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誡》是嵇康在獄中給10歲的兒子寫的,希望兒子成為一個穩重謹慎的人。
嵇康,字叔夜,譙國铚縣(今安徽省濉溪縣,又有安徽省宿州市西一說)人,三國時期曹魏思想家、音樂家、文學家。
嵇康自幼聰穎,身長七尺八寸,容止出眾。他博覽群書,廣習諸藝,尤為喜愛老莊學說。嵇康與阮籍等人共倡玄學新風,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成為“竹林七賢”的精神領袖,名列“竹林名士”之一。
他的事跡與遭遇對于后世的時代風氣與價值取向有著巨大影響。嵇康工詩善文,其作品風格清峻,反映出時代思想,并且給后世思想界、文學界帶來許多啟發。又注重養生,曾著《養生論》。今有《嵇康集》傳世。
《家誡》
嵇康
【原文】
人無志,非人也。
但君子用心,所欲準行。
自當量其善者,必擬議而后動。
若志之所之,則口與心誓,守死無二。
恥躬不逮,期於必濟。
【譯文】
一個人活著卻心無所向,就算不上是一個真正的人。
但凡君子在確認心之所向,并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時,都會遵守一定的行為準則。
首先,你需要學會分別善惡、辨識好壞,謹慎確認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一定要確認好了再行動。
而一旦確認了心之所向,就要做到心口合一、言行一致,堅定不移,到死也不改變。
你要堅持不懈,以無法踐行理念為恥,則終有一天會實現自己的理想。
【原文】
若心疲體解,或牽於外物,或累於內欲;
不堪近患,不忍小情,則議於去就。
議於去就,則二心交爭。二心交爭,則向所以見役之情勝矣。
或有中道而廢,或有不成一匱而敗之。
以之守則不固,以之攻則怯弱。
與之誓則多違,與之謀則善泄。
臨樂則肆情,處逸則極意。
故雖繁華熠燿,無結秀之勛;
終年之勤,無一旦之功。
斯君子所以嘆息也。
【譯文】
如果在這過程中,你覺得身心俱疲,要么是被身外之物牽扯,要么是被內心不當的欲望拖累;
它導致你忍受不了眼前的患難或心里小小的不快,想要放棄心中的志向。
想放棄,心中就會掙扎,陷入天人交戰的境地。一旦心之所向與眼前的困境產生沖突,往往是眼前這種可控制凡人的情感取勝。
由此,造成了半途而廢甚至是功敗垂成。
這樣的人,用他作防守不堅固,用他來進攻則太怯弱;
與他定下誓約常常會被違背,而與他共同謀劃常常被泄密;享樂時控制不住情欲,放松下來后就完全松懈。
所以他雖然天資很好,看著繁華美麗,但不會出什么成果;
一整年看似勤快,也不會有功成名就的一天。
君子看到此,就不免為之嘆息了。
【原文】
若夫申胥之長吟,夷齊之全潔,展季之執信,蘇武之守節,可謂固矣。
故以無心守之安,而體之,若自然也。乃是守志之盛者也。
【譯文】
想當初,申包胥為求秦國幫助楚國,在秦城墻外哭了七天七夜,滴水不進,最終打動了秦哀公,成功復國;伯夷叔齊在武王滅商后,恥食周粟,采薇而食,最終餓死首陽山,保全了他們高潔的品性;柳下惠直道而事人,被罷官三次,有很多國家搶著要他卻不離開祖國,選擇去官隱遁,堅守信念;蘇武被匈奴扣留十九年,無論對方如何威逼利誘都不投降,堅守節操——他們幾人的信念,都可以說是很堅定了。
所以說,不用刻意去堅守志向、為了守而守,而要在行動中加以實踐,把一切當成是自然而然的,只有這樣渾然天成的“無心”之守,才是最好的恪守志向之人。
【原文】
所居長吏,但宜敬之而已矣,不當極親密,不宜數往,往當有時。
其有眾人,又不當獨在后,又不當宿留。
所以然者,長吏喜問外事,或時發舉,則怨,或者謂人所說,無以自免也。
若行寡言,慎備自守,則怨責之路解矣。
【譯文】
對于自己的長官(領導),只要尊敬他就好了,不應和他過分親密,和他的往來也不宜太多,如果要去找他,也應有恰當的理由,找好時機、控制好時間。
若是和其他人一起去拜訪,不要最后離開,也不要在他家里留宿。
之所以要你這么做,是因為長官喜歡問別人一些府衙之內看不到的事情,哪天被人知道你說了什么(不利于他的話),別人就會怨你,或者明明不是你說的,別人誤以為是你說的,你也沒法解釋,解釋了也說不清,兩邊為難。
如果能做到少說話,謹慎戒備,守好自己的口舌,就可以避免被人怨恨或責備了。
【原文】
其立身當清遠。
若有煩辱,欲人之盡命,托人之請求,則當謙言辭謝,其素不豫此輩事,當相亮耳。
若有怨急,心所不忍,可外違拒,密為濟之。
所以然者,上遠宜適之幾,中絕常人淫輩之求,下全束修無玷之稱;此又秉志之一隅也。
【譯文】
平時做人應當處清凈高遠之地,遠離凡人俗事。
如果有人來麻煩、叨擾,想要你盡全力去幫他做些事,在推辭別人的請求時,語氣應當謙虛、真誠而禮貌,但也要很干脆,讓他清楚的知道你從來不插手這類事情,這樣他們才會諒解你。
如果那人的事情有冤屈或者真的很急,你心中不忍,那么可以表面上拒絕他,回頭再暗中想辦法幫他。
之所以要你這樣做,是因為上可以避免過多的請托,為自己爭取一片清凈,中可以杜絕一些麻煩人士的請求,下可以保全自己一向的名聲,這也是堅守志向的一個要點。
【原文】
凡行事先自審其可,不差於宜,宜行此事,而人欲易之,當說宜易之理。
若使彼語殊佳者,勿羞折遂非也;若其理不足,而更以情求來守。
人雖復云云,當堅執所守,此又秉志之一隅也。
【譯文】
你每想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先審度一下看看可不可以做,認為沒有差錯了,才可以行動。如果有人想改變你的計劃,應當讓他說出建議改變的理由。
如果他講的很對,方案很好,你不要羞惱拒絕,堅持不改自己不夠好的方案;如果他的理由不夠充分,改想以情分來讓你聽他的話,
那就算他一直說,甚至還有其他人也這么說,你也不應受影響,要堅定自己的信念,這也是堅守志向的一個要點。
【原文】
不須行小小束修之意氣,若見窮乏,而有可以賑濟者,便見義而作。
若人從我有所求欲者,先自思省,若有所損廢多,於今日所濟之義少,則當權其輕重而拒之。
雖復守辱不已,猶當絕之。然大率人之告求,皆彼無我有,故來求我,此為與之多也。
自不如此,而為輕竭。不忍面言,強副小情。未為有志也。
【譯文】
做人不能太小氣,不知變通、自視清高,在遇見貧窮困苦的人時,如果有能力幫助、救濟,就應當見義而為去幫助他。
如果有人想從你這得到什么,向你要東西時,你應當先在內心思考反省一番,如果給他這些對你而言損失太大,而這次救濟他人屬“義”的成分少,則應當在權衡輕重后拒絕他。
就算他一直跟著你、低聲下氣的求你,也應當果斷拒絕。
但在大部分情況下,人家來求你幫忙,是因為他沒有而你有,所以大多情況下能幫還是要幫。
如果你不按我說的去做,輕易就為別人竭盡所有,不忍心拒絕別人的當面請求,只求小情,則會失去大義,無法真正做到守志。
【原文】
夫言語,君子之機,機動物應,則是非之形著矣。故不可不慎。
若於意不善了,而本意欲言,則當懼有不了之失,且權忍之。
后視向不言此事,無他不可,則向言或有不可;然則能不言,全得其可矣。
【譯文】
語言這個東西,是君子的一種重要表達形式,應用之時,君子的是非態度等就表露出來了。所以,說話之時不能不謹慎。
如果對有些事,你不是很了解,那么就算你很想發表意見,也應該考慮到自己很可能因不夠了解而犯錯,并應懼怕這種過失可能引發的后果,然后選擇暫時忍耐。
事后再來看這件事,你當初不發表意見沒什么不好的,而說出來卻可能有什么不當之處;因此能不說就盡量不說,這樣總歸不會犯錯。
【原文】
且俗人傳吉遲傳兇疾,又好議人之過闕,此常人之議也。
坐言所言,自非高議。但是動靜消息,小小異同,但當高視,不足和答也。
非義不言,詳靜敬道,豈非寡悔之謂?
【譯文】
而且世俗之人傳好消息很慢,壞消息倒是傳得很快,又喜歡議論別人的過失短缺,這都是常人喜歡的議題。
無事時坐著閑聊,自然不會講出什么高論。閑聊中各種各樣的消息,你可能有贊同的、有不敢茍同的,但都沒必要參與其中,旁觀即可,沒必要去附和回答。
不符合“義”的話就不說,細心安靜的謹守值得尊敬的大道,難道不是減少后悔的一種辦法?
【原文】
人有相與變爭,未知得失所在,慎勿預也。
且默以觀之,其是非行自可見。
或有小是不足是,小非不是非,至竟可不言以待之。
就有人問者,猶當辭以不解。近論議亦然。
【譯文】
當你看到別人在爭論,還無法判斷誰是誰非時,就謹慎些,不要急著去干預。
姑且在旁默默觀察,慢慢的就能看出其中的是非曲直。
有些人爭辯的,不過是些小是小非,你完全可以不用理會。
如果有人來問你意見,你就說不清楚,推辭了事。如果旁人對這場爭論發表議論,你也同樣無需理會。
【原文】
若會酒坐,見人爭語,其形勢似欲轉盛,便當無何舍去之。此將斗之兆也。
【譯文】
如果在酒會上,別人開始爭論而且有越吵越厲害的趨勢,就應當趕快離開而不要有任何留戀。因為這是他們快要打起來的前兆。
【原文】
坐視必見曲直,黨不能不有言,有言必是在一人,其不是者,方自謂為直,則謂曲我者有私於彼,便怨惡之情生矣;或便獲悖辱之言,正坐視之,大見是非,而爭不了,則仁而無武,於義無可,故當遠之也。
【譯文】
如果在酒會上,別人開始爭論而且有越吵越厲害的趨勢,就應當趕快離開而不要有任何留戀。因為這是他們快要打起來的前兆。
你坐在一旁看著一定會對是非曲直作出區分,假如你忍不住開口說話,你一說話肯定是站在其中一人那邊,而你認為不對的那個人正覺得自己是對的,聽你這么說只會認為你是出于私心才幫對方(不會覺得你是對的),心里面就對你有了怨恨討厭之情;假如你能忍住不說,就坐著看他們吵,但你明明看出了是與非,卻不參與爭論,這是有仁心卻無用武之地,從義而言又是不可為的事情,因此你應當遠離他們。
【原文】
然大都爭訟者,小人耳。
正復有是非,共濟汗漫,雖勝可足稱哉?
就不得遠取醉為佳。
若意中偶有所諱,而彼必欲知者,若守大不已,或劫以鄙情,不可憚此小輩,而為所挽。
引以盡其言。今正堅語,不知不識,方為有志耳。
【譯文】
而且大部分喜歡爭辯訴訟的人,都是小人。
就算其中有是非曲直之分,但各方本質都差不多,雖然贏了又有什么值得稱道的地方呢?
還不如遠離他們飲酒自醉的好。
如果你對某些事件,心里確有傾向,有人很想知道,他或者曉以大義、或者故意激你,想讓你說出來,你千萬不可上他們的當,不被拉攏也不害怕。
堅持什么都不說,堅稱什么都不知道、沒有任何看法,這才算是真有志向的人。
【原文】
自非知舊、鄰比,庶幾已下,欲請呼者,當辭以他故,勿往也。
外榮華則少欲,自非至急,終無求欲,上美也。
不須作小小卑恭,當大謙裕;不須作小小廉恥,當全大讓。
若臨朝讓官,臨義讓生,若孔文舉求代兄死,此忠臣烈士之節。
【譯文】
除了要好的朋友、親近的鄰居外,其他人來找你聚會的,都應當找個理由拒絕,不要參加。
除了非常必要和著急的事外,不要去求別人,而若把榮華富貴視為身外之物就會減少欲望,必要之事也會減少,最終至無欲無求,這是最美最好的境界。
不需要作小小的卑微謙恭,應該在大處謙讓;也無須計較小小的廉恥,而應當保全大節。
比如遇到朝廷招募時讓出官位,面臨大義時寧愿犧牲生命,像孔文舉請求代兄長而死,這才是忠臣烈士的節操。
【原文】
凡人自有公私,慎勿強知人知。
彼知我知之,則有忌於我。
今知而不言,則便是不知矣。
若見竊語私議,便舍起,勿使忌人也。
【譯文】
凡人都有自己的隱私,千萬不要想著去打聽窺探別人的私事。
如果那人知道你知道他的私密,則將對你有所忌恨。
假如你知道了別人的隱私而不對人說,則和不知道是一樣的。
如果見到別人在竊竊私語,就趕快離開,不要讓人懷疑你聽到了而忌恨你。
【原文】
或時逼迫,強與我共說。若其言邪險,則當正色以道義正之。何者?
君子不容偽薄之言故也。一旦事敗,便言某甲昔知吾事,是以宜備之深也。
【譯文】
有時會遇到別人強迫你和他一起說,如果那人講的內容都是邪惡艱險的,則應當正色對之,以道義之說導正他的言語。為什么呢?
因為君子不能容忍虛偽淺薄的語言。而且一旦事情敗露,那人就會說某某人也知道我的事(很有可能是他告的密),以后應當對他有更多的戒備。
【原文】
凡人私語,無所不有,宜預以為意,見之而走者,何哉?
或偶知其私事,與同則可,不同則彼恐事泄,思害人以滅也。
【譯文】
但凡人們聚在一起說悄悄話,真是什么內容都有,你應當有這個意識在,那就是見有人在竊竊私語的就離他們遠點。為什么呢?
因為假如你偶然知道了他的私事,與他觀點一致倒也算了,如果不同他會擔心你泄密,就會想著要將你除掉。
【原文】
非意所欽者,而來戲調,蚩笑人之闕者,但莫應從小共,轉至於不共;
而勿大冰矜,趨以不言答之。勢不得久,行自止也。
【譯文】
如果他的本意不是善良的,跑來戲弄、恥笑別人的缺點,也不要因為是小事、小點就附和他,因為他會越說越多,最后你變得不敢茍同就麻煩了;
也沒必要橫眉冷對,而是少搭理他,慢慢的不答話,他勢必不會講太久,自己就會知趣的停下了。
【原文】
自非所監臨,相與無他宜適,有壺榼之意,束修之好,此人道所通,不須逆也。
過此以往,自非通穆。匹帛之饋,車服之贈,當深絕之。何者?
常人皆薄義而重利,今以自竭者,必有為而作鬻,貨徼歡施而求報,其俗人之所甘愿,而君子之所大惡也。
【譯文】
如果不是自己的下屬,彼此間也沒什么利害沖突,大家一起喝喝酒,互相送點小禮物,也是正常的人情往來,不需要刻意違逆(拒所有人于千里之外)。
但如果超出日常簡單的交往,除非是十分親近的家人、朋友,別人贈送的馬匹布帛、車輛衣服等貴重物品都應當堅定的拒絕。為什么呢?
因為常人都是輕義重利的,現在他竭力送你這些貴重之物,肯定都是有所企圖的,在他看來不過是場買賣,希望有朝一日從你這得到更大的報答,這種是俗人喜歡做的事,卻是君子非常討厭的事。
【原文】
又憒不須離摟,強勸人酒。
不飲自已,若人來勸,己輒當為持之,勿誚勿逆也。
見醉薰薰便止,慎不當至困醉,不能自裁也。
【譯文】
喝酒時不要與人糾纏,強迫別人陪你喝酒。
自己不主動大喝,如果別人來勸你喝,那就接過來喝了,不要去責備或者違逆他。
感到醉意的時候就停下來,千萬不要喝到大醉,以至無法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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