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好奇心強
對未知事物有探索欲
但往往安全意識薄弱
家長務必加強教育和日??醋o
避免意外發生
下面這個案例
就為我們敲響了警鐘
幼童玩火引發悲劇
近日
南寧市邕寧區應急管理局發布
南寧市邕寧區新江鎮“3·8”
一般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概述
3月8日17時45分許,南寧市邕寧區新江鎮021縣道與033縣道交叉口東北40米耀達門窗鐵棚工程部發生火災,造成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5.3萬元。
事故建筑消防產品情況
起火建筑為半磚混加鋼架結構,屋蓋采用彩鋼板臨時搭建,建筑內未配置滅火器等任何消防設施、器材。
(火災現場一層平面圖。圖源: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政府)
直接原因
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孩子玩火不慎引燃周邊可燃物造成火災。
具體原因如下
經反復調查論證,綜合分析排除人為放火、電氣故障、自然災害和遺留火種引發火災的可能,認定起火原因為耀達門窗鐵棚工程部小孩玩火不慎引燃周邊可燃物造成火災。
(火災現場閣樓平面圖。圖源:南寧市邕寧區人民政府)
孩子玩火引發的亡人事故
并非個例
案例一
2022年2月8日19 時16分,廣東湛江市一琴行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約40平方米。火災造成2人死亡,1人輕傷。經火災調查發現,起火原因為一名四年級兒童在琴行練琴包間內用火不慎,引燃了非阻燃隔音海綿導致火災。
案例二
2023年1月25日19時19分,廣東湛江一自建住宅樓發生火災,起火部位位于該住宅樓梯的1層至2層轉角中間平臺位置,過火面積約2平方米,造成4人在逃生過程中死亡(2名老人、2名兒童)。經火災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是一名五年級兒童使用打火機玩火,多次點燃入戶樓梯平臺堆放的雜物,引起火災。
兒童玩火的危險性極大
作為監護人
請務必教育好孩子不要玩火
孩子擅自玩火除了會危害自身
如對他人造成損害
監護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普法教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不滿16周歲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對于不滿八周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八周歲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阿消提示
以下防火教育要點
請家長們帶著孩子一起學習
兒童好奇心強、精力旺盛
喜歡探索世界
一不留神
就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危險!
作為家長一定要時刻關注兒童安全
警惕安全隱患,避免意外發生
這份兒童安全指南
請收好↓
來源丨中國消防、南寧市邕寧區應急管理局人民政府、南寧市邕寧區應急管理局、廣東消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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