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紛網絡覆蓋市、區、鎮
159個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嵌入基層治理
優化訴調對接
實質化解行政爭議超1000件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三年100%
聚焦重點項目
府院聯動結案時長同比縮短14天
今年6月
茂名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運行一周年
一年來,通過構建全流程解紛體系
讓行政爭議化解在訴前、消弭在源頭
“源頭破題”共創解紛合力
行政爭議的解決,并非只有“對簿公堂”一條路。
調解中心成立伊始,便致力于打破傳統糾紛解決中“非贏即輸”的思維定式,構建起一套多元、高效的行政爭議化解機制。
茂名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調解一起行政賠償案
如何搭建多元共治的解紛網絡?首先創新建立“1+5+N”府院聯動機制:以中級法院調解中心為核心,在茂南、信宜等5個基層法院設立調解工作站,同時依托全市159個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及市場監管、人社等重點執法部門,建立N個調解工作室,形成覆蓋市、區、鎮三級的立體解紛網絡。
這種布局如同一張“疏而不漏”的網,將行政爭議吸附在前端,化解在基層。
今年3月,該中心就創下一天內成功調解三起行政糾紛案件的記錄,包括兩起不動產登記糾紛和一起強制拆除糾紛。
在具體運作上,調解中心整合了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行業專家等多方資源,組建了由14名法院業務骨干和200余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構成的調解員庫,形成了“律師調解、行業調解、人民調解協同推進,訴前+訴中全程覆蓋”的調解工作格局。
信宜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在調解農民工工資案
這項機制很快在實踐中發揮了作用。在信宜市一起看似普通的欠薪執行案件中,承辦法官經審查發現,某建設工程公司由于資金回籠不及時,拖欠工資已成常態,背后可能潛藏著更大規模的工人集體討薪風險。于是,信宜法院調解工作站迅速啟動“法院+人社局+工商聯”三方聯動機制:傾聽企業困難,督促企業履行義務,反饋資金回籠難題……短短半個月,不僅本案工人工資28萬余元全額領取,另一筆10萬余元的“隱形”欠薪也連帶解決,真正實現了“治已病”更“防未病”的調解效果。
調解中心特別關注市場監管、公安治安、工傷認定等民生領域,以“如我在訴”的情懷深入踐行“少敲錘子、多解扣子”的爭議處理理念,從源頭預防減少行政爭議。成立一年來,已實質化解行政爭議1107件,其中依托“先行復議+訴前化解”機制解決762件,訴中和解撤訴345件,總體化解率達21.5%。
這些數字背后,是一個個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的生動故事,更是將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絆腳石”轉化為和諧治理“鋪路石”的實踐成果。
“關鍵少數”帶頭示范破困局
在行政爭議化解中,行政機關負責人的參與往往能起到“四兩撥千斤”的關鍵作用。
茂名中院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讓“關鍵少數”從幕后走向臺前,實現“應出盡出”到“出庭出聲”再到“出聲見效”的引領作用。
農村自建房屋頂光伏發電勘驗現場
廣湛高鐵建設的號角吹響,征拆工作如火如荼。茂南相關工作人員勸王先生配合補償、安置工作,卻陷入溝通僵局,當地最終作出征收決定,并實施強制拆除。王先生一紙訴狀將有關部門告上法院。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茂名中院的法官們沒有簡單就案辦案,而是先啟動行政爭議全程協調解紛機制,深入走訪、分析成因。
“我們發現雙方對于事實爭議不大,且都有調解意愿,這為矛盾化解提供了可能。”隨后,法官組織屬地鎮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和王先生到調解中心進行協商。
調解過程中,法院既指出政府強拆行為的違法之處,又耐心向王先生釋明征收政策的合理性,引導雙方在法定補償標準基礎上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政府調整優化補償方案,王先生也欣然撤回起訴。這起可能引發連鎖反應的拆遷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如今,廣湛高鐵建設工地依舊熱火朝天……
數據顯示,這一年來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重大民生案件中,行政負責人親自參與調解已成常態。2024年,茂名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815人次,同比增長55.8%,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三年保持100%。
“監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監督”。“關鍵少數”發揮示范效應,也為法院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自糾、依法履職提供了監督空間,讓群眾在依法正當行使權利救濟的同時,感受到行政機關解決問題的誠意,就像在“官民”之間架起了一座“雙向奔赴”的連心橋,讓“官民”爭議得以更快更好地化解。
“府院聯動”化解重大爭議
“感謝黨,感謝法院公平公正處理本案,保護我們民營企業,創造了良好營商環境。”在一起行政協議糾紛案成功調解后,某公司負責人激動地說。誰能想到,這位曾經對政府充滿怨氣的企業家,如今竟主動撤訴并點贊。反差為何如此之大?
這背后,是茂名中院依托調解中心與政府部門搭建起的重大項目建設爭議化解聯動機制。
法官對一起行政案件現場勘驗
2022年,某公司競拍取得一礦區采礦權,與相關部門簽署《非油氣采礦權出讓合同》并繳納了保證金。然而,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提交采礦權登記手續,相關部門一紙《告知函》如寒冬驚雷,宣布解除合同、無償收回采礦權,且保證金不予退還。該公司不服,訴至茂南法院,茂南法院一審判決駁回訴訟請求。該公司仍不服,上訴至茂名中院,并直言:“我要告到中央去!”
案件涉及茂名市招商營商環境,處理不當將影響企業投資信心。茂名中院專門成立專案調解團隊,依托調解中心工作機制,向相關部門發出《調解建議函》,促成相關政府部門共同參與調解。
經過多次組織各方開展背靠背摸底、面對面協談,協助當事人反復磋商、擬定、修改、確定調解方案,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該公司當庭撤訴。
法官進行采礦權糾紛案調解
一年來,茂名中院通過府院聯動機制,優化訴調對接,推動案件分流提速增效。涉重點項目行政糾紛審理周期約為73.1天/件,同比縮短14天,最快的從立案到調解結案僅用了2天。
如今,茂名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已成為府院聯動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平臺,其“1+5+N”機制、行政機關負責人參與調解、府院協同化解重大爭議等做法,為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提供“茂名經驗”。茂名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深化機制創新,提升解紛效能,為法治茂名、平安茂名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南方+ 茂名中院
審核:林曄晗
編校:何雪娜
采寫:顏志雄 李燕杏 馮河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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