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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事關中大型無人機運營的,另一份民航局文件也于近日印發并將于7月1日起施行——
近日,民航局印發《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辦法》(民航規〔2025〕14 號,AC-396-10R1),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7 月發布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辦法》(AC-396-10)和《民航行政機關航空安全舉報信息處理辦法》 (民航發〔2024〕44號)同時廢止。
新版 辦法適用于民航行政機關、民航企事業單位、民 航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信息主動報告管理。辦法所稱安全信息主動報告是指民航從業人員、社會公眾以及民航企事業單位等各類組織,通過強制報告以外的途徑,包括但不限于自愿報告、安全舉報、信息共享等進行的安全信息報告。 民航局負責建立健全安全信息主動報告和獎勵機制,完善報告系統和平臺,開展主題宣傳教育,明確減免處罰條件,激發和保護安全信息報告人(也稱安全“吹哨人”)積極性營造“人人講安全、人人為安全”良好安全文化氛圍。
新版辦法明確,民航企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并認真落實主動報告獎勵政策,健全主動報告獎勵內部評價標準和獎勵流程,落實獎勵資金,按照“小隱患小獎、大隱患大獎”的原則,采用物質獎勵和 精神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對進行主動報告的人員實施獎勵。
民航企事業單位應當細化完善報告人主動報告違章 違規問題的減免責制度,制定情形具體、易于執行的減免責判定標準,對于主動報告自身安全問題的員工,按照減免責判定標準從輕、減輕或免于對其本人的處罰,充分發揮政策激勵效應,保護員工積極主動報告。
民航規〔2025〕14 號
來源:民航局網站。通航圈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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