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燈閃爍的車陂路旁,一名女子被交警圍住,刺耳的叫喊劃破廣州夏夜:“人大代表可以喝酒!”
2025年6月18日深夜,廣州天河區車陂路交警設卡查酒駕。一名女子遠遠看到交警,迅速停車叫代駕。這本該是故事的平靜結尾。
當代駕到達時,交警已察覺異常。女子試圖棄車逃離,被攔截時激烈反抗,最終喊出那句引爆輿論的話:“人大代表可以喝酒!”
交警當即回應:“可以喝酒,不可以酒后開車!”但這名廣州市天河區人大代表王莉仍強硬堅持“可以”。酒精測試儀最終顯示的數字令人震驚:220mg/100ml——接近醉駕標準(80mg/100ml)的三倍。
一
事件始于6月18日晚11時許。當王莉的車輛被發現異常停靠時,她試圖以人大代表身份構筑特權防線。
現場目擊者回憶:“她看跑不掉了,后面就說自己是人大代表。本來我都準備走了,聽到她這樣說,就掏出手機拍攝了......”
在長達半小時的僵持中,她拒不配合執法。直到被帶上警車。
天河區人大反應迅速。事件曝光僅兩天后,6月20日天河區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因涉嫌違法,王莉被責令辭去人大代表職務。依據《代表法》有關規定,其代表資格即時終止。
二
“人大代表可以喝酒!”這句醉態中的叫囂,恰是特權意識清醒的自我暴露。
法律的確賦予人大代表履職保障條款,但絕非違法行為的豁免金牌。我國《代表法》規定的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非經許可不受逮捕等條款,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職的制度設計。
而王莉的言行,徹底顛倒了這種保護的邏輯。她的反抗將公共權力異化為個人特權,將人民賦予的政治身份扭曲為逃避法律制裁的工具。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就在十年前的同一個月,廣州歌手廖百威同樣因醉駕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十年輪回,仍有代表在特權幻覺中重蹈覆轍。
“人大代表不是什么酒都能喝,至于酒后開車更是不可以”。工作日深夜豪飲至嚴重醉駕的程度,其背后的酒局性質同樣值得追問。
三
事件處理速度創下新紀錄。從案發到人大代表資格終止,全程不超過48小時。這既彰顯了法治效率,也是對民意的迅速回應。現場群眾拍攝的視頻在網絡傳播后,輿論對特權行為的零容忍已成共識。
但代表資格終止不是終點。依據刑法規定,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mg/100ml以上屬于從重處罰情節,一般不得適用緩刑。王莉高達220mg/100ml的檢測值,預示著她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追究。
從“我爸是李剛”到“人大代表可以喝酒”,法治社會的進步正是靠嚴格執法推動。每一次對特權叫囂的依法懲處,都是對全民法治信仰的澆灌。
當警車載著醉醺醺的王莉離去,現場群眾收起拍攝的手機。這些鏡頭記錄的不只是一個代表的墜落,更是社會對特權意識的集體審判。
十年間,從廖百威到王莉,廣州人大代表的醉駕名單上新增了一個名字。而天河區人大48小時火速處理的雷霆手腕,為這份名單加上了法治的注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方向盤前沒有特權。那句“人大代表可以喝酒”的醉語,終將在法治的清醒中成為歷史的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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