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執法部門突襲移民行動的抗議,美國洛杉磯宣布實施宵禁。這是2020年弗洛伊德案引發大規模示威后,美國又一次旨在確保抗議活動下社會安全的宵禁行動。
據央視新聞報道,美國洛杉磯市長巴斯10日宣布當地出現緊急狀態,市中心部分區域將于當天20時至次日早上6時實施宵禁。宵禁可能會持續數日。當地時間11日,美國加州洛杉磯警察局中央分局稱,由于抗議活動持續,洛杉磯市中心部分地區將于當地時間11日20時至12日早6時繼續實行宵禁。
6月10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市中心,警察在宵禁生效后試圖驅散街上的人群。 新華社 發(邱晨 攝)
宵禁在美國有著漫長而復雜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殖民地時期,往往與“確保安全”“控制社會動蕩”聯系在一起,但尤其針對有色人種的反抗行為。近年來,一些宵禁被用于應對自然災害,比如今年1月的加州山火。
影響相對較少的居民
巴斯表示,在連續四晚發生零星混亂的抗議活動、執法人員逮捕約300人之后,將對洛杉磯市中心大片地區實施宵禁。宵禁范圍包括市中心從5號高速公路到110號高速公路的區域,以及從10號高速公路到110號高速公路與5號高速公路交會處的區域。
巴斯在晚間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地方進入緊急狀態”,“以制止破壞行為和搶劫行為”,“執法部門會逮捕違反宵禁的人,也會被起訴”。她預計宵禁將持續數日,會與執法部門等協商后決定何時結束宵禁。
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等聯邦機構6日和7日出動大批執法人員,在洛杉磯縣多地展開針對非法移民的搜捕行動,連續兩日與當地社區居民發生嚴重沖突,隨后引發洛杉磯抗議活動。7日,特朗普簽署總統備忘錄,在加州州長紐森沒有請求支援的情況下,宣布向洛杉磯地區派駐2000名國民警衛隊人員。10日,約700名海軍陸戰隊士兵抵達洛杉磯地區,與國民警衛隊“無縫銜接”。
10日下午,抗議活動再次升級,人群涌入市中心的101號高速公路,導致這條繁忙道路雙向交通暫時堵塞。人們從商業街附近堵塞高速公路入口匝道的圍欄破洞中擠過。加州公路巡警排成一排,用警棍驅散人群。一些抗議者扔了水瓶。加州公路巡警拘留了67名抗議者。下午6點,距離宵禁開始還有兩個小時,聚集在洛杉磯大都會拘留中心、阻塞101高速公路并與警察和聯邦特工發生沖突的數百名抗議者已減少到幾十人。
不過,加州公路巡警隊在市中心保持著強大的警力,數十輛巡邏車沿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排列。一些警員協助當地警察封鎖街道,切斷了通往聯邦大樓的通道。
6月9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一處聯邦機構建筑外,示威者與國民警衛隊人員對峙。 新華社 發(邱晨 攝)
“我們已經考慮宵禁好幾天了,但很顯然,在昨晚發生的暴力事件之后——23家商鋪遭到洗劫——以及破壞行為如此廣泛蔓延,我們已經達到了一個臨界點。”巴斯說。
洛杉磯警察局長吉姆·麥克唐納表示,宵禁令不適用于居住在指定區域的居民、無家可歸者、持證媒體人員或公共安全和緊急工作人員。“宵禁是在連續數日全市范圍內騷亂升級后,為保護生命安全和財產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他說。
來自執法部門的消息人士說,官員評估認為,在洛杉磯市近400萬居民中,實際居住在劃定區域內的不到10萬人。盡管市中心有許多公司和其他商業機構,但官員認為晚上8時至次日早上6時的宵禁只會影響到相對較少的居民,這也是決定宵禁起止時間的一個考量因素。
洛杉磯居民Ann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宵禁只對城市中很小的一部分區域有影響,往返于工作場所和家之間的人可以豁免。對于洛杉磯街頭的情緒,她認為總體平和,一些人聚集在市中心,有人跳舞和喊叫,警察在車里吃東西、發短信。
洛杉磯年初也曾宵禁
今年1月,加州南部山火肆虐,洛杉磯深受影響。混亂中,洛杉磯出現洗劫行為。對此,洛杉磯在帕西菲克帕利塞茲(Pacific Palisades)及伊頓峽谷等火災地區實施宵禁。每日18時至次日6時的宵禁令旨在“增強公共安全、保護財產,并阻止任何入室盜竊或洗劫行為”,“任何違反宵禁者都可能被拘留”,“不僅僅是口頭警告,而是正式逮捕”。帕西菲克帕利塞為洛杉磯富裕沿海居民區,約有2萬人居住。
6月8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市中心的聯邦執法機構門前,一名抗議者被警察控制。 新華社 發(邱晨 攝)
2020年,非裔喬治·弗洛伊德遭暴力執法死亡事件引起全美范圍大規模抗議后,來自超過40個州的城市頒布了針對性的宵禁令。當時的宵禁令提到了“保護居民健康、安全與財產”、“持續至有組織抗議活動結束為止”等目標。就懲罰機制舉例來說,明尼蘇達州規定,未遵守夜間宵禁的居民可能“犯下輕罪”,“一旦定罪可處以不超過1000美元罰款,或不超過90天監禁”。
盡管當局往往強調宵禁在維護公共安全上的工具意義,但從美國歷史來看,宵禁最常被用來應對政治反抗,尤其是反對白人至上主義者的行為。美國媒體的一篇評論說,美國宵禁歷史表明,此類行政行為的起源、常用目的都往往與對黑人、原住民及其他有色人種的監控、控制與定罪有關。
一些主流評論人士將當代宵禁政策的起源追溯至1965年的洛杉磯瓦茨暴亂和1967年的底特律暴動。兩起事件都是圍繞美國非裔社群主導、要求結束警察暴力執法及住房、就業歧視的抗爭。在上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非裔美國人走上伯明翰、底特律、費城和紐瓦克的街頭,要求平等權利。許多城市對此的回應是實施宵禁,并由警方強力執行。
1992年,非裔男子羅德尼·金毆打事件引起洛杉磯種族騷亂后,洛杉磯市及洛杉磯縣實施了黃昏至黎明的宵禁,從當年4月30日持續到5月4日。
1999年,世貿組織峰會在華盛頓州西雅圖召開,遭遇大規模的反全球化抗議者。市長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并實施晚上7時至次日早上7時30分的嚴格宵禁。當時負責應對抗議的前西雅圖警察局長諾姆·斯坦珀(Norm Stamper)曾在采訪中表示:“我34年執法生涯中最大的錯誤,就是對國內事件采取了軍事應對方式。”
2001年,俄亥俄州辛辛那提一名19歲的非裔美國青年被白人警察槍殺,引發騷亂。街頭持續4天動蕩,暴力者破壞建筑并洗劫當地商家。騷亂第三天,市長宣布實施全市宵禁,時間為晚上8時至次日早上6時。這項宵禁被廣泛認為是平息騷亂的關鍵措施。
在2011年的“占領華爾街”系列抗議運動期間,一些城市對抗議者露營的公園或特定區域設定宵禁,或加強了對原有宵禁令的執行。在紐約州首府奧爾巴尼,州警察因抗議者違反由時任州長科莫事前設定的晚上11時宵禁而將其逮捕。在芝加哥,發起占領行動的抗議者因違反公園宵禁被警方強行帶走。
宵禁可追溯至殖民地時期
美國媒體報道稱,在17至18世紀的北美殖民地,限制行動與自由的宵禁廣泛存在,主要針對非裔,許多情況下也針對原住民。17世紀90年代頒布的一些早期殖民地法規,甚至僅適用于非裔和印第安人。這些限制構成了一整套政策,讓有色人種只能選擇性使用公共空間與行動自由,為新興的基于種族的社會秩序奠定基礎。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歷史系副教授溫迪·沃倫(Wendy Warren)在《新英格蘭:早期美洲的奴隸制與殖民》一書中寫道,1690年,康涅狄格殖民地通過了首部“宵禁”法,“禁止‘黑人’在沒有主人書面通行證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其所屬的地方’”。該法律授權“任何英國裔居民逮捕此類黑人”,實質上賦予了白人公民自由執法權,同時強化種族等級制度。
1703年,羅德島議會通過類似法規,限制自由或受雇的“黑人和印第安人”的行動,其內容規定:“若任何黑人或印第安人,無論自由人、仆人或奴隸,于夜間9時后在紐波特(Newport)鎮或殖民地其他城鎮街頭行走,未持有其主人或該家庭某英裔人士的證件,或無正當理由,任何人可合法將其逮捕并交予治安官。”
在18世紀20年代,北美多處殖民地頒布“防止夜間騷亂法案”。1726年新罕布什爾州的法規明確規定:“任何印第安人、黑人,或混血仆人或奴隸,不得擅自離開所屬家庭,或于夜間9點后外出,除非是為其主人或雇主辦差事。”在18世紀的最后20年里,旨在限制自由與被奴役黑人人身自由的宵禁制度在美國南方各地擴散,密西西比、南卡羅來納和弗吉尼亞等州均可見其存在。
1919年所謂的“紅色之夏”(由社會名流詹姆斯·韋爾登·約翰遜提出,用以形容全國范圍內白人義勇隊對黑人的丑陋暴力、恐怖和流血事件)期間,約有15個城市因非裔美國人組織自衛而實施夜間宵禁。
美國媒體評論稱,盡管當今抗議明確呈現多族裔且共融的面貌,但宵禁的廣泛實施仍反映了對白人主導的政治體制而言,黑人的有組織訴求行為長期以來都在引起特定的反射行為。
除了針對混亂局勢的緊急宵禁外,美國還存在針對青少年的常設宵禁,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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