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16日訊 6月16日,日照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抓項目 優環境 促發展”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介紹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不罰輕罰兩張清單2.0版有關情況。
近年來,日照市市場監管局積極開展輕微違法不罰輕罰探索,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于2023年12月底梳理第一版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不罰輕罰”事項70項,納入《日照市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罰輕罰”清單(2024年版)》(清單1.0)清單,占全市不罰輕罰清單的63.06%,架起了法定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制度和執法實踐之間的橋梁。2024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領域共辦理不罰輕罰案件846件,減免罰款5559.15萬元,占全市減免罰款的80%以上。
為進一步鞏固包容審慎執法成效,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完善出臺了《日照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2.0版》《日照市市場監管領域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清單2.0版》,配套《日照市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不罰輕罰”清單指導意見》。
記者了解到,本次發布的“不罰清單2.0版”共新增涉及31項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涵蓋9個領域,其中商事主體監管領域1項,廣告監管領域5項,價格監管領域4項,不正當競爭監管領域1項,食品監管領域1項,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領域4項,產品質量、標識領域11項,知識產權監管領域3項、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1項;“輕罰清單2.0版”共新增涉及9項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涵蓋5個領域,其中網絡交易監管領域1項,廣告監管領域2項,化妝品監管領域3項,認證認可領域2項,食品監管領域1項。
與清單1.0相比,清單2.0版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拓展了涵蓋事項。本次“不罰清單2.0版”“輕罰清單2.0版”對各類法規文件中的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情形進行了分類梳理和整合,是對此前已經發布實施的1.0版的補充和完善,原清單中市場監督管理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68項,一般違法減輕處罰2項,2.0版不罰輕罰清單將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拓展至99項,一般違法減輕處罰拓展至11項,基本實現市場監管執法領域全覆蓋。
二是完善了適用標準。結合具體執法實踐,在“不罰清單2.0版”中,對不罰的適用條件進行了細化明確,增加其可操作性。在“輕罰清單2.0版”中,重點對不同違法行為適用輕罰的條件、相對應的自由裁量幅度標準,進行了統一規范。
三是提高了可操作性。配套出臺“指導意見”,重點對無主觀過錯、主觀過錯較小、違法行為輕微、初次違法、及時改正、危害后果輕微等不罰輕罰規定的常用裁量因素進行細化,以此推動不罰輕罰制度在執法實踐中的適用,為一線執法人員提供了細化可操作的執法指引,為不罰輕罰制度落地落實提供政策保障。
閃電新聞記者 郭晶茹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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