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勝訴企業焦急等待執行款緩解資金壓力,一邊是被執行企業核心資產面臨拍賣、經營恐陷絕境。襄州法院在一起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件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通過剛柔并濟的司法手段,既兌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又保全了被執行企業的“造血”功能,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勝訴遇僵局:執行陷入兩難
2023年8月,甲公司與乙公司因借款合同糾紛對簿公堂,襄州法院依法判決乙公司償還本金及利息共計1300萬余元。判決生效后,乙公司未履行義務,甲公司遂向襄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承辦人呂襄東調查發現,乙公司名下有可供執行的商品房,若直接拍賣雖能快速執結本案,但企業將失去市場競爭力,也不利于我市保交樓項目的開展。而甲公司作為債權方,同樣因資金未能回籠導致新項目停滯,雙方陷入“雙輸”僵局。
善意執行:破題關鍵在“活”字
“強制執行不是‘一拍了之’,既要維護司法權威,也要給企業留出路。”襄州法院執行局在研判案情后,決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對乙公司商品房及商鋪采取查封登記但不實際移交、不停止使用的柔性措施,同時多次組織雙方調解。
執行團隊一方面向乙公司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導其制定還款計劃,督促其履行還款義務;另一方面向甲公司分析“殺雞取卵”的潛在風險,建議給予對方緩沖期。經過幾輪協商,雙方最終協商一致:甲公司向法院提出延期執行,乙公司向甲公司分期還款,法院暫緩對商品房及商鋪的處置。乙公司于2025年3月向甲公司主動償還1100萬元,于2025年6月再次向甲公司主動償還下余的欠款及利息300余萬元,該案自此執行完畢。
司法注活水 護航新發展
2025年6月11日,雙方不約而同來到襄州法院,為法院執行局贈送三面錦旗。“本以為這筆錢要打水漂,沒想到法院既幫我們追回欠款,還保住了合作方。”甲公司負責人感慨道。乙公司代表亦坦言:“如果沒有法院的調解,企業可能面臨資產被拍賣,失去市場競爭力的風險,現在既獲得了口碑,也保留了市場競爭力,為法院‘柔性’執法點贊。”
本案是襄州法院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縮影。近年來,我院創新推行“信用修復”“滾動解封”等機制,對暫時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放水養魚”,2024年以來通過柔性執行為多家企業紓困解難。
“執行工作要有力度,更要有溫度。”襄州法院執行局局長表示:“我們將繼續以‘如我在執’的理念,在依法保障勝訴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企業經營的影響,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司法動能。”
來源:襄州法院
審核: 王洪
終審:呂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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