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林冬雪
近日,在長春市雙陽區人民法院,一場充滿人文溫度的司法實踐,為撫養權糾紛案件提供了全新的解題思路。這起案件中的被撫養人14歲的裴某1,因輕度焦慮癥休學在家,整日將自己封閉在自我的世界里,直到一份特殊的禮物出現,才為這樁棘手的案件帶來轉機。
“謝謝阿姨,爸爸也會主動問我想要什么。”當14歲的裴某1輕聲向趙法官吐露心聲時,她手中緊握的是一件特別的禮物——一個由趙法官兒子親手編織的手工作品。這份帶著溫度的心意,如同一束光,照進了因輕度焦慮癥休學在家、陷入自我封閉少女的內心,也為一樁棘手的撫養權糾紛案點亮了關鍵方向。
李某與裴某2009年結為連理,次年女兒裴某1降生。然而,婚后兩人感情生變,于2015年協議離婚,約定女兒裴某1撫養權歸父親裴某,但因孩子年幼,暫由外公照料,裴某每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2022年6月,因李某父親年事已高,此后裴某1便隨母親李某生活。直至2024年7月,李某身患疾病,已進行子宮切除手術且需長期治療,88歲高齡的老父親更是無力協助撫養,生活的壓力讓李某不堪重負,無奈之下,李某將前夫裴某訴至雙陽法院,請求其按協議接走女兒并支付兩年間拖欠的撫養費48000元。更令人揪心的是,處于青春期的裴某1此時已因心理困擾休學,情緒低落敏感,家庭和學業的雙重困境如同灰色的陰霾籠罩著這個少女。
趙法官深知,冰冷的法律條文無法撫平孩子內心的創傷,她選擇主動走進孩子的世界。她帶著由兒子制作的手工編織作品和文具來到李某家中,當這件充滿心意的小禮物遞到裴某1手中,少女沉寂的眼眸閃過一絲光亮。在趙法官的耐心引導下,孩子終于敞開心扉,傾訴了內心的壓抑,并表達出更愿與父親生活的意愿。這一細節,成為案件審理的重要依據。
裁判過程中,雙陽法院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一方面,尊重了當初離婚協議的效力;另一方面,充分考量了李某的健康困境、裴某1的心理障礙等因素。最終,趙法官結合裴某的積極撫養意愿,依法變更撫養關系,裴某1由父親裴某撫養。在扶養費認定上,法官沒有簡單依據協議金額全額支持48000元請求,而是充分尊重并采納了裴某已實際支付孩子學習生活費用15800元的證據,在平衡協議約定、當事人實際履約能力與保障孩子未來生活需求的基礎上,最終酌定裴某補付撫養費20000元。
趙法官積極協調督促裴某及時支付了撫養費,緩解了李某赴京治病的燃眉之急。同時,對心中時時牽掛的裴某1,趙法官密切關注孩子隨父親生活后的心理適應狀況,并主動聯合學校、心理咨詢等職能部門,為裴某1量身定制復學幫扶計劃,助力其順利復學。如今,裴某1已重返校園,這場糾紛在司法的溫情奔赴中得到圓滿解決。
初審:林冬雪
復審:韓蕊
終審:姚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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