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涉案財物處置,不僅關系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更關系司法公信力和社會和諧穩定。6月18日,靈武法院聯合靈武檢察院、靈武公安趕赴甘肅省白銀市,共同處置了一起涉企刑事案件涉案財物。
匡某等人在向寧夏靈武市某公司、白銀市平川區某公司供應、運輸煤炭期間,通過潛入采樣機控制室,安裝無線遙控設備,非法控制計算機采樣系統的手段,在煤炭中以次充好,從而非法獲利。靈武法院于2025年2月18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匡某等人犯合同詐騙罪,現判決已生效。
判決生效后,為了加快涉案財物處置,保障被害單位合法權益,靈武法院第一時間制定財物處置預案,并同步將生效裁判文書送達涉案煤炭扣押機關和作案工具保管單位,因煤炭和作案工具保管在外省,依法處置存在困難,承辦法官提前了解涉案財物的市場價格,主動協調聯絡保管單位、檢察院、公安、本院立案庭、執行局等部門,推動異地處置達成一致共識。
干警到達甘肅省白銀市后,在檢察院和公安局的監督協助下,迅速清點、核對涉案財物的數量和種類,采取議價的方式將鐵質圓桶等作案工具依法進行處置,相關款項及時上繳國庫,同時協助公安機關依法處置涉案煤炭和發還其他涉案財物。
靈武法院將不斷健全依法審判、高效執行工作機制,始終堅持嚴格規范追繳處置涉案財物,將依法打擊犯罪行為與維護企業權益并重,為政企互動提供良好的環境。持續深化司法公信建設,為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高質量的司法服務。
來源:靈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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