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BUBU火了,到底有多火!
108萬元的薄荷色LABUBU、82萬元的棕色LABUBU……
6月10日,一場拍賣會將當下熱門IP(具有商業價值的創意內容或品牌)LABUBU的火熱程度再次推向一個新高潮,龍家升創作共創作的48件LABUBU作品總成交額高達373萬元。
不禁讓無數網友“瞳孔地震”,并感慨:LABUBU“社交貨幣”“塑料茅臺”的實力,屬實是藏不住了。
隨著LABUBU的IP大火,很多商家開始出現“Lagogo”“Lafufu”“Lababa”等相似IP進行售賣。
目前,不僅是LABUBU官方渠道線上線下渠道供不應求,如今一些仿冒工廠都開始出現產能不足。
左邊為LABUBU,右邊為Lafufu。
但是,仿品終究是仿品。
據不少網友表示,“Lafufu”做工粗糙,存在臉不對稱、手裝反、四肢無法靈活活動等問題。
圖為Lafufu。
只不過,也有人因正品難買而選擇盜版,也有人因覺得其丑得有趣而入手。
近日,有網友發文稱,深圳水貝黃金市場還出現黃金版“LABUBU”飾品,僅需幾十元,價格十分親民。
據媒體報道,在深圳金展珠寶廣場、水貝壹號等黃金批發市場,多個商家推出了“LABUBU”造型金飾,包括黃金珠串、3D硬金掛件、黃金手機貼片等。
這些產品克重通常較小,均價多在百元以下,深受年輕人歡迎。
那“LABUBU”金飾的貨品全不全?
6月12日,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聯系了深圳金展珠寶廣場、水貝壹號的部分商家。
多數商家表示,店內無貨,但仍有少數商家售賣或稱可幫忙調貨。
但像“Lagogo”“Lafufu”“Lababa”一樣,黃金版“LABUBU”同樣引發公眾對其是否侵權的關注。
當被問及是否侵權時,有商家稱,其產品與正版并非完全一樣,只是大致相似,且市面上許多商家都在公開售賣,若侵權就不會擺在柜臺銷售,并強調拿貨價格便宜。
隨后,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聯系泡泡瑪特客服求證。
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泡泡瑪特沒有銷售黃金版“LABUBU”飾品,也并未授權任何商家生產黃金版“LABUBU”飾品,市面上的這類產品可能是仿冒或DIY制作。
關于是否侵權,客服解釋稱,若商家大量出售并以正品自稱,則可能構成侵權;
若個人玩家非營利且無違法使用IP肖像的行為,則不在公司管理范圍內。
如果調查核實商家確有侵權行為,公司會采取相應措施。
未經授權生產銷售模仿知名商品設計的現象在文創領域屢見不鮮,針對此事,有律師指出,商家未經許可生產銷售“LABUBU”金飾,可能涉及侵犯泡泡瑪特對“LABUBU”造型享有的著作權,權利方有權要求其停止侵權、賠償損失并銷毀侵權商品。
若“LABUBU”的IP名稱或造型已注冊為商標,商家在裝潢或包裝中使用相似標識導致消費者混淆,還可能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除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者還將面臨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
山西聚謙律師事務所羅超律師也作出相關解讀:
盜版廠商涉嫌侵犯著作權、商標權,構成不正當競爭;
盜版廠商需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責任;
市場監管部門有權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以及違法所得;
若生產盜版產品的行為達到一定嚴重程度,構成犯罪,銷售金額越高,量刑越重,最高可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客戶端編輯崔可騰 綜合 極目新聞、經視直播、大河報、瀟湘晨報、紅星新聞、每日經濟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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