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圖由豆包生成,提示詞:惡魔醫生
前天和昨天都有很多讀者留言私信,讓我寫寫羅帥宇的事情。實在是愧對大家的期望,這事我真的寫不了。
它不是話題敏感會被刪文封號的問題,基本常識的老讀者都知道我的尺度有多大。義之所在,一往無前。問題在于,羅帥宇家人的指控和輿論關注的焦點,就是“湘雅二院存在販賣活人器官的產業鏈,羅帥宇被逼著去找12個3到5歲的腎源”這一說法,我是真的沒把握……
說得嚴謹一些是我沒把握判斷不了,說得實在一些就是,我并不相信這個販賣器官的指控。
這里再和大家分享一些我分析這個事情的思路,供大家參考和批判。提前說明幾點:
1.本文只討論販賣器官的指控是否真實存在,并沒有能力討論羅帥宇的死因。
2.我認為湘雅二院不存在販賣活體器官的做法,但并不能保證該院的器官移植完全合規,更不是要證明湘雅二院在其他事情上完全清白。
3.從動機揣測,認為我寫這篇文章是為某個群體洗地的,現在就可以退出去取消關注了,沒必要浪費您寶貴的時間和情緒。
說回販賣器官這個指控,先和大家分享一個基礎的事實:
自1960年吳階平醫生開展第一例器官移植手術以來,這65年間,中國境內沒有查實宣判過任何一起盜割活人器官后移植給其他患者的犯罪案例。是的,一例都沒有。
請注意以上句子中的限定詞,一是“盜割”,二是“活人”,三是“移植給其他患者”,是同時滿足這三個限定詞的案件并不存在。
真實發生過的涉及人體器官的犯罪我給大家舉一些例子:
2010年,北京宣判了第一例“非法買賣人體器官”案,幾名被告以“非法經營罪”等罪名被判處4年到7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是的,當時刑法里還沒有單獨的“買賣人體器官罪”,所以是用其他罪名來處罰的。
在這起案例中,幾名被告充當的都是器官買賣的中介,也就是建立了一個官方器官庫之外的“地下器官庫”。在這一套犯罪體系里,想要賣器官的群體和想要盡快高價得到器官的群體私下匹配,繞開官方“無償捐獻+排隊移植”的體系,形成了一個器官黑市。在黑市里,因為供體和受體都達到一定數量,所以器官配型成功的概率并不低。
由于中國器官捐獻數量遠遠少于移植需求,總是有人想花高價盡快得到移植器官,社會上也永遠不缺想要賣腎換錢的人,所以“器官黑市”是一直以來都存在的,當下我相信也并沒有被完全禁絕。
2016年,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全國十余個省份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案件作出一審判決,16名被告人為牟利非法組織出賣腎臟,分別被判處2年多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知名醫生和知名醫院參與到器官黑市交易的,已經有多起案件被刑事判決。
但是請注意,在器官黑市交易里,供體被割器官絕大部分是知情且同意的,極少數是被黑惡勢力追債逼著同意的。
還有一類是偷摘死亡患者器官的犯罪:
2020年,安徽蚌埠中院宣判了一起非法摘取尸體器官案,南京市鼓樓醫院主任醫師黃新立、江蘇省人民醫院主任醫師陸森、安徽省懷遠縣人民醫院ICU原主任楊素勛,以及淮北礦工總醫院的醫生王海良參與其中,法院認定他們在2年內摘取了11具尸體的器官用于非法移植手術。
在這些案子中,醫生一般選取無家屬認領的瀕死患者,通過地下黑市配型成功后摘取尸體器官用于非法移植。還有少數是瞞著家屬,在臨終搶救失敗后偷摘器官。
這些販賣器官的犯罪行為未經供體家屬同意,但是在患者死亡后摘取器官。
還有一類涉及器官移植的犯罪,是在官方器官移植庫里利用權勢或金錢插隊。必須聲明,這個指控我沒有實證,所以信不信看你自己對社會的認知。
總而言之,涉及器官交易的犯罪在中國并不罕見,器官黑市交易也有不同的形式,但要么是供體同意的,要么是摘?。▌側ナ溃┦w的。
未經同意就把患者活體器官割下來用于非法移植手術的,從來沒有被查實過的案件。
為什么沒有呢?倒不是因為犯罪分子有良心,也不是因為權貴階層有底線,而是這種做法存在極大的困難、極高的風險,而且存在更容易的替代方式。
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
假如你是一名權勢滔天的高官或者身家億萬的富豪,因為腎衰竭的原因需要器官移植手術,但你并不想等待官方器官庫的排隊,因為很可能等不到。這時你會怎么辦呢?你有幾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是用權力或金錢開路,在官方器官庫里插隊,一旦出現匹配你的腎源,優先移植給你。當然,這需要你達到一個極高的權力財富級別。
第二種選擇,是去器官黑市尋找機會,讓黑市中介拿著你的配型信息在全國各地想賣腎的人群中廣泛物色,有可能等待一兩個月之后終于能匹配到一個勉強能用的腎源。于是你動用權力和金錢找一個知名大醫院,讓醫生違規幫你做一臺移植手術。
第三種選擇,你還可以去東南亞等器官黑市交易更為猖獗,供體數量更多的地方尋找腎源,一旦匹配成功,你甚至可以帶上信任的醫療團隊飛過去當地做手術。
第四種選擇,你在全國的醫院、學校里廣泛撒網,物色一個能跟你配型成功的活人,然后不管通過什么辦法讓這個人住院做個手術,在手術中偷偷摘掉他的腎移植給你。
為了滿足你這個需求,至少有數百名有體面工作的校長、院長冒著販賣器官犯罪的風險幫你尋找供體,找到之后還要有一個殺手團隊幫你去制造交通意外,再然后還要有一個至少十幾人的醫護團隊冒著偷摘活人器官這樣萬劫不復的犯罪風險幫你完成移植手術。最重要的是,這幾百人里不能有任何一個人泄漏消息,被偷摘器官的人也要一輩子不發現不報案,否則就會爆發中國歷史上第一例偷摘活體器官移植的驚天大案。
大家可以動動腦子想一想,整個中國有能力做到這個程度的有幾個人?然后再想一想,有能力做到第四種選擇的人,他選擇前面三種完全沒有刑事風險的方案,不香嗎?
請注意,在前面三種選擇里,花錢購買器官的患者是不會被判刑的(沒有被判刑先例),承擔風險的只有黑市中介而已。而在第四種選擇里,無論你是用錢還是用權來推動這件事,都涉及故意傷害、販賣器官等嚴重罪行,而且一旦曝光出去必將萬劫不復。
換了是你,你會選第四種偷摘活人器官的方案嗎?
我們永遠不能低估人性的黑暗和犯罪分子的猖獗,但也不要低估了壞人的智商。有更低成本和更小風險能夠拿到移植器官的時候,沒人愿意去做偷摘活體器官的事情。
好,即便你不認同以上分析,堅持認為就是有人會去做偷摘活體器官的事情,那我們再來看醫院的執行階段。
假如你是那位喪心病狂且膽大包天的主刀醫生,接下了一個偷摘活人器官去做移植的任務,你會找誰來配合你尋找目標,選擇哪些人來配合你完成手術呢?
一個在讀研究生的實習醫生,既往和你沒有任何交集,明年不確定還在不在這個科室這座醫院,甚至能不能順利畢業做醫生都不知道,你用什么辦法才能確保他同流合污參與你這個十年起步槍斃封頂的犯罪項目呢?
就算你有辦法,威逼也好,利誘也好,他暫時上了你的賊船,可他明年去哪個醫院工作,甚至還做不做醫生都不能確定,99%的概率明年就會脫離你的掌控,你還敢把這樣的犯罪任務交給他執行嗎?
再退一步,就算你敢把這事交給一名實習醫生去干,那他能完成任務嗎?能找到12個3到5歲腎源嗎?
廣為流傳的那個“羅帥宇被劉翔峰逼著參與偷割活體器官”的說法,無論從哪個角度分析都完全不合情理。也因為這個關鍵情節不可靠,我實在沒法說服自己加入為羅帥宇喊冤的行列。
再重申一遍,羅帥宇是不是真的自殺,我不能確定,羅帥宇的死亡有沒有冤情,我不能排除,湘雅二院和當地政府處理這件事情的操作,我并不認同。
單就羅帥宇有沒有被逼著參與偷割活體器官這一點來說,我是完全不信的。
之所以要冒著被罵的風險專門寫文章指出這一點,是因為這種傳言已經對社會產生了現實而緊迫的危害:
我在多個平臺都看到了呼吁不要讓學生參加體檢以免被偷偷配型的說法,也看到了小朋友住院千萬不要同意做手術的說法,這些傳言如果被家長采信,是真的有可能出人命的……
作為科普博主,我不能任由這些子虛烏有的都市傳說誤導公眾,不能任由這些錯誤的觀念傷害孩子們的健康。
分享一點基本常識:
小朋友該體檢(兒保)的體檢,生病了該做手術的做手術,沒人會偷割你孩子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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