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左云公安交警鵲兒山中隊在燕廠線2km處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正三輪摩托車行駛軌跡異常,執勤民警迅速將其攔停,該車駕駛人臉色發紅,身上還散發出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9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對張某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表示:“不管什么原因,喝酒之后就不能上路行駛”。最終,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張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未懸掛號牌的三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1500元、暫扣車輛的處罰。
飲酒后駕駛人的判斷和操作能力都會降低,加大了發生交通事故風險。特別是三輪車在穩定性和防護裝置都遠不如汽車,酒后駕駛三輪車更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交通事故。”交警溫馨提醒,請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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