被捆綁了太多東西的閱讀行為中解放出來,實現真正的輕松閱讀。
所以,不必焦慮記不住《紅樓夢》里有多少場盛大宴席,也無需糾結《百年孤獨》里的魔幻細節,因為那些真正重要的東西,比如對人性的洞察、對美的感知,早已被深深地銘記,當某個清晨醒來時,你會突然發現,自己比昨天更通透了些,這才是閱讀最迷人的所在。
原標題:《新民藝評|韓浩月:閱讀的“記得”與“忘卻”》
欄目編輯:吳南瑤 文字編輯:錢衛
來源:作者:韓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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