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期待每一個共鳴的你,關注、評論,為學、交友!
《長安的荔枝》中提到的“右相”是楊國忠,那么楊國忠為何要專門設一個奇葩的“荔枝使”?看似為了滿足楊貴妃吃荔枝,其實這未嘗不是楊國忠斂財的手段,因為真實歷史中,楊國忠在擔任“右相”前后,他就已經擔任了一系列奇葩的“使”!
《資治通鑒》天寶四載(745)條下說:
楊釗侍宴禁中,專掌樗蒲文簿,鉤校精密。上賞其強明,曰:“好度支郎。”諸楊數征此言于上,又以屬王鉷,鉷因奏充判官。
楊國忠是楊貴妃的從祖兄,跟玄宗的“私”關系自然非比尋常,這正是使職誕生的溫床。他“專掌樗蒲文簿,鉤校精密”,玄宗贊美他為“好度支郎”,顯示他精于簿帳等事,亦是他后來判度支的“伏筆”。他任王鉷的判官之后,便從天寶四載起,出任一系列財政或非財政使職。但這些使職是什么,諸書的記載卻頗混亂。
1、楊國忠的斂財本事
最可靠最可信的記載,應當是他在天寶十一載(752)十一月,受命為右相(即中書令)時,皇帝制書《楊國忠右相制》中所記他的整套結銜:
銀青光祿大夫,御史大夫判度支事,權知太府卿,兼蜀郡長史、持節劍南節度、支度、營田等副大使,本道兼山南西道采訪處置使,兩京太府、司農出納、監倉、祠祭、木炭、宮市、長春、九成官等使,關內道及京畿采訪處置使,上柱國、弘農縣開國伯楊國忠。
這長串官銜,洋洋大觀,長達93字,大可用來佐證唐代使職官銜之復雜難解,需要“解碼”。
細讀之下,可知這里除了列出他的散官(銀青光祿大夫)、御史臺職事官(御史大夫,實際上充作“判度支事”的本官)、暫代的某一職事官(權知太府卿)、地方刺史類長官(蜀郡長史,即“成都大都督府長史”,以便兼領劍南節度副使等使職)、勛官(上柱國)和爵號(弘農縣開國伯)之外,最可留意的就是他的眾多使職,又可分成兩大類:一是節度使、采訪使等非財稅使職。
另一是財稅使職,共有八個之多:
(1)判度支事;(2)兩京太府、司農出納使(這實際上是兩個使,這里故且合算為一使):(3)監倉使:(4)祠祭使:(5)木炭使;(6)官市使:(7)長春宮使:(8)九成宮使。
這八個使職,看似林林總總,亂無章法,其實大有關連。
《舊唐書·楊國忠傳》有一段寫天寶八載(749),玄宗招呼百官參觀宮中左藏庫時的一幕,很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楊國忠這時在做些什么,以及他所總攬的財權,又是如何巨大:
八載,玄宗召公卿百僚觀左藏庫,喜其貨幣山積,面賜國忠金紫,兼權太府卿事。國忠既專錢谷之任,出入禁中,日加親幸。
左藏庫位于大明宮城,是唐朝的國庫,收藏錢帛,“貨幣山積”(指百姓交稅時所交納的絲絹之類紡織品,唐代可以當成貨幣來使用),以支付百司月俸錢等,由太府寺從這個庫中支出。上引這個敘述最不尋常的一點是,在正規編制上,左藏庫原本由職事官太府卿主管,但這位太府卿這時卻被“架空”了,不在現場,由楊國忠在主導整個參觀行程,因為他從大約天寶七載(748)起,就帶有兩京太府寺和司農寺的出納使。
這兩個使職,不但讓他得以主管宮中這個左藏庫(以及收藏各方貢獻寶貨的右藏庫),同時他還可以掌管司農寺屬下國家各個糧倉的出納。這就是為什么,上段記載有一個關鍵詞,說他“專錢谷之任”,不但管“錢”帛,也管“谷”物,不折不扣是玄宗的大賬房,“出入禁中,日加親幸”,遠非傳統的職事官太府卿和司農卿可比。
2、“右相”的新使職
換句話說,職事官太府卿和司農卿,這時雙雙都遭到了使職化,被楊國忠這個皇帝欽任的特使架空了。不但如此,玄宗當時“喜其貨幣山積”,還“面賜國忠金紫,兼權太府卿事”,索性把太府卿這個職事官,也讓他去“權”知,等于在出納使之上,再添一官,錦上添花。
事實上,太府卿的使職化,還不是從楊國忠開始的。早在開元二十六年九月,侍御史楊慎矜,就充太府出納使。天寶二年六月,殿中侍御史張瑄,也充太府出納使。后來,在肅宗乾元元年(758),第五琦也充任過司農、太府出納使。兩個職事官的使職化,已頗頻有一段時日了。跟唐代其他使職一樣,這兩個使職應當都可自辟判官。
至少,我們知道,楊國忠任太府出納使時,是有判官的,見于《資治通鑒》天寶十一載八月癸已條下,“楊國忠奏有鳳皇見左藏庫屋,出納判官魏仲犀言鳳集庫西通訓門”。是年冬十月,還為此特別“改通訓門曰鳳集門,魏仲犀遷殿中侍御史,楊國忠屬吏率以鳳皇優得調”。
至于度支司和太府寺的關系,最好的解說,見于陸贄的《論裴延齡奸蠹書》:
總制邦用,度支是司;出納貨財,太府攸職。凡是太府出納,皆稟度支文符,太府依符以奉行,度支憑按以勘覆,互相關鍵,用絕奸欺。其出納之數,則每旬申聞;其見在之數,則每月計奏。
在這脈絡下看楊國忠,他既是判度支,又是太府出納使,身兼兩個管財的特使,不但可以自行規畫經費開支,自行發出“度支文符”,還可以自行出納,簡直就如虎添翼,似無其他官員監管。
但這也正是使職特使的特權,只要皇帝信任他即可。他出任司農出納使,應當也是如此方便,因為司農寺的出納,按照律令,也須憑度支的文符。
至于楊國忠的其他幾個使職(監倉使、祠祭使、木炭使、宮市使、長春宮使、九成宮使),則跟他的司農出納使息息相關,屬于業務相關而兼領的性質。司農寺原本監管各地糧倉,準備宮中祠祭用品和木炭,采買宮中物品(宮市),以及管理同州的長春宮、陜西麟游的夏季行宮九成宮。
這些業務現在都被楊國忠的木炭使、宮市使等等使職拿去了。
楊國忠出任右相后,他似乎不再任監倉使、祠祭使、木炭使等等“瑣碎”的使職,但卻又新增了一些更重要的使職,并且保有一些原有的舊使職。
天寶十一載(752)的《楊國忠右相制》清楚記載:
可守右相兼吏部尚書,集賢殿學士,修國史,崇玄館大學士,太清太微宮使,仍判度支及蜀郡大都督府長史,劍南節度、支度、營田副大使,本道兼山南西道采訪處置使,兩京出納,勾當租庸、鑄錢等使并如故。
他這些使職當中,最重要的財政使職有五個:判度支、兩京出納(應當是“兩京太府、司農出納使”的省稱),勾當租庸使和鑄錢使。他升任右相,又遙領劍南節度副大使,但他最重要的使命,仍然是判度支等“專錢谷之任”,直到安史之亂爆發,他陪同玄宗一行人,匆匆逃命到劍南成都。但逃到馬嵬驛時,他就被亂軍所殺。
在亡命途中,發生了一個動人的小插曲。玄宗一行人馬,從禁苑西面的延秋門逃出(杜甫有詩《哀王孫》為證:“長安城頭頭白烏,夜飛延秋門上呼”:
玄宗西幸,車駕自延英門(應作“延秋門”)出,楊國忠請由左藏庫而去,上從之。望見千余人持火炬以俟,上駐蹕曰:“何用此為?”國忠對曰:“請焚庫積,無為盜守。”上斂容曰:“盜至若不得此,當厚斂于民,不如與之,無重困吾赤子也。”命撤火炬而后行。聞者皆感激流涕,迭相謂曰:“吾君愛人如此,福未艾也。雖太王去豳,何以過此乎?”
楊國忠請玄宗“由左藏庫而去”,似乎有深意。這個由他以判度支特使身份。
經營數年、錢帛織品如山積的大財庫左藏,現在要由他命手下“千余人”去持火炬焚毀了,以免落入安史叛軍手中。國忠顯然想讓玄宗在臨走前,親眼看看這驚人的場面。但玄宗動了善念,命令“撤火炬而后行”,因為叛軍來了,得不到錢帛,恐怕會厚斂百姓,不如給他們,“無重困吾赤子也”。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左藏居然要動用“千余人”持火炬來焚毀,則其庫房之多(有東庫、西庫、朝堂庫等,不只一庫房),范圍之大,財貨之山積,可以想見。
事實上,玄宗自己的私房錢庫“大盈庫”,也就位于這左藏地區(史書上常稱之為“左藏大盈庫”)。《資治通鑒》寫玄宗車駕離去后,天明時,“山谷細民”爭入宮中,“盜取金寶,或乘驢上殿”,最后也燒了這個私房大盈庫:
門既啟,則宮人亂出,中外擾攘,不知上所之。于是王公、士民四出逃竄,山谷細民爭入宮禁及王公第舍,盜取金寶,或乘驢上殿。又焚左藏大盈庫。
這個被燒毀的大盈庫,里面應當貯藏著玄宗朝宇文融和韋堅等聚斂之臣,所括收來的財貨寶物。
3、度支使的擴權
從楊國忠所帶的這些使職和這個左藏故事看來,他判度支時“專錢谷之任”,所為何事,也就歷歷清晰起來了。肅宗時的第五琦,繼楊國忠之后,也在乾元元年(758)起判度支,并同時充任兩京太府、司農出納使和其他多種使職,職掌跟楊國忠類似,成了肅宗的大賬房,“集財政收入和支出大權于一身”。但第五琦似是唐史上最后一位太府、司農出納使,以后未見有人繼任,看來此使已廢,被判度支取代,不須再任命。
事實上,太府司農出納使所掌職務,在第五琦之后,改由判度支主管。
判度支(度支使)的職權越來越大了,“漸權百司之職”,使原有的職司度支司(以及太府司農,甚至金部和倉部司),都遭到更進一步的使職化。建中元年(780),楊炎想要“罷度支、轉運使,命金部、倉部代之”。但金倉“省職久廢,耳目不相接”,無法回到舊制,最后還是要繼續任命判度支的使職,來專掌錢谷的出納。
貞元初,陸長源在《上宰相書》中,也證實“金倉不司錢谷”。
這方面另一條很好的史料,見于杜佑貞元初的奏疏:
貞元初,度支杜佑讓錢谷之務,引李巽自代。先是,度支以制用惜費,漸權百司之職,廣置吏員,繁而難理。佑始奏營繕歸之將作,木炭歸之司農,染練歸之少府。綱條頗整,公議多之。
據此,肅宗以后的度支使,已非舊時度支司的司級主管度支郎中可比。舊時職事官度支郎中所管的“度支國用”等單純業務,到了財稅特使度支使手中,已擴大為全面管國家的錢谷出納,管兩稅,管唐西半地區池鹽和井鹽的專賣,管左藏,管大盈庫,管司農太府出納,管營繕,管火炭,甚至管染練等等,業務真多。
由此,可以解答為什么楊國忠當年判度支時,竟還帶有火炭使等幾個看似“奇特”的使職。現在,杜佑為了避免這個特使“廣置吏員,繁而難理”,貞元初便上奏,請求把度支使所管的營繕歸還將作監,木炭歸還司農寺,染練歸還少府監,但仍保留度支使主管錢谷出納的重任,包括收入和支出。
度支使在唐后期一百多年的演變中,正如杜佑所說,經歷過一個從職務簡單到職務繁雜的過程,業務涉及兩稅、鹽專賣、軍費、各道節度使出兵時的“出界糧”等等。
為了配合它職務的繁雜,度支使下有一系列的下屬僚佐,且都由度支使全權自辟,不須經過吏部的銓選,如度支副使、判案郎官、巡官和推官、糧料使等等。同時,度支還模仿鹽鐵轉運使,設立了一系列地方下屬機構,如度支院、度支監院和場院、度支巡院、榷鹽使院、榷稅使院等等。
這么龐大的使職附屬組織和人員,宛然是長安朝廷外的另一個“小朝廷”,跟鹽鐵轉運使的“小朝廷”類似,沒有其他使職可以比美。比如,節度使雖號稱一方之霸,權勢也只局限于某一地方,跟度支、鹽鐵兩使,分掌全國東西兩半財賦的大格局,遜色多了,遠遠不能相比。這也構成“右相”專權的根基。
唐度支司的使職化,并非始于安史亂后,而是早在天寶年間,楊國忠判度支起,就遭到使職化。他以使職身份,不但總攬太府、司農的出納,還管到宮中火炭等雜事。
楊國忠以后的判度支或度支使,則更進一步把這個使職的職權擴大,到了一個更繁雜的地步,職務涉及兩稅、鹽專賣、軍費、節度使出兵時的“出界糧”等等,跟當初的職事官制度支司及其司級長官(度支郎中和員外郎),只不過負責度支國用等簡單幾項事務,天差地別這個使職化的結果是,唐后期度支司的司級長官,雖然一直未正式廢除,但已淪為閑官,不再處理當初的度支國用等事,或淪為一種本官,僅以此去充任其他使職,比如肅宗朝的第五琦,就曾經以度支郎中的本官,去出任鹽鐵使。
相反地,唐后期的度支使,則權勢巨大,職務繁多,使他成了舉足輕重的財政“三司使”之一,跟鹽鐵轉運使和戶部使,一起主宰唐后期的財政。
原本傳統的度支司,蛻變成一個由度支使主管的使職衙署,不再受職事官制約束,而像鹽鐵使司那樣,有自己的附屬地方組織和一系列自辟的使職僚佐,獨立于三省六部之外,成了一個職權重,官員多的大衙署,宛然是另一個“小朝廷”。
它也在關鍵地方設立度支院、監院、場院和巡院等等,仿佛擁有了自己小小的“地方政府”,專管財務,一如皇帝擁有地方州縣府一樣。
(正文完)
如果有其他關于歷史領域的話題或觀點可以【關注】我私聊,也可以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第一時間回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