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狠的,沒見過這么狠的!廣州一男子,娶了人家閨女,學了老丈人壓箱底的燒臘秘方,結果離婚后翻臉不認人,反手就把這秘方對應的招牌給注冊成自己的商標了!更絕的是,他居然還跑去法院告老丈人“侵權”,索要賠償!這操作,電視劇都不敢這么拍吧?好在法院眼睛雪亮:駁回!想靠耍小聰明獨占秘方?沒門!
上世紀90年代,老李兩口子來廣州打拼,瞄準了餐飲。老李是個鉆研型選手,硬是靠走訪、試吃、改良,搞出了獨門燒臘秘方!靠著這“一招鮮”,小店火了,成了招牌菜。
老李年紀大了,想給寶貝女兒找個靠譜對象,最好能一起經營店。要求就倆:要么懂管理,要么廚藝好。女兒后來認識了廚師小王,看著老實巴交,又是同行,老李很滿意,催著結了婚。
考慮到家族事業的延續和信任,老李毫無保留地將視為命脈的燒臘秘方傳授給了女婿小王。
可惜好景不長,小兩口鬧掰離了婚。老李本來還擔心女兒,結果沒想到,更大的“驚喜”在后頭——他收到了法院傳票!告他的不是別人,正是前女婿小王!
原來,小王在離婚后迅速將老李餐廳長期使用的、與該秘方燒臘緊密關聯的標識注冊成了自己的商標!然后反手起訴老丈人侵權,要求老李停止使用“他的”商標,還得賠錢!這操作,直接把老李氣懵了:我教你手藝,你反過來告我?
老李當然不服!法庭上,他亮出硬核證據:九十年代起的經營記錄、老顧客證言,清清楚楚證明:這燒臘手藝和招牌,就是我老李一手一腳打拼出來的!跟我女兒離了婚,就想把我的“飯碗”也端走?
法院經審理,駁回了小王的全部訴訟請求。從法律層面分析,法院為何駁回小王的請求呢?
釋案說法
1. 小王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構成惡意搶注
涉案的燒臘標識(雖未注冊)是老李多年經營的心血結晶,老李的燒臘招牌雖然沒注冊,但在當地餐飲圈早有名氣,是“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小王作為老李曾經的家人和共同經營者,對此完全知曉且心知肚明。
做生意要講良心!小王明知道這燒臘秘方和招牌是老李的心血,他根本不是真心想經營,純粹是離婚后起了歪心思,意圖獨占該有市場價值的標識、切斷老李的生計來源并謀取不正當利益。這種“趁火打劫”、“過河拆橋”的行為,嚴重違背了商業道德和誠信底線!
《商標法》第32條明確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小王的行為正是利用其特殊身份和知曉內情的便利,實施了典型的“惡意搶注”,其注冊本身就不應獲得法律保護。
2. 小王的行為“權利濫用”
小王獲得商標權的注冊行為,本身即具有惡意和違法性,其權利的正當性已受質疑。
小王在取得商標注冊后,立即針對真正的創始人和在先使用者——其前岳父老李——提起侵權訴訟。目的并非保護自身正當商業利益,純粹是為了告老丈人、訛錢、阻止人繼續用祖傳手藝。打擊、排擠老李的正當經營,甚至索要賠償以牟利,具有明顯的惡意。
小王的行為若得逞,將導致老李辛苦創立、賴以生存的招牌被強行剝奪,多年的經營積累付之東流,而小王則坐享其成甚至借此獲利。這種結果顯然嚴重違背了公平原則,造成了當事人之間利益的極度不公。
案件曝光后,引發廣泛討論,網友們議論紛紛:
“活脫脫農夫與蛇現代版!岳父教手藝是情分,女婿搶商標是缺德!”
“法院判得好!保護了真正的原創者,打擊了這種鉆空子的‘商標流氓’!惡意搶注和濫用權力就該被嚴厲打擊。”
在此,也給所有經營者提個醒,對核心品牌標識要有保護意識。那些想鉆法律空子的人,誠信是底線,歪心思走不通。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看到法院這判決,是不是感覺特解氣?法律有溫度,更有力量,專治各種“心術不正”!(文中人物為化名,案件素材來源:廣州日報 2025年6月19日報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