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非法改裝商家納入交通事故責任方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記者今天從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獲悉,上海公安交管部門將嚴查非機動車非法改裝行為,對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導致車輛嚴重超速行駛、對事故發生具有作用力的,將非法改裝商家納入交通事故責任方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今年以來,已有 9 家非法改裝商家被納入事故責任方追責。
今年1月8日,浦東新區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與行人相撞交通事故。當日11時30分許,當事人方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鹽朝公路由東向西行駛時,與由北向南橫過道路的行人楊某相撞,事故造成楊某頭部受傷。
浦東警方經調查發現,涉案電動自行車時速達到45公里/小時,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相關技術標準,存在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的嫌疑。經對事故當事人開展詢問,發現該車先后由浦東川沙、惠南地區的兩家電動自行車店鋪對電動自行車的電池、電機等部件進行了非法改裝。
據此,浦東警方對兩家店鋪開展上門調查,固定了兩家店鋪經營者違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證據,最終依法認定方某駕駛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楊某橫過道路未確保安全,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兩家店鋪經營者各自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并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上海警方明確,目前警方已建立常態化電動自行車事故反查、事故追責等全鏈條溯源調查機制,明確“一般程序每案必查”要求。今年以來,已累計反查涉電動自行車一般程序事故2100余起。從反查情況看,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呈下降趨勢,從事非法改裝的店鋪明顯減少,有效推動全市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亡人數同比下降17.4%。
在此基礎上,上海警方會同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進一步加強聯合執法機制,探索將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店鋪納入事故責任方,進一步提升震懾力度。整治工作開展以來,通過事故溯源反查發現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線索650余條,移送市場監管行政立案500余起,將非法改裝企業納入事故責任方48起。同時,會同司法部司法鑒定院研發便攜式“電動自行車綜合檢測系統”,聯合制定《上海市超標電動自行車檢驗工作指引》,進一步規范檢驗鑒定工作流程,不斷提升反查質效。
據介紹,公安交管部門將結合路面執法、巡邏和事故處理工作,對發現的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線索進行深挖,將涉嫌違規生產、銷售及非法改裝的店鋪信息移交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對從事拼裝、加裝、改裝非機動車經營性活動或者銷售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騎行者死亡仍全責
2024年11月28日,在奉賢區人民塘路浦星公路,一輛重型廂式貨車沿人民塘路由西向東行駛到路口遇紅燈停車等待,此時后方一輛電動自行車徑直駛來,直接撞擊廂式貨車尾部。由于該騎行者王某未佩戴頭盔,倒地后當場死亡。后經調查鑒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9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而王某所駕駛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由于人民塘路是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王某未按法律規定“在車行道右側邊緣向左一點五米范圍內行駛”。因此,奉賢警方認定,王某上述的多項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王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024年10月31日凌晨,在外環高速外圈浦東段,一輛電動自行車竟然由東向西在高速道路上逆向行駛,與一輛由西向東正常行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騎行人李某未佩戴安全頭盔,倒地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后經調查鑒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0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其駕駛的電動自行車后輪制動性能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因此,浦東警方認定,李某上述的多項違法行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李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消息來源:上海法治報
法治浦東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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