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辛苦打工五年存下二十萬,竟全被父親拿給弟弟買房
“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兒子才是家里的根。”
這話,我小時候聽了不知多少遍,可從沒像現在這樣覺得,它割人心。
我叫林語,今年三十歲,在外打工八年,沒敢談戀愛,也沒舍得添一件像樣衣服,就是為了給將來的自己一個退路。
前五年,我拼了命地在廣東打工,省吃儉用,存下了二十萬。
我跟爸媽說,這錢以后打算用來首付買房。
爸說:“語語,你放心,有爸在,錢擱家里比銀行安全。”
可我沒想到,等我回家探親,卻發現,我五年心血,被父親給了弟弟林志成買房首付,而他,剛剛參加工作才不到一年。
那天吃晚飯,爸笑呵呵地說:“志成工作穩定了,也該成個家,我幫他付了首付,借了你一點錢,等他緩過來就還你。”
我手里的筷子落到碗里,心一涼:“爸,你拿了我的錢?”
他理直氣壯:“咱是一家人,你弟買房不是也為了將來更好地孝順我們?你是姐姐,支持一下怎么了?”
我轉頭看向媽,她低頭扒飯,臉上一副“別問我”的表情。
我盯著父親,聲音顫著問:“你問過我嗎?這是我拼了五年命賺的錢,你就這么決定了?”
他皺起眉,語氣不善:“你一個女孩子,錢放手里終歸是嫁妝,用點怕啥?”
我笑了,眼淚卻控制不住往下掉。
原來我以為的“我家人”,只是在等我掏錢的那一天。
我提著行李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老家。
那是我第一次沒說“下次再回來看你們”。
三個月后,父親打來電話,說我小氣,說志成要結婚了,錢壓力大,問我能不能再“借”點——我直接掛了電話。
一切看似結束,卻在半年后迎來反轉。
那天我接到媽的電話,哭著說爸在外打麻將欠了債,志成房子也壓給了銀行。
她哽咽著說:“語語,咱家就指著你了……”
我沒有立刻答應,只說:“我考慮一下。”
那晚,我一個人坐在出租屋的小陽臺,看著對面樓里亮著燈的一家三口,心里五味雜陳。
第二天,我帶著父親簽署的借條去了老家的銀行,把貸款全還了。
回家時,媽眼圈紅得像擦破皮的桃子,爸卻坐在沙發上像個沒事人一樣,說:“你還不是心軟了?”
我扯出一個笑:“爸,借條我帶來了,以后你每個月打兩千給我,咱們慢慢還清。”
他瞪大眼:“你當我是外人?”
我點點頭:“咱從來沒像一家人過。”
那年冬天,我終于全款買了一套小房子,把名字寫在自己名下。
過年時,我給爸媽寄了一箱水果,順便附上一張紙條——
“爸,媽,我過得挺好。以后有事,請先問我愿不愿意,不是我有沒有能力。”
“親情不是提款機,姑娘也不是聚寶盆。”
錢花得合不合情理,看得出人心涼不涼。
這一回頭,我不是不愛他們,只是不想繼續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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