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開展以來,高新分局緊緊圍繞“四個一批、四個嚴防、三個確保”工作目標,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6月5日上午11時許,馬洪派出所接獲一條關于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線索。民警聞令而動,立即聯合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執法人員,火速趕往線索指向地點進行核查。
經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在一處普通民房內當場查獲非法儲存的各類煙花爆竹共計57箱。這些煙花爆竹被隨意堆放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民房內,存在嚴重的安全風險。
經查,違法行為人胡某某為謀取利益,通過非法渠道購得上述煙花爆竹,并在未取得任何合法儲存資質的情況下,擅自將其儲存在該民房中。胡某某對其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胡某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并收繳非法渠道購買的57箱爆竹。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 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環節均有嚴格的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
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
購買煙花爆竹時,務必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銷售點。
發現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等線索,請立即撥打110或向當地公安機關、應急管理部門舉報!您的舉報對于維護公共安全至關重要!
出品/新余公安融媒體中心
來源/新余平安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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