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醫保參保單位及職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優化生育政策,更好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權益,進一步提升生育保障服務水平,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全面推行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職工本人的通知》(鄂醫保函〔2025〕16號)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生育津貼發放方式
在我省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女職工,符合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生育津貼發放方式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調整為“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標準直接發放至參保女職工本人”。生育津貼標準及其他生育保險待遇,繼續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財政供養人員(國家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職工等)生育津貼與工資不能重復享受。
二、辦理流程
(一)線上申請。在我省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完成生育醫療費用結算后,請登錄“鄂匯辦”APP、“湖北醫療保障”微信/支付寶小程序等渠道——點擊“我要辦”——點擊“生育津貼申報”,根據提示語“是否同意申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申領成功后,申領信息將同步推送至參保女職工及所在用人單位”,選擇“是”與“否”。
1、選擇“是”——參保女職工填寫個人生育結算日期(X年X月)后,系統展示生育結算信息,參保女職工對生育結算信息進行確認,點擊“確認無誤”后填寫個人銀行賬號信息,提交申請。
若對展示的生育結算信息存疑或未展示生育結算信息,可點擊“自行填報”,自行填寫生育結算信息,上傳有效身份證件、診斷證明(門診)或出院記錄(住院),填寫個人銀行賬號信息,提交申請。
2、選擇“否”——退出“生育津貼申報”模塊。
(二)線下申請。請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銀行賬戶信息及診斷證明(門診)或出院記錄(住院),在政務服務大廳或醫保服務大廳醫保窗口申請辦理生育津貼支付。醫保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三、進度查詢
1、申請人可通過“鄂匯辦”APP或“湖北醫療保障”微信/支付寶小程序、政務服務大廳或醫保服務大廳醫保窗口查詢辦理進度。
2、用人單位可通過湖北醫保服務平臺單位網廳查詢辦理結果。
隨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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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整理:錢偉 來源:隨州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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