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在昆明組織召開《云南省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聽證會,公開聽取社會各界對《實施辦法》關于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原則、程序和條件、流轉合同、林地經營權審批、監督管理與風險防范條款等相關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意見建議。
集體林承包農戶、省政協委員、昆明市人大代表、法律專家、林業和不動產基層工作人員,以及涉林企業、行業協會、農村產權交易所等多方代表參加聽證。
代表們表示,《實施辦法》制定依據充分、條款詳實、操作性強,貼合保障林農權益、釋放集體林地發展活力的實際需要。同時,代表們還圍繞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管理發表意見,并就條款表述、具體實施等方面提出建議。
省林草局表示,會后將認真梳理、研究并充分吸收意見建議,對《實施辦法》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爭取盡快出臺,為盤活云南林地資源、保障林農權益、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服務鄉村振興夯實制度基礎。
云南是集體林大省,全省3.75億畝林地中,集體林地有2.99億畝。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放活集體林地經營權,對于促進我省農民增收、實現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2024年10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云南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加快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穩定承包權,持續放活經營權、規范林權流轉交易、健全林權管理服務體系,充分釋放集體林地活力,讓林農真正獲得改革紅利。為推動改革任務落地落實,省林草局起草了《實施辦法》,對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林地經營權審批等事項進行了設定。
開屏新聞記者 左學佳 文 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供圖
一審 孫琴霞
責任編輯 易科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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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嚴云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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