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稅務局關于印發〈四川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3〕18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5〕2號)要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失業保險金標準同步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標準
按照規定,各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統一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90%執行。
二、執行時間
從2025年1月1日起執行。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時補足2025年以來發放的失業保險金差額部分。
如果在成都失業了
滿足條件的小伙伴
別忘了及時申領失業保險金哦
最新申領指南如下
申領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指的是什么?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十三條規定,“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勞動合同終止的;
用人單位提出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本人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領取時間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辦理渠道?
申請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如尚未辦理社會保障卡請及時辦理,個人賬戶如有變動請及時到辦理窗口進行更改);
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原件。
線下辦理
參保失業人員攜帶申請材料,前往失業保險最后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線上辦理
在“四川e就業”微信服務號菜單欄處點擊【業務辦理】進入首頁,選擇【更多】-【失業保險金申領】,進入場景導航界面后,根據頁面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即可完成辦理~
(成都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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