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江蘇省一紙文件引發退休人員廣泛關注。《江蘇省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若干措施》第17條明確:"2025年按不低于8%增幅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這是繼上海、山東之后,又一個明確宣布上調養老金的省份。隨著2025年調整窗口臨近,一個創新提案正在輿論場發酵——能否在養老金普漲基礎上,設定最低和最高調整額度?
1."保底限高"的善意與爭議
支持者提議,可規定養老金月增額最低80元、最高130元,通過"托底線、壓高峰"縮小群體差距。這種設計初衷良好:為低收入者(如城鄉居民養老金領取者)提供確定性保障,同時抑制高收入群體過快增長。表面看,既守住公平底線,又緩解基金壓力。
2.現實困境:80%的"沉默大多數"
但細究發現,這一政策可能陷入"雷聲大、雨點小"的尷尬。根據人社系統數據,當前養老金領取者中約80%處于中等水平,其自然增額本就落在80-130元區間。這意味著所謂"精準調節",實際僅影響高低兩端各10%的群體。更尖銳的問題是:動用行政手段調整這20%人群的權益,是否值得消耗巨大的政策成本?
3.地方特色政策的"碰撞風險"
更深層矛盾在于,這種"一刀切"上限可能架空地方創新政策。以山東省為例,其現行方案對70歲、75歲、80歲企業退休人員分別額外增發290元、190元、360元。假設一位低收入老人原本月增73元,恰逢70歲應疊加290元,總增額達363元。若執行130元上限,實際獲益將腰斬。此類沖突不僅損害個體權益,更可能引發公眾對政策連貫性的質疑。
4.動搖社保制度的"根基邏輯"
現行養老保險的核心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若高繳費群體發現自己的法定權益被硬性壓縮,可能產生兩種后果:在職者選擇最低繳費基數,企業縮減社保支出。
長此以往,基金池的可持續性將受威脅。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曾警示:"人為限高本質是福利再分配,但需警惕殺雞取卵。"
5.更優解:保底不封頂+動態調節
相較于簡單限高,更合理的路徑或是:
- 設定最低增幅:如城鄉居民養老金月增不低于80元,確保托底功能;
- 保留彈性空間:對職工養老金維持比例調整,尊重歷史貢獻差異;
- 引入動態平衡:參考CPI、工資增長率等指標自動調節增幅。
浙江省從2023年開始就已試點"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補貼"雙軌模式,既保障低收入群體,又維持激勵性,值得借鑒。
養老金調整從來不是簡單的數學題。在老齡化加速的今天,良好的養老金制度設計,應像設計自行車一樣,既要保持向前運動的活力,又需時刻調整重心維持穩定。既要防止"福利攀比"引發的基金風險,又要避免"劫富濟貧"導致的逆向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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