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關乎醫保基金安全和藥品管理的
重要政策即將全面落地!
根據新政,2025年7月1日起,定點醫藥機構銷售藥品,必須掃描藥品包裝上的追溯碼,并將相關信息準確上傳至國家醫保信息平臺。未按要求掃碼上傳的藥品,醫保基金將不予結算。
今年3月19日,國家醫保局、人社部、衛健委、藥監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保險領域采集應用的通知》(醫保發〔2025〕7號),該通知明確規定,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要準確采集、核驗藥品追溯碼并上傳至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藥品追溯系統(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院內制劑、必須拆零發放的藥品以及零散注射針劑等除外)。原則上,2025年7月1日起,銷售環節按要求掃碼后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對此前已采購的無追溯碼藥品,列入“無碼庫”管理,暫可進行醫保結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醫藥機構都要實現藥品追溯碼全量采集上傳。零售藥店要在顧客購物小票上顯示藥品追溯碼信息。醫保部門將積極拓展追溯碼應用,用于醫保經辦審核、基金撥付和智能監管。對醫藥機構未落實掃碼要求、虛假上傳、串換上傳藥品等行為,將依據協議和法規進行嚴肅處理。處罰措施視情節輕重,可能包括約談、暫停、中止醫保協議、拒付、追回醫保基金,直至解除醫保服務協議,甚至移交行政部門處罰。
市醫保部門要求,汕頭定點醫藥機構應立即自查,全面盤點庫存,區分有碼藥品和無碼藥品。無碼藥品列入專門的“無碼庫”進行管理。要升級系統與設備,確保掃碼槍等硬件設備可用,相關管理系統能順暢對接醫保平臺,支持追溯碼的掃描、采集和上傳功能。銷售醫保藥品時,必須堅持“一藥一碼一掃”,確保上傳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杜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或串換行為。此外,務必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對相關工作人員,特別是收銀、藥師崗位的掃碼操作流程和規范培訓,確保人人掌握,確保在7月1日新規正式實施時能夠100%合規操作。
市醫保部門提醒市民,追溯碼相當于藥品的“電子身份證”,有助于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打擊假劣藥,保障市民用藥安全。掃碼結算能有效遏制欺詐騙保行為,確保醫保基金用在刀刃上,惠及更多真正需要的參保人。
信息來源:汕頭融媒集團
編輯整理:濠江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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