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遇到條件好急著結婚的相親男咋辦?接下來小編就帶領大家來看看,網友們是怎么看待這個問題的。
如果父母給了1000w買房,現在肯定不會賣掉還給父母的。一線城市除了錢,關鍵是購房資格啊,政策也會一會緊一會松,折騰來折騰去,把自己名下房票搞滿了就搞笑了。一會要看貸款一會要看曾經有過的房產一會又是買房幾年之前不能有購房記錄還涉及到繳稅。當然是放著不動最好啊。男方女方都有房,那就隨便在誰的房子里結婚,都是婚前財產,等后面穩定了娃上學了兩邊再一起買房算婚后。別把婚前的和婚后的搞一起。
我有個ex就是這種,金融男,說自己年入百萬但是想出來創業所以不買房,急著結婚,想用我的房子當婚房還pua我說我房子風水不好,要婚后賣了買個學區房。我OS:大哥我只是看你帥想睡你,你想得太遠了
別的地方我不知道,我們這邊人是穿20塊的開20萬的吃2000塊的喝2萬塊的。我們這邊堅信有錢人是不會在吃喝上虧待自己的,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吃進肚子里的不會失去的
認識個30多歲年入150w+的大哥,當初也是追求富家女(他的領導把他介紹給富家女的父親)。這個大哥曾經買了500w的房子,貸款還清了。全身中產行頭,請女生吃飯干啥的都很舍得花錢。
我身邊的朋友就有遇到這種,一摸一樣一摸一樣,接下來的流程是快速懷孕,把女方婚前財產迅速變成婚后財產,再繼續懷二胎,錢到手后,家暴女方離婚,女方個人身價千萬,騙到離婚的時候,2000塊拿不出來。電視劇都不敢這么演,我親眼目睹我好朋友經歷。
像我們這邊,小孩在上海工作,家里條件好一點的,或者老破小或者新房根據各家情況都會給小孩買一套的。尤其是男孩子是作為結婚備的房子,不會也不可能在男孩子談了女朋友后把買的房子賣掉,然后再拿賣掉房子后一半的錢。
和男的提出,可以共同買房,但簽婚前財產協議試探一下反應,有三種可能,一種是當場就變臉崩不住但事后道歉的。第二種是對女主更無微不至的(也可能會有幾天冷淡期)但始終會委婉提及不愿意簽的。第三種是未有變化的。前兩種都是可以直接推斷為了錢來的,第三種不好說,但從風險上講也有為了錢而圍獵的可能,所以兩人約會吃 200 塊餐標的摳搜男,女主要來干什么?哪怕是普通中產剛開始約會也可以超 500-1000 了,本來 a9 家庭為了男的直接降低幾個層次?何必呢
看完網友的這些精彩分享,手機屏幕前的你們是不是也有一肚子的話想說,歡迎大家評論區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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