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個女人顫抖著雙手,捧起母親留下的最后一根金簪。
她叫張首芳,張作霖的長女,張學良的姐姐。
金簪在她手中閃著微光,那是她與這個世界最后的聯系。
——《壹》——
生來就是護弟的命
1898年,張首芳出生在遼寧,那時候的張作霖,還只是個小土匪頭子,家里窮得叮當響,張作霖整天在外面打打殺殺,趙春桂一個人拉扯孩子。
1901年,張學良出生,從那一刻起,這個小女孩就知道了自己要保護弟弟。
張作霖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打孩子,有一次,他掄起巴掌要打張學良,7歲的張首芳沖過去,抱住弟弟,"打我!別打他!"
張作霖愣住了,這個小丫頭片子,眼里竟然沒有害怕。
從此,張學良有了一個護身符,后來張作霖發跡了,納了一房又一房姨太太,大帥府里勾心斗角,每個女人都想讓自己的孩子出頭。
張首芳看在眼里,她知道,在這個家里,只有她能保護張學良。
姨太太們欺負張學良,她就罵回去,有人在張作霖面前說張學良壞話,她就當面反駁,張作霖有時候也煩她“"你一個女孩子家家的,管這么多干嘛?"
張首芳不說話,就是不讓步。
有一次,張作霖喝多了酒,又要打張學良,張首芳從廚房拿了把菜刀,擋在弟弟前面:"張胡子,你敢動他一下試試!"
整個大帥府都傳開了,張大小姐拿刀威脅她爹。
張作霖氣得臉都綠了,但是沒敢動手,他知道,這個女兒說得出做得到,張首芳從小就是這個性格,為了弟弟,什么都敢做。
——《貳》——
政治婚姻里的反抗
1915年,張首芳17歲,張作霖要給她找婆家了,不是因為她到了年紀,是因為他需要盟友,黑龍江督軍鮑貴卿有兵有權,他的兒子鮑英麟正好單身。
一個女兒換一個盟友,張作霖覺得很劃算。
張首芳不愿意,她聽說過鮑英麟,花花公子,吃喝嫖賭樣樣精通,"我不嫁。"她直接對張作霖說,"由不得你。"張作霖板著臉:"女兒家家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那你把我殺了算了。"張首芳一點不讓步。
這話把張作霖氣壞了,但是他也沒辦法,總不能真的綁著女兒去結婚,但最后還是勸服了她:"芳兒,爹現在正是關鍵時候,這也是幫你弟弟。"
張首芳聽到"幫弟弟"三個字,心軟了。
她答應了婚事,但是有條件,"我可以嫁,但是如果他敢欺負我,我就回來。誰也別攔著。"婚禮很風光,兩家都來了大人物。
但是新娘子全程板著臉,一句話不說。
婚后的生活比張首芳想象的還要糟糕,鮑英麟確實是個紈绔子弟,白天睡覺,晚上出去花天酒地,回來就是一身酒氣。
更過分的是,他還動手打人。
第一次挨打,張首芳忍了,第二次,她忍不了了,那天晚上,鮑英麟喝醉了回來,嫌張首芳給他臉色看,抬手就是一巴掌。
張首芳愣了兩秒鐘,然后抄起床頭的茶壺,照著鮑英麟的腦袋就砸。
"鮑英麟,你給我聽好了,我張首芳嫁給你,是給你面子,你要是敢再動我一下,我就要你的命。"鮑英麟被砸得頭破血流,但是不敢還手。
他知道張首芳說得出做得到,而且張作霖惹不起。
從那以后,鮑英麟再也不敢動手了,但是兩個人的婚姻也徹底完了,同床異夢,各過各的。
——《叁》——
失去一切的歲月
1928年,張作霖在皇姑屯被炸死,張首芳失去了最大的靠山,鮑英麟立刻變了臉,他開始明目張膽地帶女人回家,還讓張首芳滾出去。
張首芳氣得渾身發抖,但是沒有辦法。
她已經不是大帥府的小姐了,只是一個被丈夫拋棄的女人,她收拾了幾件衣服,回到了帥府,張學良看到姐姐的樣子,火冒三丈。
他帶著衛隊直接沖到鮑家,逼著鮑英麟下跪道歉。
鮑英麟嚇得直哆嗦,連連保證以后不敢了,但是張首芳知道,這只是暫時的解決方案,張學良保護得了她一時,保護不了她一世。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
張學良不抵抗,張首芳心如刀割,但是她什么都做不了,她只能跟著弟弟到處流亡,從沈陽到天津,從天津到西安。
每到一個地方,張首芳都要想辦法給張學良找住處,照顧他的生活。
那時候的張學良壓力很大,經常整夜睡不著覺,張首芳就陪著他聊天,想辦法讓他開心,1936年,西安事變爆發。
張學良被軟禁,張首芳失去了最后的依靠。
鮑英麟立刻跟她斷絕了關系,連離婚書都懶得寫,張首芳變成了一個徹底的孤兒,沒有丈夫,沒有弟弟,沒有家。
她只能靠變賣嫁妝度日,那些當年的金銀首飾,一件一件地拿到當鋪去換錢。
——《肆》——
最后的守護
新中國成立后,組織了解到張首芳的情況,專門安排她住進北京的一個小四合院,每個月還給一點生活費。
張首芳很感激,但是她不愿意給國家添麻煩。
能省就省,能不花就不花,1953年,她手里只剩下一樣東西了:母親趙春桂留下的一根金簪,那根金簪是她的底線,是她和家族最后的聯系。
她發誓,死也不會賣掉它。
但是那年,她收到了一封信,信是張學良寫來的,信很短,只有幾句話:"姐姐,我在這里還好,聽說有大字版的《明史》,如果能買到就好了。"
張首芳看完信,眼淚掉了下來。
她知道張學良喜歡讀史書,特別是明史,在西安的時候,他就經常說,要是能好好讀完《明史》就好了,現在弟弟提出這個要求,她怎么能拒絕?
可是買書需要錢,很多錢,那種大字版的書,在香港要好幾百塊。
張首芳看著那根金簪,心里掙扎了好久,這是母親留下的,是她最后的念想,但是弟弟需要,第二天一早,張首芳就拿著金簪去了當鋪。
拿到錢,她立刻找人去香港買書。
一套大字版《明史》,24冊,花了她所有的錢,書到了,張首芳小心翼翼地包裝好,寄往臺灣,在包裹里,她放了一張紙條:"學良,姐姐沒用,你好好保重身體,我等你回來。"
但她沒等到張學良回來,1954年,張首芳去世。
張學良收到噩耗的時候,正在讀那套《明史》,他抱著書痛哭,整整一天說不出話來,后來有人問他,最珍貴的東西是什么。
他指著書架上那套《明史》說:"這是我姐姐用命給我買的。"
張首芳的一生,就是為了保護張學良而活,從拿刀威脅父親,到賣掉母親遺物,她用了一輩子,詮釋了什么叫做"護弟狂魔"。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張首芳用自己的方式,守住了心中最重要的東西,她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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