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接上回。
警方將所有行李記錄完畢之后,對時間進行推斷得出藤條箱失竊時間是2月23日下午打完行李后至2月26日上午劉敏華動身的大約60小時時間內,而這段時間里,劉敏華未沒有曾離開過供銷社大院。來的人也只有供銷杜主任、胡家溝鎮公安特派員等幾人,劉敏華的熟人、朋友不多,都在23日之前分別來告別過了,于是專案組要對劉敏華提提供的7名好友進行初步調查。
沈阿大,51歲,系胡家溝小學的炊事員兼看門人,當過國民黨汝南縣“反共自衛團”的伙夫,因此在特殊時期與劉敏華關正在一起,因此二人的結下了很深的友誼。
郁耀輝,42歲,是鄭州市一所中學的體育教師,1957年被定劃為右派分子,留校監督勞動,因此和劉敏華的結識,而私下很談得來。由于郁耀輝懼內,其妻經常對大進行家庭暴力,弄得郁耀輝有時候就跑到劉敏華的石屋來住上幾天。
趙鴻鏡,32歲,畢業于鄭州醫專,分在胡家溝衛生院工作。他也是劉敏華所居石屋的常客,因劉敏華經常患病,雖是右派分子,卻享受公費醫療,趙鴻鏡就時常給他開些好藥,趙鴻鏡有時候借來了一些英文版醫學專著,看不懂的時候就向精通英語的劉敏華請教。
張松山,25歲,下鄉知識青年,就在胡家溝鎮外的鎮口大隊插隊。他和劉敏華屬于相互幫助,二人雖然相差十幾歲,卻交往得很好。
胡福民,48歲,胡家溝鎮西大隊下中農,他是劉敏華的救命恩人。劉敏華有次被批斗時,要投河自盡,是胡福民遇見將其救起,并多方開導,此后二人的關系也愈發親密。
胡清平,45歲,胡家溝鎮西大隊中農,他是近幾年中去劉敏華石屋最頻繁的人,胡清平是當地種菜的好手,劉敏華就經常找他買菜,久而久之,兩人成了朋友。
胡家詩,27歲,胡家溝鎮大隊回鄉知青。他和劉敏華的結識始于汝南縣城。一次劉敏華進城辦事,與兩個當地痞子發生爭執。痞子按住了劉敏華想搶錢包。這時,恰巧胡家詩也進飯店吃飯,正好趕上胡家詩路過,而且他還會武術,兩個痞子自然不是對手,只好逃之夭夭。劉敏華自然感謝胡家詩,兩人一談又是一個鎮的,于是成了朋友。劉敏華去北京申訴時,他還幫劉看過家。
專案組經過討論,初步認定案犯就在這7人之中,于是開始對這7人進行秘密調查,然后根據所獲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嫌疑人。過了半個月之后,7人之中的4人被排除嫌疑,即:郁耀輝、趙鴻鏡、張松山和胡福民。
郁耀輝自1980年春節前半月就已離開胡家溝,至今未曾回來過。而趙鴻鏡在2月23日、24日在駐馬店衛生局開會,2月25日下午又去鄉下出診,晚上回來得知副鎮長患急性膽囊炎,他為此一直折騰到26日清晨。因此沒有作案時間。
張松山2月23日因急性闌尾炎住院,直到3月26日才出院,胡福民2月19日干活時右腳扭傷,直到3月中旬才下床,也沒有作案時間。
余下的三人即沈阿大、胡清平、胡家詩,在2月24日至2月26日這段時間里,都去過劉敏華的石屋,都具備調查都有作案時間。于是專案組決定對這三人進行重點調查。
專案組先把三人的照片送給忻俊義等12名追捕過那個男扮女裝者的目擊者進行辨認,但結果是,忻俊義的等人均認為這三人都不像逃脫的那位。
警方隨后調查的第一個人是胡家詩,但一打聽胡家詩卻不在家。原來他27歲了還未婚娶,成為當地歲數最大的未婚青年。他一年中干活不滿150天,起碼有三個月不在家,現在誰也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在外面干什么。
但專案組卻認為這并不表明沈阿大、胡清平、胡家詩由此可以排除疑點,因為也許本案并不是一個人作案,而是兩人或者數人合伙參與,下手竊取的是一人,男扮女裝轉移贓款的又是一人。大家經分析認為,調查思路并沒有問題,于是警方決定繼續對沈阿大、胡清平,胡家詩三人進行調查,尤其是失竊之前60小時內的活動。
副組長陳順克和刑普吳奇負責調查沈阿大,他們先去找出供銷社食堂2月份的考勤表。查閱之下發現,沈阿大在2月23日至26日的4天中除了26日調休外,其余3天都是上班的,24日、25日還加了中班,隨后,警方開始提審沈阿大。
沈阿大面對警方的審問絲毫不慌,他倒是直言,你們是來問我劉敏華丟失錢的事兒吧。沈阿大回憶道:“劉敏華去年12月患精神病后,他和胡清平、胡家詩等幾個朋友經常去看望。大約在1980年元旦后的三四天,他和胡家詩兩人相約帶了酒菜去看劉敏華。那天晚上,三人喝了半夜酒。劉敏華喝醉了,不知怎么說到經濟狀況,說他有十萬元現鈔,就放在床底下,他還要拿出來給大家看看,但被他阻止了。
這個時候,警方就問沈阿大,還有誰知道劉敏華有錢的事情,沈阿大表示不知道。
當警方問及沈阿大2月23日至26日的日常活動的時候,。沈阿大邊想邊說,2月26日,他在家睡了一天。25日和24日,因供銷社開現場會,他忙著為會議代表準備伙食,一直在忙碌。他是在2月23日中午去劉敏華的石屋與其告別。警方事后對沈阿大的陳述進行核實,經其同事證實沈阿大所言屬實,于是沈阿大的嫌疑被排除。
負責調查胡清平的是高資一和刑警小王,經查,45歲的胡清平念過三年私塾,所以有記日記的習慣。面對警方的問詢,他馬上出示“日記”,上寫,2月24日上午鎮上與劉敏華告別,贈送花生仁5斤、麻油5斤;下午返家,晚上去生產隊長家喝隊長孫子的滿月酒,大醉而歸;2月25日、26日,堂兄家造房子,去幫忙,做財務總管,忙得不可開交。經調查所言屬實,胡清平的疑點也被排除了。
沈阿大、胡清平嫌疑被排除,而對胡家詩的調查尚未開始。調查胡家詩的是刑警馬牧君與柴衛東兩人,當二人趕往鎮南大隊時,其家人都已經出去三個多星期沒有回家了,也不知道去哪了,在當地派出所配合下,找了兩天也沒有未找到胡家詩,就在這個時候,消息傳來,胡家詩被關在縣公安局看守所!
因為胡家詩是因賭博而落網,他因和在縣招待所房間里擺開了賭局被人告發,所以胡家詩就被拘留了。次日,段建勛、陳順克、高資一、吳奇四人去汝南縣城,直奔看守所,提審胡家詩。胡家詩面對警方的審問,臉上顯出驚慌的神色,嘴里卻連連說:“我不知道”。而當警方懷疑是他偷了劉敏華的錢后,胡家詩頓時就急眼了,表示我和劉敏華是咱的鐵哥兒們,我怎會動他的錢。
當警方問及他2月23日到2月26日上午在干什么的時候,胡家詩一口咬定在自己不記得了,只是一個勁地表示他沒偷劉敏華的錢”,在這種情況下,警方只好暫停審訊讓看守員把胡家詩押回監房。
當天晚上,在分析案情的時候,陳順克就說,胡家詩不是盜竊劉敏華的案犯,因為沈阿大所言他和胡家詩早在元旦后幾天就已知道劉敏華有巨額錢款置下床下了,當時,劉敏華已經患精神分裂癥,如果胡有占有之心,早應下手,沒有必要2月下旬劉打行李后再行竊。
再就是供銷社大院的門房晝夜有人值班,胡家詩如果行竊,提著藤條箱出門肯定不妥,他完全想得到把錢款放在另外一個箱子里離開現場,而藤條箱一塊兒被拿走,這說明箱子不是從大門口攜離的,而是從墻頭上運出去的。供銷社大院的圍墻高達三米,上面還有鐵絲網和荊棘,要把十萬元巨款連款帶箱運出去,胡家詩沒有這個本領。
這時,高資一表示:“我我懷疑竊賊就是在天津火車站逃掉的那個家伙。他是從外面爬墻跳入供銷社院子后,潛入劉敏華的石屋作的案,所竊的那口箱子,也是從墻上運出去的,這個本領,只有那個身手不凡的飛車逃犯才有。”于是專案組決定重新勘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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