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拉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21〕1號)和《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上道路行駛拖拉機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22〕147號)等規定,南安市扎實推進多功能拖拉機專項整治工作。截至2025年6月7日,南安市在冊管理的多功能拖拉機均已達到報廢年限,強制報廢,全部完成注銷(清零),按相關規定公告牌證作廢。
自2025年6月7日即日起,凡懸掛“福建C2****”(黃牌)、“閩05-20001至25556”(綠牌)、“閩05-2001學至2099學”(綠牌)和“閩05-D0001至D0037”(綠牌)號牌的車輛(行駛證登記為“大中型拖拉機”“小型方向盤式拖拉機”)均為無效牌證車輛,禁止使用,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否則一切后果由拖拉機所有人和駕駛人承擔。
來源:南安農業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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