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郝某侵犯商業秘密案庭審現場。
2024年7月22日,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赴西某公司開展保護商業秘密普法宣傳。
2024年5月15日,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聽取西某公司意見。
2024年11月21日,檢察官對西某公司進行回訪,了解生產情況。
“截至目前,我們新增了11項專利,2024年營收達2億余元,同比上年增長14.83%。業務也逐步向海外拓展,沿‘一帶一路’走向中亞國家和東歐諸國。”4月18日,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應邀為西某公司進行專題授課,授課結束在對公司進行回訪時,該公司負責人高興地向檢察官介紹公司的發展近況。
該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主營業務為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是一家發展較快的科技型企業。然而在2020年,該公司遭遇了一場技術危機,造成巨大損失,檢察機關通過“立案監督+綜合履職”幫助企業將損失降到最低,為其解決了后顧之憂,助其安心“出海”。
學術論文引發泄密危機
“技術部門發現知網上的一篇論文和我們公司的新技術完全一致,那一刻所有的人都手腳冰涼,我們花費數年心血、200余萬元的投入,現在卻成了全網公開資料!”2020年12月,在雁塔區檢察院的接待室中,西某鐵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某公司”)負責人愁容滿面地說。原因是該公司“某軌道車運行控制系統設備”項目的商業秘密被前員工郝某竊取并用于撰寫碩士畢業論文,這篇題為《某系統的設計與實現》的論文在知網、萬方數據等網站公開發布,其間多人瀏覽、下載,致使該公司的研究項目相關技術被公開。
經了解,該公司于2016年獲得“某運行控制系統設備”項目立項,并與其他單位聯合研發,根據協議約定,研發過程中形成的相關技術信息及成果均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公司通過制定保密制度、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內外網隔離、禁止攜帶手機進入工作場所等措施對相關技術信息進行保護,這個項目承載著企業轉型升級的戰略期望。
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郝某擔任該公司軟件工程師,參與研發該項目。然而郝某卻違反公司保密規定,利用下班時間通過U盤秘密拷貝、手機拍攝等手段竊取該項目的設計開發文檔、關鍵設備、參數等內容,用于撰寫碩士畢業論文。隨著論文下載量的持續攀升,該公司的研究項目相關技術被公開,企業不僅喪失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后續申請專利、項目立項也受到阻礙。
破解兩大辦案難題
接到求助后,雁塔區檢察院經研判,認為郝某的行為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犯罪,建議該公司向公安機關報案。由于公安機關不予立案,該院依公司申請及時啟動立案監督程序,于2020年12月21日發出《通知立案書》。
公安機關立案后,該院應邀介入引導偵查,針對司法鑒定方向、損失數額認定、電子證據固定等方面提出偵查建議30余條。
2023年12月6日,公安機關將該案向雁塔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核心技術已經被公開,如何認定此技術信息屬于商業秘密成為辦案檢察官面臨的主要問題。
“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我們決定從‘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三個方面來準確認定商業秘密。”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
針對該案中涉及的技術信息,雁塔區檢察院邀請相關領域專家進行鑒定。經鑒定,郝某的論文《某系統的設計與實現》中所披露的技術信息與該公司“某運行控制系統設備”的技術信息具有同一性,該技術信息的6個技術特征具有不為公眾所知悉的特征。
“這是我們公司的重點項目,項目開始之時,我們就在研發協議中對商業秘密的范圍進行了明確約定,并采取多種措施進行保護,也按時向郝某支付工資及保密費。”該公司負責人告訴檢察官。
經過討論,辦案團隊一致認為,可以認定郝某的行為屬于以盜竊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并披露、使用該商業秘密。
解決了商業秘密界定的問題,辦案檢察官又面臨著一個新難題——如何準確認定損失數額。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在現實案例中,商業秘密損失的計算涉及多種因素,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商業秘密的自身價值等。由于缺乏統一的計算方法和標準,不同案件之間的認定可能存在較大差異。”
結合過往案例,辦案團隊綜合考量權利人損失、侵權人獲益和研發成本等多方面,認為郝某的披露行為導致“某運行控制系統設備”項目的商業秘密完全喪失非公知性,進入公眾視野,其經濟價值和可交易性因此完全滅失,已無法通過市場價值或合理許可使用費來衡量。而研發成本作為商業秘密產生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直接反映了權利人為該項目付出的努力和資源,是權利人獲取該商業秘密并投入使用的最低成本,也是權利人實際遭受的損失。因此,檢察機關將經審計確認的218萬余元研發成本費用作為損失數額的認定標準。
與此同時,借助成立的全省基層檢察機關首個知識產權專家咨詢委員會,該院邀請高校學者、企業專家、行政機關專家,為商業秘密的界定、保護范圍及侵權判定等復雜問題提供了多維度的專業視角和深入剖析。
通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郝某自愿認罪認罰,主動賠償損失并登報公開道歉,公司考慮到郝某并非為了商業牟利且已真誠悔罪,對其表示了諒解。2024年5月24日,雁塔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對郝某提起公訴。同年7月22日,法院判處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今年4月23日,該案入選最高檢發布的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
綜合履職助力揚帆遠航
案件依法判決,雁塔區檢察院的工作卻未止步。2024年8月,該院“護企雁”知識產權辦案團隊再次走進該公司,通過制發檢察建議、上門授課、邀請專家指導等多種方式為企業修補漏洞、挽回損失。同時,該院積極發揮與西安交通大學共建的“知識產權檢察實務研究基地”作用,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為企業進行商業秘密保護專題授課。
同年11月20日,該院收到公司回復,對方稱已將被泄露技術依據被公開程度進行割離,公開程度高的進行專利申請,未公開的部分繼續作為企業商業秘密保護。
2025年4月,雁塔區檢察院檢察官再次受邀走進該公司進行授課,解答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中遇到的問題。在對該公司進行走訪時,檢察官在公司展廳看到兩份特殊的展品:左側是泛黃的刑事判決書,右側是嶄新的發明專利證書。通過公司負責人介紹,檢察官了解到,如今公司已走出困境,并加大創新力度,就被侵犯的技術秘密改進創新,迭代升級,成功申請了發明專利。公司還積極響應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號召,將業務拓展至中亞和東歐地區,依托自身在軌道列控領域的技術優勢和創新能力,為沿線國家提供高質量的技術解決方案和服務支持。2024年,公司年營收破2億元,成為全國軌道車控制系統領域技術領航者。
為進一步深化知識產權檢察保護,該院聚焦企業發展所需所困,依托知識產權檢察小程序,創新設置“企業點課”項目,提供定制化課程服務,企業線上點課,檢校送課上門。
以該案的成功辦理為契機,雁塔區檢察院通過會簽相關工作機制,依托“知識產權檢察實務研究基地”,在轄區重點企業設立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站點,形成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格局。同時,針對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密集的特點,該院將該案作為典型案例納入“知識產權精品課程”體系,讓高新科創企業深刻認識到保護商業秘密就是保護核心競爭力,達到了“辦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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