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12日,平頂山市人民政府印發《平頂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旨在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多渠道解決工薪收入群體和引進人才等住房困難問題。
該辦法明確建設籌集遵循政府主導、以需定建(購)、合理布局及穩慎推進原則,通過新建和收購存量住房實施。強調職住平衡,統籌考慮人口分布、產業布局、交通醫療教育等因素。
可收購的存量住房包括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房地產企業破產處置商品房及各類政策性住房等閑置房源。申購以家庭為單位,每戶限購一套。主申請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辦法自印發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國家和省級規定優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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