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者按:
這里是民生調查局,見人所未見,調查民生之變。關注你想關注的、你沒關注的,調查你想看的、未看到的。
中新網北京6月16日電(趙方園)伴隨互聯網醫療蓬勃發展,線上購藥因便捷高效已成為不少患者的新選擇。然而,部分電商平臺處方藥銷售亂象頻發,嚴重威脅消費者用藥安全。
中國新聞網《民生調查局》記者調查發現,在多家電商平臺網售處方藥過程中,患者無須上傳病歷、處方等資料,“醫生”在缺乏實質性醫療評估的情況下“秒開”處方,甚至存在“先藥后方”現象。此外,部分在線診療平臺的處方藥銷售頁面還存在違規展示、超適應癥宣傳和銷售未獲批藥品的情況。
亂象一:
處方審核形同虛設,“先藥后方”成潛規則
實測:10s,從問診到開處方
“秒開”處方、“先藥后方”……近日,記者登錄多家電商平臺,提交購藥申請,實測了線上買藥的全過程。
記者發現購買處方藥的流程異常簡便,消費者無須上傳病歷、處方等資料,在線醫生“對藥下癥”秒回復、缺乏實質性的醫療評估。
記者在某平臺下單處方藥瑪巴洛沙韋后,平臺提示“請選擇線下已確診疾病”。記者僅在“疾病欄”選擇了“流行性感冒”,并確認“已確診此疾病并使用過該藥,且無過敏史、無相關禁忌癥和不良反應”。很快,記者的購藥訂單通過了驗證。
提交清單后,系統跳轉至問診板塊。系統顯示一位漢中百壽健康互聯網醫院“醫生”已接診,并發來一段固定內容:“您好,我是醫生××,已收到您的開藥訴求,正在為您診斷開方,預計1分鐘內,請不要離開。”“請問您是否還有其他信息需要補充?如無,我將依據您的病歷資料開具處方。”“是否在醫生指導下用藥?在使用該藥品過程中是否有過敏和不良反應?”
記者全程無任何回復,醫生瞬間將處方開出,并發來用藥建議,該問診對話隨即結束。從問診到開方,僅僅10秒。
記者實測在某平臺購藥,10S后醫生開出處方
在另一個外賣平臺上,購藥則更加“便捷”。記者在好藥師大藥房下單奧司他韋等處方藥過程中,“在線開方醫生”在未向記者確認是否已在線下醫院首診,以及未詢問疾病史的情況下,就已經跳轉到付款頁面。
完成付款不到半分鐘,就顯示有騎手接單。記者發現,電子處方已自動生成,病癥描述寫為“咽炎”“流行性感冒”,從而使得癥方匹配;病例信息一欄,則自動顯示無過敏、無家族病史、腎功能正常等信息。
記者實測在某外賣平臺購藥,全程無溝通,付款后處方自動生成
夜間開方也無限制。記者分別在凌晨1點、4點線上下單,此時開方速度與白天無異,互聯網醫院醫生“秒接單”,處方也是“秒開”。
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鄧勇表示,為了確保患者用藥安全,現行《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范》均明確規定,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藥方后,藥師要進行審核。
“現實中,一些平臺選擇‘AI開處方,客戶直接取藥’的模式,跳過傳統的處方開具、審核環節,把開方直接變成了‘賣藥’。這類行為嚴重違反我國藥品管理規定,也給患者用藥安全埋下了隱患。”鄧勇說。
亂象二:
違規展示處方藥信息,偷換包裝銷售非法藥品
中新網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在線診療平臺的處方藥銷售頁面存在違規展示的問題。
根據國家藥監局規定,藥品網絡銷售平臺/網站(含應用程序)首頁、醫藥健康行業板塊首頁、平臺商家店鋪主頁,不得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藥品說明書,頁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適應癥、用法用量等信息。
然而,記者實測發現,在多家直播電商平臺搜索“司美格魯肽”等處方藥時,其包裝、標簽等信息仍被直接展示在銷售頁面,且未與非處方藥區分標注。點擊頁面,可通過包裝圖片看到適應癥、用法用量等信息。
某電商平臺截圖
此外,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平臺上的商家還存在處方藥超適應癥使用宣傳,多家藥房通過篡改藥品包裝、名稱等方式違規銷售未獲批藥品的情況。
例如,復方利多卡因乳膏作為局部麻醉藥物,其獲批適應癥主要用于皮膚表面麻醉(如淺層外科手術、針穿刺等),但近年來在電商平臺上被商家大量宣傳為“降低敏感、房事延時”的男科用藥。
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說明書等信息,不得提供處方藥購買的相關服務。但復方利多卡因乳膏、鹽酸利多卡因凝膠在電商平臺一些商家的銷售頁面被包裝為“房事延時”產品,直接標注“男科療效”等超適應癥宣傳,并公開說明用法。
“處方藥需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杜絕盲目自我藥療。”多位醫生向中新網記者表示,國家藥監局尚未批準復方利多卡因乳膏可用于延長射精時間,該用途屬于超適應癥使用。自行長期使用會導致多種副作用。
某電商平臺買藥頁面
本維莫德乳膏是國家醫保乙類藥品,用于治療輕至中度穩定性尋常型銀屑病。
然而,多家直播電商平臺所銷售的“本唯抑菌乳膏”包裝和“本維莫德乳膏”高度相似。商家將原藥品包裝上的商標替換成“某某堂”,并標注“新批次、新日期、新包裝”,宣稱產品從“本維莫徳乳膏”升級“本唯抑菌乳膏”,同時說明書內容將正品主要化學成分改為中藥成分,并突出“治療銀屑牛皮癬”等療效表述。
某電商平臺買藥頁面
記者查詢國家藥監局官網,并未找到本唯抑菌乳膏獲批上市的相關信息。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本唯抑菌乳膏”涉嫌銷售假藥,其名稱、包裝與“本維莫德乳膏”高度相似,存在混淆消費者視聽、虛假宣傳療效的嫌疑。“根據規定,藥品名稱的變更和標注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任何未經授權的更改都是不被允許的。”
付建指出,該行為涉嫌多重違法:其一,擅自使用與正品高度相似的名稱及包裝,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禁止仿冒有一定影響的商品標識”之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其二,替換原藥品商標可能侵犯商標權;其三,違規銷售未獲批藥品違反藥品管理法,若產品實質為假藥,商家最高可面臨貨值金額30倍罰款或刑事責任。
此外,根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第三方平臺應當加強檢查,對入駐平臺的藥品網絡銷售企業的藥品信息展示、處方審核、藥品銷售和配送等行為進行管理,督促其嚴格履行法定義務。
付建表示,第三方平臺若未對入駐藥房的藥品銷售行為盡到嚴格的審核、監測和管理義務,放任違規藥品在平臺上銷售,需承擔連帶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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