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
但是在國企-民企-農民工之間,普遍存在一種叫“三角債”的債務糾紛,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營和社會穩定。
好在今年6月1日,修訂后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正式生效。
這份被外界稱為“催債令”的文件明確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或服務,付款期限一律不得超過60天。
給所有被欠款所困的中小企業帶來了曙光。
“2018年的工程,7年過去了,中鐵一局肇慶321國道三期改造項目,還有235萬元工程款沒給我們。”
為給農民工發工資,安徽梅龍建設集團墊付近300萬元欠款。但多年的追討,卻讓自己陷入一場看不到盡頭的拉鋸戰。
新聞一經報道,很快就有網友回復:
“中鐵欠薪現象常見,我們公司也被拖過工程款,流程繁瑣,一拖就是一年半載,想走法律途徑要回欠款又耗時又耗力”。
這樣的故事,直到如今仍在上演。國企-民企-農民工,“三角債”困局在全國蔓延。
什么是“三角債”?
就是國企拖欠民企款項,導致民企資金鏈緊張,無法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
從數據上看,截至2024年底,工業企業實現營業收入 137.77萬億元,利潤總額為 7.03萬億元,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應收賬款,已經突破26萬億元,且有繼續增長的趨勢。
活干了,但是收不到錢,“三角債”“連環債”惡性循環下,很多中小企業就會被慢慢拖垮。
企業被拖垮,自然沒錢支付員工工資。
東南沿海某電子元件廠的老板聲稱:“現在最難的已經不是沒有訂單,而是收不到款。去年收入500萬,應收賬款就占了 320萬,我們就快被拖垮了”,
一位企業財會也透露:“企業欠款中的‘三角債’、‘連環債’,把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拖進現金流危機。”
“你欠我,我欠他,整個經濟鏈條被卡住了。”
26萬億的欠款“堰塞湖”,就像一座沉甸甸的大山壓在企業身上,哪怕只釋放十分之一的資金——2.6萬億,也能像一場及時雨,讓干涸的企業資金池重新煥發生機。
經研究團隊測算顯示,每釋放1元被債務凍結的資金,就能夠激活6 - 8倍的經濟活力。
也就是說每1元被釋放的凍結資金,能幫助一個原本因缺錢而停擺的車間運轉起來,讓機器重新轟鳴;能保住十個工人的飯碗,讓他們不用為生計發愁。
然而,現實卻有些扎心。
今年前四個月,應收賬款同比增速回升至9.7%,較2024年全年6.6%的增速明顯抬頭。
這就意味著欠款“堰塞湖”的水位還在上升,企業面臨的資金壓力依舊不小。
2025年6月1日,修訂后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正式實施,精準直擊拖欠款項這一長期困擾中小企業的痛點,為它們撐起一片堅實的權益保護傘。
對此,業內人員表示:
“現在規則發生變更,還錢已經成了部門必須完成的KPI。如果還是以前那種能拖就拖的態度,挨處分那可就是遲早的事兒!”
尤其新規中的四大硬核措施:付款期限封死60天;逾期利息高達每日萬分之五;不得以“等待審計”等為由拖欠款項;建立部門失信“黑名單”。
更是讓中小企業的催款變得有法可依。
據雪球消息,催債令實施后,比亞迪的3400家供應商將抽走260億現金流。
某汽車零部件供應商負責人透露:“過往回款周期常常長達半年之久,錢款周轉壓力巨大,現在60天內必到賬,錢款周轉效率提升了一倍!我們可以安心擴大生產,接更多訂單了!”
三一重工的供應商回款周期,也從11個月縮至55天。
對此,供應商這樣評價:“以前為接大單,不得不墊資生產,資金鏈緊張得像繃緊的弦,現在終于能放心接單,不用擔心被拖欠了!”
新規的實施不僅為中小企業撐腰,更能重塑市場信用,重塑體系規則。
以往,中小企業常被長期拖欠款項的“甲方爸爸”折騰得苦不堪言,討債之路苦不堪言。
新規出來以后,專家總結的“討債三步法”,能夠最大程度幫助企業討說法。
第一步:事前筑牢“防火墻”。
簽約時,中小企業記得主動亮明身份。在合同里,把付款期限(堅決不超過60天)、驗收期限以及逾期利息標準寫得明明白白,對于“以審計結果為結算依據”這類霸王條款,可以一鍵刪除。
2024年6月28日,正定縣司法首次使用“支付令”,針對公司股東欠繳出資的問題展開追繳行動,最終取得圓滿成效。
第二步:事中留存“鐵證據”。
交貨時,一定要拿到對方蓋章簽字的驗收單。
發催款函時,注明“根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第X條”,形成法律威懾。
對于國企,還能引用條例第18條,暗示不付款就曝光。
正如新疆某法院處理韓某與杜某勞務糾紛案,當天就完成審查,制作文書并送達,1天內結案。
第三步:充分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通過“國家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平臺”在線舉報,受理后90天內出結果;也能憑合同、催款記錄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曾有湖北仙桃法院金融審判團隊,3天發出17份支付令,3名債務人收到當日就還清欠款,效率遠超傳統訴訟程序。
新條例實施后,相信會有更多中小企業將受益,把屬于自己的錢拿回來。
只不過,利好歸利好,執行難度依然不小。
不排除會有地方政府、國企用“拖延驗收”等理由,變相延后付款。以及部分企業,擔心得罪客戶,不敢主動維權。
要想“催債令”真正落地,還需加強督促與監管,形成“契約精神”與“剛性約束”的新常態,才能避免政策成為“一紙空文”。
參考文獻:
1.新浪財經:《一夜之間,催債令來了!要給中小企業還清欠款了》
2.網易新聞:《催債令來了!國家急了,嚴禁機關國企當“老賴”,什么信號?》
3.南方都市報:《中鐵一局肇慶一項目拖欠勞務費近3年》
作者:溪月
編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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