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當然能夠解決機構臃腫的問題,重點在于大部制改革的深度與廣度?!按蟆钡年P鍵在于整合、精簡。
1:大部制應是大趨勢。
某部門實行大部制改革,以甲部門為基礎,整體合并乙部門、丙部門,以及丁部門的部分內設機構。
合并后,甲乙丙丁四個部門的相關領導班子、內設機構、工作人員,實行了整合和加法策略。比如綜合類機構實行整合,業務類機構開始是直接相加,領導班子成員在開始時也是直接相加,然后逐年消化。
通過逐年消化,機關人員沒有多少精簡,主要是領導職數實行了精簡,一些職能也進行了相應整合。
由于專業性過強,有些職能的整合效果并不一定能夠顯現,反而是分得細一些,可能效果會更好。
但是,大部制應是大趨勢:一是解決了九龍治水,推諉扯皮的問題;二是解決了機構眾多林立的問題;三是解決了領導職數過多、兵少將多的問題。機構少了,領導少了,很多事項、開支也會少下來。
2:機關臃腫仍然在于人浮于事。
有些機關之所以臃腫,主要在于人浮于事。一是忙閑不均。機構與機構之間,人與人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職能任務配置不太合理,導致忙的忙死、閑的閑死。
二是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主要在于績效考核、激勵措施不夠科學,沒有完全形成爭先創優的局面。導致一些單位出現三個”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的人在干,三分之一的人在看,還有三分之一的人在搗亂。
三是躺平問題值得關注。躺平的多了,人浮于事自然突出。有的是主觀上躺平,就是混時度日、得過且過;有的是能力上躺平,按照職能職責干不成事、干不好事;有的是客觀上躺平,或被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所逼,或被“多干多錯、少干少錯、不干不錯”的逆淘汰現象所逼。
3:機關臃腫應關注管的事項過多過度。
該管的事一定要管好,不該管的事不要越位。
要做到機構、人員相適應,其中重要的就是劃分好事權,哪些事項該管,哪些事項下放。
如果事情管得過多,當然就可能增加機構、增加人員;如果事情管得少,機構、人員也會相應減少。這是必然的。
像現在有些事項管得過多過寬后,要么加機構加人,要么就是成立專班,這里抽人那里借人。
4:機關臃腫必然給基層增加負擔。
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一個重要制度性舉措,應是加強機構改革,切實精簡機構和人員。
基層負擔的一個重要來源,就是”條條部門“多了,每個”條條部門“都有工作任務,都要開展督查檢查考核,都要實行追責問責,都要表格材料留痕,等等,自然而然地負擔就疊加起來了。
5:大部制改革可考慮繼續深入。
怎么深入?有幾個方面值得考慮:一是繼續合并職能相同、相近的部門,進一步減少職能交叉、職責不清、推諉扯皮等問題。
二是大部制之后的職能職責事項也要進一步精簡,而不是將原有部門的職能事項進行簡單相加。
只有這個職能事項方面能夠減下來,機構、領導和人員,也才能減下來。
三是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也可考慮探索”大部制“思路。
四是人員崗位職責設定如何更科學?最大限度防止忙閑不均。如何科學制定績效考核辦法,最大限度實現獎優罰劣。
當然,大部制改革,有時候從理論上是可行的,但實踐當中難度太多。有人的因素,有事的因素,有實效的因素,有利益的因素。
#群團組織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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