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博主爆料,物業費要6.8元,業主受不了,官方稱按物業合同收取,市場定價。
這個物業合同是開發商和物業單方面搞的《前期物業合同》也沒跟每家每戶商量過,收這么高的物業費難道會有什么高端服務嗎?物業應該舉證它做了哪些服務,如果不能舉證,就必須降費,你不能簽個合同就敢拿蘿卜當人參賣吧。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博主提供的信息。這是長沙當地官方平臺的一個回復。
芙蓉區五里牌街道辦事處
網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現將相關情況回復如下:
關于物業費過高的問題:《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敬天廣場屬于非住宅項目,按相關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對于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現業主與物業已簽訂《前期物業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了物業費按合同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8元/月收取。
關于居民用電用水另行計價問題:根據《關于推進給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戶,符合“一表一戶”安裝條件和建設標準的,在水、電、氣抄表到戶后,憑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書至電力部門、供水公司、燃氣公司,可申請執行城鎮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敬天廣場符合上述條件,居民可按上述相關要求辦理相關事宜。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監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從這個回應來看,這是敬天廣場屬于非住宅項目,按相關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而且,由于與物業簽訂了《前期物業協議》,并明確了物業費按每平方米6.8元/月收取。也就是說,這是事先約定了的。
至于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戶,符合“一表一戶”安裝條件和建設標準的,在水、電、氣抄表到戶后,可以按城鎮居民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標準。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前期物業合同,標題就是前期,這個前期應該有個期限,如果沒有期限,就要改名字叫永久合同,所以物業的前期合同是存在嚴重問題的。按道理前期合同期限不應該超過3年。3年后應該交給業主來管理。
有網友認為,前期物業合同,屬于格式合同。是業主被逼迫下簽訂的,不是業主真實意思的體現。所以,前期物業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 無獨有偶,關于業務針對物業費的投訴,該博主在此前的6月16日發帖稱,物業費三塊多,利潤高達80%,且從來不降。
官方回復這都是前期物業合同上規定的收費標準,業主如果想降低物業費,必須全體業主共同決定。問題是當時定收費標準時也沒經過全體業主共同決定呀,相關的物業規定也該改一改了,必須要給業主減負,或者明確物業服務的具體內容,錢花的要物有所值。
根據該博主提供的信息,這是當地平臺官方的一則回應。
從上述信息來看,因為物業費單價過高,與當前市場狀況不符合。于是業主提出要降費用,而物業的回應態度堅決,這是此前合同約定好的。如果要降,需業主集體共同決定。說到底,要成立業委會商定。
- 其實,從2024年開始,“物業費下調”的消息就已經鋪天蓋地。
根據中指研究院監測,2024年至今,多個二三線城市頻現物業“降費”項目,尤其發布物業費限價政策的重慶、銀川、青島和武漢四城,去年有超百個項目實現了物業費下調,降幅在10%-40%之間。
今年,據21世紀經濟報道,物業“降費”的風愈演愈烈,逐漸從二線城市綿延至一線城市,深圳、上海等一線城市均有豪宅盤與物業企業協商物業費降價。
而從上述幾個地區的官方回應來看,這說明這股降價風,還未波及到當地。因此,物業才如此有底氣拒絕業主訴求,一副“義正言辭”的姿態。可以肯定,如果寫進合同,物業費該怎么就怎么收,業主確實沒折。
可以說,購房合同(附帶物業合同)這一條款,像丹書鐵券一樣保護著物業公司旱澇保收,吃定業主一輩子了。哪怕房價都跌了,物業收費標準依然可以合法堅挺。
但從全國總體市場來看,房地產市場下行的壓力也傳導到物業服務市場,物業費等持有成本是眾多業主關注的焦點,這一輪全國物業費降價潮已經難以避免。
對此,你怎么看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