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羅先生人在天津務工,卻能在北京的法院立案,網上審理,假都沒請就拿到了車禍后的賠償款;北京一公司通過以資抵債,成為了天津一處別墅的“準房主”,遭遇了持續4年的騰退難題,直到北京通州法院執行法官趕赴天津異地執行,才終于清空了房屋。
十年來,京津冀三地法院積極探索區域法治協同創新實踐,實現跨域立案全覆蓋,強化三地聯動執行,司法審判“同城效應”水平不斷提升。
三地聯動
有效捍衛司法權威
“我們是昌平法院的,這兩位是河北雄縣法院的,有個案子他們需要和你聊聊。”家住北京昌平的被執行人衛某怎么也沒想到,河北法院的法官竟和北京昌平法院的執行法官一起來家中堵他,還掏出了司法拘留決定書。
今年5月7日,河北雄縣法院的法官和助理跨越近200公里,來到北京昌平法院執行局請求協助異地拘留被執行人衛某。據介紹,衛某曾與河北市民許某是朋友,在向許某借了45萬元后,便仗著兩地相隔甚遠玩起了失蹤,拒絕還錢。
負責接待的是北京昌平法院執行法官曹成旭,“我們也經常需要異地執行,明白其中的難處。人手不足、地形道路不熟悉、口音差異、與當地職能部門協作速度慢……可能只是法官問個路的工夫,就給了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機會。而異地聯動執行協作,可借助當地法院解決這些難題,最大限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有效捍衛司法權威。”
北京昌平法院執行局立即調配曹成旭和3名法警,帶著雄縣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了小湯山衛某所在的住處。
聽說來的是河北雄縣法院的法官,衛某稱沒錢,擺出了一副玩世不恭的態度,“他是覺得雄縣離得遠,不可能總來北京找他。”曹成旭說,他提議將衛某帶回執行局。調解室里,兩地執行法官與衛某講解了異地執行拘留的工作機制,并表明拒執的后果。
迫于壓力,衛某當即掏出部分錢款,并表示愿意分期償還。
今年6月12日,北京通州法院執行法官來到天津南開區一棟別墅,在天津南開法院的協助下對這套別墅進行強制騰退,并清退久居其中的閑散人員。
“北京某公司因與被執行人許某存在債務糾紛,之后法院對許某的一套別墅進行法拍,流拍后,許某以別墅抵債。”北京通州法院執行局法官馬國磊說,之后,別墅被案外人蔣某長期占有、使用,拒不向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官也曾前往現場,張貼拍賣公告等,但對方始終不配合。
“幾年來我們公司一直在等待案外人騰房的這一天,他們多次找借口拖延。”公司代表易先生說。
當天,天津南開法院副院長董巍和兩名工作人員一起趕到現場協助執行,他清楚記得,2023年以來,南開法院接到京冀兩地法院的委托案件共有200多件,南開法院委托京冀法院執行的案件共有1038件。
經過近5個小時的工作,幾名阻礙執行的無關人員被法院帶離,此次騰退工作順利完成。
據北京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京津冀三地高院強化三地執行聯動,執行事項委托、異地執行協助、被執行人聯動查控、查控財產異地處置等執行協作機制不斷迭代升級。規范開展跨域異地執行、委托執行工作,2024年,三地法院間開展異地拘留、扣押車輛、騰退房屋等執行事項200余次,相互委托辦理執行事項3萬余件。目前,北京法院已協助津冀法院完成兩批次14輛帶指標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
跨域立案
當事人不用再往返跑
2019年春,剛過完春節,車禍后傷勢未愈的羅先生開始收拾行囊,準備離開河北興隆老家去天津務工。他的車禍是前一年在北京務工時發生的,因為文化程度有限,不懂如何起訴,一直沒拿到賠償金。
后來在朋友的勸說下,羅先生決定到法院試一試,來到了天津薊州區法院。“你這是在北京出的事兒,要去北京起訴。”當在立案大廳聽別人說要去車禍事發地起訴時,羅先生又打起了退堂鼓。他怕耽誤工作,也擔心交通、吃住花錢。
“現在京津冀支持跨域立案了。”聽了薊州區法院工作人員的話,羅先生趕緊將已經揉搓成團的起訴書重新攤平,遞了上去。工作人員完整地聽取了羅先生的訴求后,指導其按照標準格式重新擬定起訴書,并整理了相關證據材料,通過跨域立案系統,在北京平谷法院提出立案。該案也是北京平谷法院首起跨域立案案件。
北京平谷法院與津冀接壤,經常會遇到與羅先生類似的津冀當事人。因對訴訟環節不了解,很多當事人僅立案環節就要往返幾次才能成功。為此,平谷法院率先實踐跨域立案機制。
平谷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張久松是跨域立案小組成員,“除了路程遠外,很多當事人有濃重的口音,法官很難細致、完整理解他們的訴求,對當事人也是一種不便。”實施跨域立案之后,這些問題得以解決。
“考慮到當事人出庭的困難,平谷法院還積極推進網上開庭,當時羅先生的案件就是通過網上系統庭審的。”張久松說,羅先生不僅很快拿到了賠償,還因為案子在北京審理,依照北京的賠償標準,他拿到的賠償比在老家還高一些。
“我是真沒想到,我人在天津,在北京立上案了,還能通過網絡開庭,假都不用請。”羅先生庭審后說。
北京平谷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劉曉娟介紹,平谷法院積極推動跨域網上立案,設立“跨域立案服務窗口”,組建跨域立案小組;建立跨域立案聯合審查工作機制,探索建立案件識別管理和關聯案件檢索機制,構建線上線下一體的跨域立案綜合渠道體系,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同時結合京津冀協同發展需要和案件辦理情況,圍繞個案、類案等,建立分條線聯席會議制度,并與河北興隆縣法院、天津薊州區法院等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
京津冀法院在全國范圍內率先推出了跨域網上立案服務,并進一步優化訴訟服務,完善“云法庭”等在線服務平臺建設,依法保障京津冀三地群眾便捷參與訴訟。
數據顯示,2024年北京法院網上立案率46.6%,在線庭審率65.5%,電子送達覆蓋率85.1%,一站式在線訴訟平臺為當事人提供在線服務570萬次。
統一標準
兩地法院守護跨界水庫
官廳水庫橫跨北京延慶和河北張家口懷來縣,是一座大型跨界水庫。其中,官廳水庫延慶水域在北京野鴨湖濕地自然保護區范圍之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的規定禁止進行捕撈活動;而懷來水域則是規定,每年4月至8月15日為禁漁期。同一水庫在不同的行政區域之間,實行不同的功能區劃分方式和管理模式,使得兩地群眾對官廳水庫水生生物資源的保護與利用在認識上存在很大差異。
“這難免會讓一些公眾產生在水庫這邊捕魚沒什么大事,在那邊應該也沒事的錯覺。要打消那些投機分子的僥幸心理,就要求我們兩地法院必須向前一步、走遠一些、多做一點。”北京延慶法院八達嶺法庭(環資法庭)庭長孫世樂介紹。
2023年9月,北京延慶與河北懷來、河北赤城三地法院進一步深化環境資源跨域保護司法協作,就懲處跨地區污染環境等嚴重破壞地區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聯合開展跨地區生態環境恢復性司法實踐、建立跨地區聯席法官會議機制等達成一致意見。
2024年3月,北京延慶法院辦理了北京史上規模最大的非法捕撈水產品系列案件。該案中三個犯罪團伙和自捕自售人員周某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使用北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捕撈魚、蝦等水產品,非法獲利400余萬元,涉案受損生態環境所需修復費用高達732萬余元。
辦理該案時,北京延慶和河北懷來兩地法院通過召開跨域聯席法官會議,對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的證據審查標準、法律適用等問題逐項進行討論,確保該案依法公正辦理,同時為兩地后續同類型案件辦理統一了裁判標準和尺度。
在辦理案件時,孫世樂對部分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進行了走訪調查。他發現,有的當事人家庭收入有限,生活較為困難,便將走訪了解到的情況向合議庭反饋,與河北懷來法院、檢察院及屬地行政機關就“勞務代償”事宜多次會商,充分考量生態修復與被告生存發展之間的平衡,探索出了“勞務代償+碳匯認購”的多元修復模式。
最終,北京延慶法院對該系列案件的34名刑事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到拘役五個月不等的刑罰,并判決45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732萬余元。
“經此一案,京冀兩地法院的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同日益走深走實。只要是做了破壞官廳水庫生態環境的事情,不管在北京還是在河北,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而且執法的標準都是一樣的。”孫世樂說。
據了解,北京已有八家中基層法院掛牌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協同天津、河北毗鄰法院全方位推進長城、大運河、永定河、密云水庫、官廳水庫、太行山等重點區域和綠色生態廊道的跨域保護,實現跨省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機制全域覆蓋,有效提升環境資源跨域司法保護效能。
商事案件
采用“雙向評估+調解”方式
2023年,北京金融法院審理了一起標的額超2億元的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案,涉及京津冀四家企業,案件涉及抵押的資產中,有天津某處待交付的樓盤。
案件起因源于其中天津甲公司未能清償到期債務,北京某資產管理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天津甲公司還款,并要求天津某集團公司、天津乙公司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案件審理過程中,北京金融法院審二庭庭長丁宇翔發現,債務違約系個別項目影響其正常經營,造成資金短缺所致,并非惡意違約。
“當時幾方都相繼找到我,希望能夠盡快解決,不然的話資金鏈斷裂,受影響的不僅僅是這幾家公司,還包括京津冀三地眾多的購房者。”丁宇翔說,雖然對于審判團隊而言裁判是最快捷的解決方式,但簡單裁判可能導致債務人企業及保證人企業正在洽談的商業融資項目擱置,進而影響債務人及保證人的經營發展。因此,審判團隊決定嘗試采用“雙向評估+雙向化解”方式,與原、被告分別進行溝通,開展調解工作。
據介紹,“雙向評估+調解”即對金融糾紛案件從對“案件事實+法律適用”評估和對“當事人需求+心理預期”開展評估,準確把握當事人的核心需求和心理底線,避免了僅從法律條文出發的片面性,為糾紛的妥善解決提供了更為精準的方向指引。
協商過程中,天津多個政府部門也特意來到北京金融法院與丁宇翔見面,一方面講述該案產生的積極影響,一方面詢問法官,希望法官為協調、處理后續問題提出專業的法律支持。丁宇翔團隊則安排專人收錄各方情況,并一一解答,提出建議。
最終,通過法院的努力,促成該案各方達成和解,當前,丁宇翔團隊依舊在與天津多部門保持聯系,為后續處理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
據介紹,近年來,北京金融法院積極回應京津冀協同發展在金融領域的司法需求,通過典型案例示范、跨域數據共享、專業審判團隊建設等措施,為京津冀金融創新與風險防控提供全周期法治支撐。
據北京高院透露,為服務保障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建設,2024年北京法院圍繞北京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打造“北京服務”的形勢任務,推出30項法治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著力優化審判流程,大力壓縮商事案件審判周期,商事案件平均結案時間減少到80.2天。
北京高院協同津冀高院建立數據資源定期交換機制,實現市場主體和律師電子送達地址、司法鑒定、破產管理人名冊等信息三地法院全面共享。深度參與服務保障“兩區”建設和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提升行動,赴天津、河北跨域開展巡回審判,積極回應京津冀企業高質量發展司法需求。
據天津高院統計,2024年,天津法院緊扣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審理涉京津冀三地的產業承接、高鐵建設等案件30813件,在京津產業新城等園區設立法官聯系點,與京冀法院簽訂加強司法協作等17項合作協議,開展跨域立案、委托查控等司法協作23517次。圍繞對外開放高地建設,加大涉外審判力度,審結涉及69個國家和地區的案件707件,辦理國際司法協助126件。
統籌/孫慧麗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來源: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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