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海珠區鳳和(康樂村、鷺江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實施方案(拆遷補償安置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獲批并公布,鳳和(康樂村、鷺江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拆遷補償將按此方案組織實施。
作為廣州中心城區近年來體量最大、關注度最高的城中村改造項目之一,康鷺片區此次補償方案針對村民住宅、非村民住宅、國有住宅及社員樓(住宅部分)三類對象制定差異化標準,并配套搬遷獎勵機制,采取回遷安置或貨幣補償(棄產)兩種補償安置方式,或兩種補償安置方式結合進行補償。
根據《方案》,村民房屋的復建安置面積按“現狀主體建筑建基面積×3.5”計算,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無證房屋同樣適用該標準,回遷安置房類型為住宅。而棄產貨幣補償方面,村民棄產面積中除權益面積之外的部分按25000元/㎡的標準向被拆遷人給予棄產貨幣補償。
非村民房屋證載面積小于等于280㎡的,核定復建安置面積=現狀已建設的被拆遷房屋證載合法建筑面積。被拆遷房屋的現狀已建設證載合法建筑面積合計大于280㎡或280㎡×宅基地證(產權證明文件)個數,且被拆遷房屋對應只有一個宅基地證(產權證明文件)的,其中280㎡以內(含本數)安置住宅;超過280㎡的現狀已建設證載合法建筑面積按16800元/㎡標準向被拆遷人計算貨幣補償,或按“1:1”比例核定復建安置享有獨立產權的商辦物業(公寓),具體措施另行制定。如果選擇棄產,放棄回遷安置房類型為住宅部分的面積,按照25000元/㎡的標準向被拆遷人給予棄產貨幣補償,放棄回遷安置房類型為有獨立產權的商辦物業(公寓)的面積,按照16800元/㎡的標準向被拆遷人給予棄產貨幣補償。
國有住宅方面,按被拆遷房屋證載合法建筑面積“拆一補一”核定復建安置面積。回遷安置房類型為住宅。棄產面積按照25000元/㎡標準向被拆遷人給予棄產貨幣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康鷺片區此次拆遷補償方案首創“商辦置換”政策,允許非村民將超面積部分置換獨立產權公寓,兼顧資產保值與產業升級需求。此外,方案還根據簽約時間、交房時間等設置了搬遷費、按時簽約獎勵及按時交房獎勵等。同時對低保、特困家庭額外補助3萬元搬遷費,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優先選房。目前,康鷺片區已啟動“首拆首建”:2024年1月拆除康樂中約南新街違建,清租簽約率達92.27%;2024年7月安置房開工建設,預計2027年底交付首批650套住宅。
廣東建設報記者 鐘梓驥
◎ 編審:左國蘭
◎ 美編:楊榆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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