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湖南法治報通訊員 彭霏瑩 攝
近日,古丈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榮復醫院原院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腫瘤醫院原院長向爾富受賄案。
向爾富因單獨或伙同親屬非法收受或索取財物折合人民幣200余萬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該案由古丈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卓鳳霞擔任審判長,古丈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龍浩出庭支持公訴,80余名來自州、縣兩級監察、檢察、法院系統的湘西州監檢法同堂培訓班學員旁聽了庭審。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向爾富在擔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榮復醫院院長、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腫瘤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采購、項目承攬、資金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親屬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00余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向爾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向爾富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主動如實供述調查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被告人向爾富自愿認罪認罰,當庭認罪悔罪,主動退繳違法所得。經綜合評判,法院判處被告人向爾富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被告人向爾富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這是我第一次親身到庭審現場旁聽,讓我對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取證的系統性、合法性有了更直觀的認識和更深刻的感受,對我后期辦理相關職務犯罪案件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庭審結束后,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表示,參與庭審旁聽受益匪淺。
法官表示,反面案例是最好的教科書,也是最好的清醒劑。向爾富受賄案的審判,再次為公職人員敲響了警鐘。國家工作人員務必以案為鑒,時刻牢記初心使命,補足精神之“鈣”,擰緊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從思想上消除貪腐之念,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知邊界、明底線、守規矩,永葆清正廉潔的本色。
來源:湖 南法治報(文/通訊員 程慧 彭霏瑩)
一審:米露嘉
二審:陳佳婧
三審:周智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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