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來自洛杉磯縣的華裔企業高管因隱瞞缺陷除濕機起火風險,串謀欺騙聯邦政府,日前遭聯邦法院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罰款。這起案件被司法部稱為美國史上首宗針對企業高層違反《消費品安全法》(CPSA)強制通報義務的刑事追訴案。
根據美國司法部6月16日發布的聲明,現年70歲、居住在加州波莫那市(Pomona)的朱西蒙(Simon Chu),被判處38個月監禁及5,000美元罰款;
另一名高管、67歲、來自亞凱迪亞市(Arcadia)的羅查理(Charley Loh),則被判處40個月監禁并罰款12,000美元。兩人分別擔任格力美國公司(Gree USA)的行政主管與首席執行官。
檢方指出,早在2012年9月,兩人即已收到多起關于旗下除濕機產品起火及存有設計缺陷的報告與投訴,明知該產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依法應“立即”向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通報,卻選擇隱瞞信息,繼續銷售缺陷產品長達至少六個月。
司法部指出,相關除濕機系由格力電器生產,后被證實涉及超過450起火災事故,并造成數百萬美元財產損失。在知情不報的情況下,Gree USA仍將產品出售至多家美國零售商,對消費者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除了個人刑責,格力美國公司(Gree USA)也被判罰50萬美元刑事罰款,并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與格力珠海總部及香港格力電器銷售公司共同承諾支付總額9,100萬美元的賠償金,以賠付受害消費者。
CPSC代理主席彼得·費爾德曼(Peter Feldman)表示:
“這些產品具有高度危險性,而被告早已知情。”他強調,該案凸顯了企業及時通報產品缺陷、保障公眾安全的法律責任。
本案中,陪審團于2023年11月裁定朱與羅犯有串謀欺詐政府與違反通報義務等罪名,但就其所涉的電信詐騙指控,陪審團判決無罪。
“聯邦法律要求公司對潛在危險產品保持透明,未能通報就是犯罪。”司法部民事司助理部長舒梅特(Brett Shumate)表示。
加州中區聯邦檢察官比爾·艾賽利(Bill Essayli)則強調:
“企業高管若選擇無視法律、將利潤置于公共安全之上,尤其是在造成傷亡后,將被依法追責。我們將繼續起訴那些危害公眾的企業與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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