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我正在廚房煮粥,門外傳來急促的敲門聲。開門一看,是對門王大爺,他臉色蒼白,手里緊緊攥著一個信封。
"小李,我時日不多了,這個給你。"他顫抖著把信封塞到我手里,"記住,等我走了再打開。"
我當時以為他又是老毛病犯了,勸他去醫院。誰知道三天后,王大爺真的走了。心臟病突發,連話都沒來得及說一句。
信封里是一份遺囑,白紙黑字寫著:將名下那套一百二十平的房子留給我。理由很簡單——這五年來,我幫他照顧小孫子王小寶,從三歲帶到八歲,比親奶奶還親。
說起來,我和王大爺本來就是普通鄰居關系。五年前,他兒子兒媳出車禍雙雙去世,留下個三歲的娃娃。王大爺年紀大了,身體又不好,實在帶不動孩子。
我那時候剛生完孩子在家,看著這爺孫倆可憐,就主動幫忙。每天早上把小寶接過來,和我兒子一起吃飯、玩耍、午睡。王大爺身體不舒服的時候,小寶就在我家住。
這一幫就是五年。小寶管我叫"李媽媽",我也真把他當自己孩子一樣疼。給他買衣服、輔導功課、接送上學,甚至半夜發燒我都是第一個沖過去的人。
王大爺心里明白,經常說:"小李,你比我那些遠房親戚強太多了。小寶有你照顧,我放心。"
我從來沒想過要什么回報,只是覺得舉手之勞,能幫就幫。可王大爺顯然把這一切都記在心里。
遺囑一出,王大爺的侄子侄女們全炸了鍋。
"一個外人憑什么繼承我們家的房產?" "她肯定是有預謀的,專門哄騙老人!" "這遺囑肯定有問題,我們不認!"
他們找了律師,說遺囑無效,還要告我詐騙老人財產。更過分的是,他們居然說我這五年來照顧小寶是"別有用心",是為了騙取老人信任好繼承房產。
我聽了真是又氣又委屈。這些人平時都在哪里?王大爺生病住院,是我跑前跑后照顧。小寶發燒、摔傷,是我半夜往醫院跑。逢年過節,這些所謂的親戚連個電話都沒有。
現在房子要給我了,他們倒是一個個跳出來了?
最讓我心寒的是,他們居然要把小寶接走。這孩子從三歲起就和我生活在一起,早就把我當媽媽了。突然要跟陌生的叔叔阿姨走,他哭得撕心裂肺。
"我不要走!我要李媽媽!"小寶抱著我的腿不放手,眼淚鼻涕一大把。
看著孩子這樣,我心都碎了。
法庭上,我拿出了這五年來所有的證據:給小寶買東西的收據、他生病時的醫院記錄、學校老師的證明、還有鄰居們的證詞。
王大爺的侄子請的律師咄咄逼人:"你照顧孩子難道不是為了獲得老人的信任和財產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我站起來,聲音有些顫抖:"如果我真的是為了房子,我為什么要等五年?為什么要把自己的時間、精力、金錢都搭進去?我有自己的孩子要照顧,有自己的生活要過。我完全可以不管這個孩子!"
法官問我:"你覺得這份遺囑合理嗎?"
我深吸一口氣:"王大爺是個明白人。他知道誰真心對他好,誰真心愛這個孩子。這五年來,我從來沒有向他要過一分錢,甚至連小寶的生活費都是我在出。我不是為了房子才照顧他們的,但如果王大爺覺得我應該得到這個房子,那說明我的付出他都看在眼里。"
最終,法院認定遺囑有效。那些親戚敗訴了,但他們不服,還在繼續上訴。
現在小寶還在我身邊,每天放學回來還是喊我"李媽媽"。房子的事情還在扯皮,但我不后悔。五年的感情不是用金錢能衡量的,這個孩子需要的是愛,不是那些素不相識的"親人"。
有時候我想,也許王大爺早就看透了人心。他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真正的親情不是血緣關系決定的,而是用心和時間澆灌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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