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靈魂的救贖
文 | 托爾斯泰
不是生命賦予信仰意義,而是信仰賦予生命意義。信仰就是上帝,讓生命超越死亡達到永恒。
我告別了以前的貴族生活,并且意識到,這不是生活,僅僅是類似生活,是一種富足的條件,我們生活在這種富足的條件下,也正是它剝奪了我們理解生活的可能。想要理解生命,就不應該去理解生命的特例,也不是去理解我們這類寄生蟲,而是去理解廣大勞動人民的生命。是這些人創造了生活,賦予了生命意義。我身邊普通的勞動人民就是廣大的俄羅斯人民,我把目光轉向他們,并且開始注意他們賦予生命的意義。
這種生命的意義,如果能描述的話,是這樣的:每個人都是根據上帝的意志來到這個世界上,上帝創造了人,每個人都可以毀滅自己的靈魂,也可以拯救自己的靈魂。而人活著的目的,就是靈魂的救贖。為了救贖自己的靈魂,必須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想要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必須拋棄所有生命中的享受,去勞動,去接受,去忍受,變成一個仁慈的人。人們從宗教信仰中獲取了這種意義,這種宗教信仰是由牧師和植根于人們生活中,并在童話、諺語、神話中反映出來的規矩代代傳給他們的。我覺得這種生命的意義清晰明了,貼近我的心靈。
我生活在那些非分裂教徒中間,在這些人身上有很多與人民信仰的意義不可分割卻讓我感到疏遠和無法解釋的東西,比如行圣禮、禮拜、齋戒、拜圣徒遺骨和圣像。人們不能把信仰的意義與這些東西分開,我也不能。無論我如何對這些已經成為人們信仰的東西感到奇怪,我都接受了它們,開始做禮拜,晨昏禱告,持齋。第一次,我的理智沒有任何反抗。之前我覺得不可能的事情,現在已經被我欣然接受了。
我如今對信仰的看法和過去是完全不同的。原來我認為生命本身就具有意義,而信仰在我看來只是主觀臆造出來的某種不被需要的論斷,不合理,和生命也沒有聯系。那時我問自己,這些理論有什么意義?在我確認其毫無意義后,拋棄了它。現如今我堅信,我的生命沒有、將來也不可能有任何意義,這些信仰的理論對我來說不僅是必需的,而且通過不容置疑的經驗得出一個結論:是這種信仰的理論賦予了生命意義。過去在我看來它們就是一種毫無意義、令人費解的說法;現在,即使我不明白這些,卻知道其中蘊含某種意義,于是對自己說,應該學著去理解這些。
我做了以下的論證。我對自己說:與人及其思維一樣,對信仰的認知也是源自一個神秘的開端。這個開端就是上帝,是人類身體和智慧的來源。就像我從上帝那里繼承來身體一樣,我的智慧和我對生命的領悟也遺傳自上帝,因此這種對生命的領悟發展到各個階段,不可能是虛假的。所有人們虔誠相信的東西都應該是真理。它可以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存在,唯獨不能以謊言的形式,如果它以謊言的形式在我面前出現,那就只能意味著我不會再去了解它。
除此之外,我還對自己說,所有信仰的本質就是,它賦予了生命一種死亡也不能帶走的意義。如果用同一個答案來回答這個永恒的生命問題:“我為什么活著,我的生命意義將會是什么?” 自然,信仰能回答所有不同生活條件下、不同教育背景的人的同一個關于生命的問題,如在豪華奢侈中垂死的沙皇、積勞成疾的老農奴、不諳世事的小孩、智者、愚笨的老婦人、幸福年輕的少婦、滿是激情的青年。這個答案,雖然其本質是統一的,卻必然有各種各樣無限的表現形式。依照每個人的地位和教育水平,這個答案越是統一、真實、高深,在表達形式中必然顯得越奇怪和難以接受。對我來說,這些為奇怪的信仰儀式辯護的說法不夠充分,不能使我對信仰──這個我自認為是生命中唯一的事業做出我所懷疑的舉動。我曾滿懷希望能夠和人民打成一片,遵照他們的信仰儀式,但是我做不到。如果我做了這些,我覺得欺騙了自己,嘲笑了我自認為是神圣的東西。但是這時,新出現的俄羅斯神學著作為我指點了迷津。
根據這些神學家的解釋,教會的絕對正確是信仰的根本信條。
由于承認這一信條,使教會所傳教的所有東西具有了真實性,這是不可避免的結果。教會就是一個集合,以愛的名義把教徒召集到一起,也正是這個集合構成了我的信仰的基礎。我對自己說,上帝的真理不可能只針對某一個人,而是對那些被愛結合起來的人開放。為了得到真理,就要團結能夠團結的一切,就要去容忍那些自己不認同的事情。真理是通過愛顯現的,如果不服從教會的儀式,那你就破壞了愛。如果你破壞了愛,那你認知真理的可能也就被剝奪了。
那時,我還沒有發現這種論證中的詭辯。我沒有發現愛的聯合能夠獲得大愛,但怎么也不能產生《尼西亞信經》中,以規范文字記錄的神學真理;我沒有發現的還有,愛無論如何都不能使真理的某種表現變成聯合所必不可少的條件。那時我沒有發現這些論證中的錯誤,且正是因此,我才有機會完成所有東正教的儀式,雖然大部分儀式我不明白。那時我竭力想要擺脫所有的論證和矛盾,并且嘗試著盡可能合理地去解釋那些我遇到的教會理念。
順從于這些儀式,我便壓制了自己的理智,并讓自己服從于人類共有的傳統。我和我的祖輩,以及我所愛的父親、母親、祖父、祖母聯合起來了。他們和他們的先人也都信仰過,生活過,并且養育了我。我也和成百上千個我所尊敬的普通人的使命聯合起來了。除此之外,這些行為本身也沒有什么愚蠢之處(我把迷戀情欲視為最大的愚蠢)。早起去教堂禮拜時,我知道,這樣做就很好,不僅能抑制自己理智上的傲氣,還能與祖先和現代人拉近距離。為了能尋得生命的意義,我犧牲了肉體上的安逸。在齋戒以及每天鞠躬誦經時,乃至各種時期我都有這樣的感覺。無論這種犧牲多么地不值一提,但總歸是以向善的名義吧。
我齋戒、持齋,按時在家和教堂禱告。如果可以,在禮拜時,我注意聽每一句話的每一個字,并盡可能賦予它們意義。午前祈禱時,我聽見最重要的話就是“讓我們在團結中彼此相愛”;而后面的那句“致信仰以圣父、圣子、圣靈”,我就不管了,因為我聽不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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