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基層法院督查部門均存在不作為、玩忽職守、不履職盡責、推諉扯皮的普遍現象,亟待最高法督察局嚴厲整改: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2025年人民法院督察工作要點》的通知要點:
8.進一步加強審務督察工作。緊盯立案審判、執行和審判管理各方面各環節,線上線下融合開展審務督察,深入整治司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針對黨委政法委執法司法專項檢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反饋的問題,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整改到位。運用智能審務督察系統加強對庭審、訴訟服務活動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糾正。
10.認真辦理公民投訴舉報。以“如我在訴"的態度對待公民投訴舉報,嚴格落實"有信必復'要求。認真甄別投訴舉報內容,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置。健全投訴舉報辦理機制,研究制定督察部門辦理公民投訴舉報實施辦法。加強辦理情況監督檢查, 實地督辦重點投訴舉報。
五、抓實司法追責懲戒工作
12.積極推進司法責任追究工作。認真落實《人民法院司法賠償案件追償工作實施辦法》, 對符合追償條件的辦案人員依法依規進行追償。研究制定《人民法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 完善司法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推動司法責任追究工作規范實施。
13.全面推進法官懲戒工作。落實中央政法委有關部署要求,推動省級法官懲戒委員會優化設置,完善法官懲戒工作運行機制。最高人民法院編發法官懲戒典型案例,加強對法官懲戒工作的示范|領和督促指導。尚開展法官懲戒工作的地區要加大推進力度,確保年內實現法官懲戒制度實質化運行。
14.認真督辦重點案事件追責工作。對審務督察、司法巡查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案事件,結合督促整改做實督辦追責。對通過審判管理監督、公民投訴舉報、網絡輿情監測等渠道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案事件,督促相關法院認真調查核實、嚴肅追責問責。
17完善督察工作制度機制。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督察工作條例、督察監督與審判管理工作銜接規定、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體化督察實施辦法等制度文件,探索建立督察約談等工作機制。各地法院根據實際需要推進督察工作制度建設,具有普遍推廣價值的制度成果及時報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
18.加強督察工作督促指導。.上級法院督察部門 要采取聽取匯報、座談調研、實地檢查、通報約談、編發案例等方式,加強對下級法院督察工作的督促指導。充分發揮《督察工作簡報》等載體的情況通報、經驗交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采取座談研討、經驗交流等方式,組織對相關重點工作進行調研督導。
19.提高督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依托全國法院"一張網"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推進司法審判行為風險防控系統試運行,運用防控系統做實"數助監督"工作。優化升級人民法院“三個規定"記錄報告平臺、違紀違法舉報中心、干警違紀違法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促進提升督察工作效能。
二、2025 年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要求
1、圍繞司法審判關鍵環節加強管理:要圍繞司法審判關鍵環節做實素質提升、制度執行、嚴格管理,做實司法懲戒和錯案責任追究,把“管人”這個根本落到“管案”這個關鍵處。要保持專業審判隊伍的相對穩定,以系統性的專業鍛煉培養優秀人才。
2、加強紀律教育和司法廉潔建設:“司法公信、權威本身就是‘生產力’,公信、權威的根本在于公正廉潔。”要建立常態化長效化的紀律教育機制,把從嚴管理監督和鼓勵擔當作為統一起來。要狠抓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落實,以責任倒查追究促進依規登記、依法辦理。要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司法腐敗,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要帶頭跟上、適應并示范、引領,設身處地為基層法院、一線法官減負,樹立激勵擔當作為的鮮明導向,讓法官有壓力、有收獲、有動力,形成良性循環。
3、踐行“如我在訴”,增強公民司法獲得感:“公平公正是基礎,釋法說理是關鍵,人文關懷是更高要求。”要以求極致的精神做實定分止爭,讓當事人和社會公眾體悟到司法裁判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領和共情共鳴,解開“法結”、消解“心結”。要把辦理案件和總結案例融為一體,引導法官對典型案件及時總結、提煉規則,以公正裁判促進提升社會法治意識。要落實信訪工作法治化要求,做實“有信必復”、注重實質化解;對符合條件的,在實事求是、公開聽證的基礎上依法依規終結,同時積極支持有關方面繼續做好解紛工作。
三、天津市高級法院審務督察與審判監督管理聯動工作機制辦法
2024 年 12 月 9 日,天津市高級法院制定出臺審務督察與審判監督管理聯動工作機制辦法,旨在強化審務督察和審判監督管理工作協同聯動,促進司法作風向好向上,促推審判工作提質增效。辦法共 12 條,明確規定督察部門與立案、審判、執行、審判管理等部門在履行聯動監督職責過程中要明晰責任、各盡其職。其中,在開展司法巡查、審務督察、“一案雙查”、案件質量評查等審判監督工作時,各部門需加強溝通協調。督察部門發現司法審判中的不規范問題,且認為需由審判管理及相關立案、審判、執行部門予以關注并督促糾正的,應抄送給相關部門,視情納入案件質量評查等審判管理活動。立案、審判、執行等部門開展條線審判監督指導工作,或審判管理部門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審判數據分析等工作時,可視情商請督察部門參與,必要時納入督察監督范圍。辦法規定了督察部門依職責負責受理的 6 類審判執行人員違反審判職責的線索范圍及辦理程序。同時,要求各相關部門應就問題整改等工作加強會商,共同研究解決審判監督管理工作中的問題,以問題整改促推審判工作質效不斷提升。
四、整改訴求
(一)督促天津紅橋法院改正
請天津市高級法院督促紅橋法院對上述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確保案件得到公正審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強化督查室職能履行
要求天津紅橋法院督查室切實盡到司法巡查、審務督查的職能,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開展工作,對司法審判中的不規范問題及時發現、及時督促糾正。對于不履職、不作為、不擔當的行為,應嚴肅問責。若督查室長期無法有效履行職責,建議裁撤該部門,避免浪費納稅人血汗錢。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以此次事件為契機,建立健全司法監督長效機制,加強對法院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司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同時,加強對司法審判活動的全過程監督,確保司法公正、廉潔、高效。
我們堅信,在最高法督察局和天津市高級法院的重視和督促下,上述問題一定能夠得到妥善解決,司法公正和權威將得到有效維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