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長春·清涼嗨購”節
線上消費券發放公告
為落實中央和省關于提振消費的各項決策部署,激發消費動能,長春市組織開展“活力長春·清涼嗨購”節活動,通過京東APP發放總額3000萬元的線上電商消費券,同時,京東配比資金,政府資金和京東配資疊加發放,現公告如下。
一、活動平臺
京東APP
二、活動對象
京東注冊用戶
三、發放時間
2025年6月20日20:00開始發放,到6月30日前每天00:00—23:30時間段限量發放,用戶需在消費券當日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消費券自動作廢。
四、領取方式
本次活動用戶打開京東APP首頁搜索“活力長春消費券”進入專區即可領取并使用消費券。
五、面額設置
消費券面額有8種,包括:
100元(消費滿1000元減100元);
200元(消費滿2000元減200元);
300元(消費滿3000元減300元);
400元(消費滿4000元減400元);
500元(消費滿5000元減500元);
600元(消費滿6000元減600元);
700元(消費滿7000元減700元);
800元(消費滿8000元減800元)。
六、使用規則
活動期間每日限量發放,先到先得,領完為止。同一用戶同一券面每日限領一次,當日領取的消費券當日24:00有效,超過每日24:00未核銷的消費券自動作廢。本次消費券活動全周期,同一用戶每種面額消費券限制核銷1次。
適用商品:百貨類,以“活力長春消費券”頁面里展示的商品為主。
使用消費券的訂單,發生整單全額退款退貨時,尚在有效期內的消費券可繼續使用,退款后消費券有效期不變。如超出有效期整單全額退款,消費券不能再使用;使用消費券的訂單,若部分商品發生退貨退款,消費券立減金額將按比例退回京東,用戶實際支付的金額按比例退回至用戶扣款的銀行卡中。
五、其他事項
(一)參與活動的用戶需要在京東APP內綁定手機號碼及銀行卡,且已完成實名認證。
(二)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出現買賣消費券及其他作弊違規行為(如刷單、套現等),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并收回已獲得的消費券。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三)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費券發放及使用出現變更或調整,以政府相關公告為準。
(四)平臺咨詢電話:京東客服電話950618
長春市商務局
2025年6月20日
來源:長春市商務局網站
編輯:熊一黎
主編:曲翱 監制:陳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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