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上海監獄會見日獲取方式
1
微信平臺
1、“上海監獄”微信平臺會定期發布各監獄會見日,請保持關注。
2、通過點擊“上海監獄”微信平臺下方的智能查詢——會見日,獲取會見日的推送。
3、通過向“上海監獄”微信平臺發送“會見”兩字,可以獲得會見日推送。
2
門戶網站
可以訪問上海監獄門戶網站
(https://jyj.sh.gov.cn)
首頁——一網通辦——會見日查詢,查詢各監獄會見日安排信息。
3
服務熱線
可以通過撥打12348轉*轉1,上海監獄獄務公開服務熱線查詢。
會見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
人數次數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一次,每次會見人數一般不超過三人。
2
罪犯會見一般在會見日進行。節假日或非工作時間不安排罪犯會見。罪犯會見一律在監獄規定的會見場所進行。
3
會見手續
會見人必須持有《會見通知單》、本人身份證辦理會見手續。首次會見的,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能證明本人身份和與罪犯關系的有效證件、證明辦理會見手續。會見人無《會見通知單》或在非會見日要求會見的,會見人應填寫《會見申請表》,并附身份證復印件,經監獄長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會見手續。
4
中止情形
會見過程中,罪犯或會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獄民警應當中止會見,并上報監區,經監區同意、監獄獄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可視情節在一至三個月內暫停違規人員的會見資格:
(一)私傳信件、物品的;
(二)使用隱語、暗語或者非規定語種交談不聽勸阻的;
(三)攜帶或使用手機、錄音、攝影、攝像設備的;
(四)談論涉及監獄武裝看押、警力配備、監管警戒設施等監獄安全防范內容的;
(五)捏造事實誹謗、誣陷、詆毀監獄、民警或他人的;
(六)談論托關系、走門路,以達到調整勞動崗位、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投機改造內容的;
(七)談論監獄民警家庭住址、社會關系、家庭情況、電話號碼等信息的;
(八)罪犯行為可疑、情緒激動或出現不遵守會見紀律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等情況,經制止無效的;
(九)罪犯親屬、監護人不遵守監獄會見管理規定,有無理取鬧、滋擾監獄正常工作秩序及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德、影響罪犯改造、誘發犯罪傾向、威脅監獄安全及違反監規紀律的。
5
取消情形
罪犯及其親屬、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獄應取消其當日會見資格,并視情形予以相應處置:
(一)罪犯在會見當日因嚴重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二)罪犯親屬、監護人無有效身份證件或弄虛作假的;
(三)罪犯親屬、監護人不配合安檢,不寄存包袋、移動通訊設備、煙、酒、火種及其他違禁物品,不聽從民警安排的;
(四)罪犯親屬、監護人有明顯精神異常、酒后及其他異常行為的;
(五)發現罪犯親屬、監護人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淫穢物品、毒品、易燃易爆品及其他嚴重影響監獄安全穩定的違禁物品,應立即將人員控制、物品扣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上海監獄
2025年7月會見日安排
1、白茅嶺監獄、軍天湖監獄、四岔河監獄、吳家洼監獄除集中會見日外,特殊情況節假日、周末外,每周第一個工作日下午至最后一個工作日上午均可會見。
2、部分會見日可能有所調整,請關注上海市監獄管理局門戶網站及“上海監獄”微信公眾號。
3、請罪犯親屬、監護人配合監獄做好會見關系材料審核,首次會見的須攜帶能證明本人身份和與罪犯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鄉鎮居委出具的相關關系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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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衛 佳
供稿:獄政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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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觀號作者:上海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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