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安徽網友發帖,舅舅家出了一件特別倒霉的事情,新房子還沒住,就變成了兇宅,說出來給大家聽聽,以后裝修房子的時候引以為戒。
裝修工人在舅舅家房子里弄了個折疊床,說晚上住在這方便,能省來回路費,舅舅想著大熱天的對方也不容易,就同意了。
結果前天晚上,對方一覺睡過去,再也沒有醒來,猝死了。據說晚上還喝了酒,房子里有酒瓶。
不知道這事最后怎么處理,但是這房子已經變成了兇宅,舅媽都哭了,一時接受不了,因為這是給表弟準備的婚房。這以后可怎么辦?!攢了一輩子的錢付的首付,開開心心裝修房子,結果出了這事。
大家引以為戒,以后裝修房子的時候,千萬不要讓裝修工人住在房子里,真出了事情,后悔都來不及了??!
- 此事一經發布,在評論區,網友們卻持不同觀點。
有網友認為,這哪是兇宅?裝修工猝死屬于突發疾病而病逝。兇宅一般指在房屋去世的人有冤屈,例如被殺或自殺等,房屋有怨氣在,對住的人有心理陰影。醫院里的每個病床曾經都有病逝的人躺過,醫院里是去世人最多的地方,大家不還都去了嗎?人的心理暗示是自己最大的敵人。所以作者舅舅的房屋還在裝修中,繼續裝修;裝修完畢后,不住的話,租出去;給兒子租房結婚。過些年,再住回來。
樓主回應,人家姑娘說害怕,堅決不住這樣的房子,也可以理解,換位思考,我也害怕,心里隔應的慌,我膽子小也不敢住。
并提及,現在更奇葩的是,我舅舅明明是好心讓對方住在房子里,但是被對方的家人訛上了,好心沒好報。
有網友回應,訛人?猝死屬于突發疾病,不屬于工傷。目前你舅舅家的這個房屋裝修與裝修工的關系,似乎形成了雇傭關系,病逝的裝修工似乎沒有裝修團隊,是那種散工吧。與當時的牽頭人溝通,弄清楚當時約定的口頭協議或裝修協議,按照裝修進度及裝修程度給予約定的工資或費用。人道主義上講的話,若經濟允許的話,給予一定的家屬精神安慰費,不給也可以。病逝者家屬可以從當地街道或鄉政部門申領喪葬撫恤金。
這起事件的發生,確實讓人頗感意外。作為普通人,估計沒有誰真正能接受,繼續做婚房。因此,女方的反應能夠理解。
至于是不是兇宅,那就仁者見仁 智者見智了。而死者家屬這一塊的情緒照顧,肯定也需要。畢竟是幫這家做裝修,而且死在工作崗位上,哪怕是人道主義賠償,也是有必要的。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只能先安撫死者家屬,然后另做打算??梢钥紤]把房子出售,或者另外租房做新房吧。相信時間會淡化一切,以后在從長計議。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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