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法官,賠付的82萬元救命錢都打到了我的卡上了,您摸摸看,他正在感激你呢!”不久前,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法官陳松對此前執(zhí)行的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回訪時,張爹爹拉住他的手,放到兒子張某的手掌上。床上的張某頓時眼皮微微顫動,喉嚨里也發(fā)出了“嗬嗬”聲……
圖為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法官陳松(左二)回訪當事人。
這個案件還要從2010年寒冬一場意外說起。那年,張爹爹30歲的兒子張某在為陳某及某公司安裝電線時,不慎從四樓墜落,頭部重傷成了植物人。“我一定會照顧好兒子。”面對醫(yī)生的搖頭和嘆息,張爹爹攥著兒子的手說道。之后,他和妻子把兒子接回家,開始了漫長而艱辛的護理生涯。可高額的治療護理費用,就像一塊巨石始終壓在張爹爹心里。為了討個公道,2015年,張爹爹一紙訴狀將陳某和某公司告到了建湖法院,要求賠償相關費用。
受理案件后,建湖法院依法判決陳某和某公司連帶賠償張某82萬余元。然而,判決生效后,陳某和某公司均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賠償義務,甚至相互推諉責任。無奈之下,張爹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2018年,執(zhí)行立案后,剛剛從審判業(yè)務庭調到執(zhí)行局的陳松接手了此案。
案件類別相同,當事人的境遇萬千。在仔細翻閱卷宗材料后,陳松心里也是五味雜陳。到張爹爹家探望時,只見張某僵直地躺在床上,屋里堆滿藥瓶和護理用具,可他的身上沒長一處褥瘡。陳松不禁感慨:“這得花多少心血!”“張爹爹,我們會依法、全面地查詢被執(zhí)行人名下的財產情況,維護你們的合法權益,你自己也要有信心。”陳松向張爹爹承諾道。“我相信你們,不管結果如何,我都會照顧好我的兒子。”張爹爹噙著淚花說道。
“救命錢”等不得也拖不得。陳松第一時間對陳某和某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了全面調查。然而,通過調查得知,陳某的財產全部登記在其妻子名下,且無法覆蓋本案履行款;而某公司也因經營不善負有多起債務,法定代表人已變更為他人。陳松判斷,被執(zhí)行人可能存在規(guī)避執(zhí)行的行為。
在多次通過電話和上門的方式督促陳某和某公司履行義務無果后,陳松遂依法對陳某及某公司采取拘留、評估拍賣財產等強制措施。陳松思考后深知,目前的強制措施依然無法將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成“真金白銀”,只有做通被執(zhí)行人的思想工作,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辦法總比困難多。隨后,陳松又反反復復對陳某、某公司負責人唐某進行溝通、疏導,嚴肅地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后果。同時,他轉換工作思路,著重從情理角度,耐心向陳某和唐某說明張爹爹一家的困境,希望他們換位思考、將心比心。“我當初總想著讓對方先承擔,您放心,我愿意配合執(zhí)行工作。”陳某和唐某紛紛表示。
考慮到案涉金額較大,陳某和某公司暫時無法一次性拿出全部賠償款,陳松又反復研究執(zhí)行方案,以此平衡各方利益。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張爹爹和陳某、某公司自愿達成了分期四年履行的和解協(xié)議。接下來的四年多時間里,陳松盡管中途已經調離了執(zhí)行崗位,但他始終密切關注著賠償款的履行情況。每到付款節(jié)點,他都會提前與陳某和某公司溝通,督促他們按時履行義務。一旦發(fā)現有拖延跡象,陳松就會及時介入,采取相應的措施。功夫不負有心人,總額82萬元的最后一筆賠償款終于分文不少地交到了張爹爹手中。“這些錢要買蛋白粉,晚上給兒子做雞蛋羹……”當再次來到張某家探望,看到張爹爹細心地把每一筆賠償款記在小本子上時,陳松不禁紅了眼眶。
“司法為民是承諾,更是行動。”多年的辦案經歷使陳松深深體會到民生案件雖“小”,但每一個“小案”背后都關乎著一個人的命運、一個家庭的幸福,唯有把百姓的事當作自己的事,才能讓法治的溫度真正潤澤民心。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作者:李建杰 施慧 |攝影: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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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楊夢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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