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上跪伏的少年、背手而立的教師——這張江西瑞金某中學的罰跪照片,撕開了教育懲戒權爭議的傷口。
當體罰與引導式教育在輿論場激烈碰撞,我們不得不追問:教育的邊界到底在哪里?
2025年6月15日,網傳江西瑞金第一中學教師徐某某要求學生跪在教室外走廊寫檢討。
經瑞金市教育體育局核查,徐某某存在體罰學生行為,目前已對其停職檢查,并將依規依紀處理
監控鏡頭記錄的畫面令人窒息:六七個學生一字排開跪在冰冷走廊,伏地書寫檢討書,而教師徐某某背手俯視的姿態,宛如舊時私塾的戒尺先生。
“恨鐵不成鋼”的嚴師們,對孩子盡心盡責的心意沒有錯。
但這種將"下跪"作為懲戒手段的行為,早已超出教育懲戒的合理范疇,演變成對人格尊嚴的系統性摧毀。
教育心理學專家尖銳指出,當眾羞辱式懲罰可能誘發青少年創傷后應激障礙,那些被迫低下的頭顱,未來如何挺直脊梁做人?
更諷刺的是,就在事發前一個月,教育部剛頒布"規范管理年"12條負面清單,明令禁止"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徐某某的所作所為,不僅踩踏了師德紅線,更暴露出某些教育者扭曲的權力觀——將學生視為可以任意處置的附屬品。
在此之前,已經發生過同類事件。
四川廣安(2025年6月):7名初一學生因未完成作業被罰跪并自抽耳光,當地教科體局介入調查。
2011年,四川某中學學生被要求“趴地寫說明”;
懲戒權的邊界在哪里?
體罰與引導式教育的本質區別,在于是否守住"人"的底線。
日本教育法明確規定"禁止體罰",但允許采取站立反省等不傷害身心的措施;美國部分州允許打手心,但必須記錄在案并征得家長同意。
反觀我國《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雖然規定"不得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傷害身體",但對"變相體罰"的界定仍顯模糊。
瑞金事件中的"罰跪"恰恰鉆了這個空子。它不像毆打那樣留下可見傷痕,卻用屈辱的姿態摧毀精神尊嚴。
教育學者熊丙奇說得透徹:"沒有尊重的懲戒就是暴力,沒有愛的管教就是壓迫。"
懲戒權的行使必須遵循三大原則:必要性(非此不可)、適度性(罰當其過)、教育性(促其反思)。當學生被迫以喪失尊嚴的方式"認錯",懲戒就已異化為權力宣泄。
引導式教育:站著對話比跪著服從更有力量
1、認知重構的治愈力
北京十一學校"行為反思室"案例表明:讓學生通過書面陳述、情景模擬等方式理解錯誤,其行為改善效果較體罰提升47%(2024年北師大數據)。這印證了引導式教育"治病根"而非"醫表象"的優勢。
真正的教育不是要人低頭認錯,而是幫人抬頭看見星辰。
2、師生共治的現代范式
深圳南山外國語學校推行"班級議會制",由師生共同制定規則、商議懲戒措施。這種參與式管理使違紀率下降63%,證明把學生當主體而非客體的教育更具生命力。
教育最美的聲音,從來不是膝蓋撞擊地面的悶響,而是思想碰撞時的清越。
跪著的教育培養不出站立的靈魂。
從江西瑞金這件事出發,我們期待一場教育理念的"跪姿矯正"——只有當教師放下居高臨下的權杖,學生才能挺直脊梁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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