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鄭州警方通報了3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的典型案例。
據通報,2025 年 2 月,鄭州某科技公司負責人張某為吸引流量,編造“部分家電企業在某知名網絡平臺直播間引導用戶違規申領國補”等虛假信息,指使員工使用該公司旗下賬號“新經濟xx說”外發布,造成惡劣影響。經公安機關調查,張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涉事人員處以行政處罰。
2025 年 5 月,鄭州網民雷某為吸粉引流,將外省某市“群眾向城管送西瓜被拒,一方不收,一方硬給”的舊聞視頻改頭換面,捏造為我市發生的真實事件并對外發布,造成較壞影響。經公安機關調查,其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2025 年 5 月,鄭州某民辦學校工作人員張某霞、李某姣、陳某琪為吸引流量,發布“鄭州尋人啟事”等虛假信息,引發大量傳播,造成較壞影響。經公安機關調查,上述人員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依法對上述人員批評教育并責令消除影響。
除了鄭州外,安徽、四川等地警方近年來也一直在不斷加大對網絡謠言的打擊力度。
6月12日,安徽網警通報8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案件。2024年11月,網民謝某某為吸引關注,在多個網站上散布“車企收購”等不實信息,并發布利用AI軟件制作的虛假“股權分布圖”,對相關企業正常經營造成負面影響,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2025年2月,網民徐某為發泄個人情緒,冒充某車企公司員工,杜撰并發布“身邊就有3名同事被HR約談”的謠言,引發網民關注,對相關企業正常經營造成負面影響,受到行政處罰。4月,網民周某為吸引關注,發布外地火災視頻并編發“舒城蜜雪著火了”的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造成當地居民恐慌,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5月28日,四川公安同樣通報了多起網絡謠言案例。今年3月,劉某高為吸粉引流,在某社交平臺發布“雅安市蘆山縣發生4.6級地震”的謠言信息,引發當地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4月,袁某梅編造并發布“冷水鎮銀錢村干部違規將村組水庫設置為建筑生活垃圾填埋場”的謠言信息,引發網民關注和討論,造成當地居民對生態環境的擔憂,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6月12日,延安警方也公布了多起案例,網民苗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某執法部門執法過程虛假視頻”,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核查,相關內容系其蓄意編造,延安警方依法對其給予行政處罰。此外,還有多起網絡暴力他人的案件,如馬某某因不滿交警部門執法,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辱警言論,詆毀人民警察執法形象,被延安警方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2025年6月11日,中國網絡文明大會網絡辟謠分論壇上,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與中國科協科普部聯合發布《利用AI生成類謠言辟謠典型案例》。其中詳細列舉了西藏日喀則地震謠言、 “80后死亡率”謠言、浙江紹興上虞區工業園區火災謠言、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謠言、重慶軌道交通坍塌事故謠言、大媽擺攤賣水果被罰巨款謠言、“巴中市警民對峙”虛假文章傳播、甘肅火車撞修路工人謠言等8個網絡謠言案例。
網絡謠言的制造和傳播往往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造謠者動機明確,多是為了吸引流量、增加關注度或發泄個人情緒,不惜以編造虛假信息為手段;二是謠言內容涉及面廣,包括企業經營、社會安全、自然災害等多個領域,容易引發公眾的恐慌和不安;三是傳播速度快,通過社交媒體和網絡平臺的擴散,能夠在短時間內造成廣泛的影響;四是法律后果嚴重,造謠者的行為不僅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也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最終都受到了相應的法律制裁。
此外,AI技術在這些案例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一些造謠者利用AI工具生成虛假信息,增加了謠言的迷惑性和傳播速度。然而,AI技術也給網絡謠言的治理帶來了新的挑戰。一方面,AI生成的謠言內容更加逼真,難以辨別真偽;另一方面,AI能夠批量生成不同的謠言文本,通過多平臺傳播,加劇了謠言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如何在AI時代有效治理網絡謠言,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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